行政執法行為的特徵,行政執法行為的特徵

2021-03-03 21:38:45 字數 4374 閱讀 2286

1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執法是抄指行政主體執襲行、適用法律、法規、規章的活動。具體說,是指各級行政機關以及依法取得行政權的其他組織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行政相對人採取的影響其權利義務,以及對行政相對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進行監督檢查的行為。

它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理解:

(一)行政執法的主體主要是行政機關,同時也包括一些非行政機關的組織;

(二)行政執法不僅包括具體行政行為,也包括抽象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將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付諸於實施,落實到具體的人和事件的活動。抽象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針對不特定的物件作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範的行為,包括行政主體制定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規則、指示和命令等等。

1. 從抽象行政行為的性質看,它具有執行性2. 從抽象行政行為的目的和內容看,它也表現為執法行為(三)行政執法是由行政法律規範調整

行政執法的特徵

(一)行政性和強制性

(二)職權性和單方性

(三)廣泛性和多樣性

1. 行政執法的物件廣泛

2. 行政執法的內容廣泛

3. 行政執法的主體廣泛

(四)程式性和高效性

簡述行政行為的概念及特徵

2樓:月下者

行政行為,行政主體作出的能夠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

行政行為的概念包括以下幾層含義:

1、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所為的行為。

2、行政行為是行使行政職權,進行行政管理的行為。

3、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實施的能夠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

特徵1、行政行為是執行法律的行為,任何行政行為均須有法律根據,具有從屬法律性,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或授權,行政主體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為。

2、行政行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這是由立法技術本身的侷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廣泛性、變動性、應變性所決定的。

3、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時具有單方意志性,不必與行政相對方協商或徵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為中,在行政合同的締結、變更、解除與履行等諸方面,行政主體均具有與民事合同不同的單方意志性。

4、行政行為是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帶有強制性,行政相對方必須服從並配合行政行為。否則,行政主體將予以制裁或強制執行。這種強制性與單方意志性是緊密聯絡在一起的,沒有行政行為的強制性,就無法實現行政行為的單方意志性。

5、行政行為以無償為原則,以有償為例外。行政主體所追求的是國際和社會公共利益,其對公共利益的集合、維護和分配,應當是無償的。當特定行政相對人承擔了特別公共負擔,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時,則應該有償的,這就是公平負擔和利益負擔的問題。

擴充套件資料

行政行為的分類:

1、按行為性質劃分,可分為:

(1)設定權利或者義務的行為。包括賦予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行為,如頒發營業執照可以使一個新的民事主體誕生;設定某一權利或義務的行為,如對甲公民發放房屋產權證書。

(2)剝奪、限制權利或撤銷義務的行為,對公民、組織已有的能力或權利,行政機關可以剝奪,如吊銷某企業的營業執照;也可以限制,如海關扣留某走私嫌疑人是限制其人身權利,扣留他的進出境物品,是限制其行使財產權利;衛生局責令某企業停產整頓,是限制其經營權利。

(3)變更權利或義務的行為。對公民、組織已有的權利或已經承擔的義務,行政機關可以變更,如在發放了土地所有權證後,考慮到有不合理因素,又決定將其中一部分土地劃給鄰村所有,再如,稅務機關根據某企業的申請減少了其應繳納的稅款。

(4)不行為,或稱不作為。行政機關對於自己應當履行的職權不履行,稱不行為或不作為。不作為不是否定行為,否定行為是已經作為了,比如公民甲申請營業執照,某工商局決定駁回,不予批准,這是否定行為。

如果該工商局不予答覆,不作決定,這是不作為。

2、按行政機關是否以當事人的申請作為開始具體行政行為的條件劃分:

(1)依職權的行政行為,行政機關可以主動實施,無需向對方請求,如行政處罰(主動的行政行為)。

(2)應申請的行政行為,行政機關必需以相對人的申請為前提,如工商機關頒發營業執照(被動的行政行為)。

3、按具體行政行為受法律拘束的程度劃分:

(1)羈束的具體行政行為,受法律、法規嚴格的約束,只能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毫無裁量的餘地(如稅務機關征稅,不能自由創設稅種)。

(2)裁量的具體行政行為,法律法規規定一個幅度,行政機關在此幅度內斟酌,其意志參予其間(如,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罰款20-200元)。

4、按具體行政行為與當事人之間的權益關係,可分為授益的和負擔的具體行政行為。

5、按具體行政行為是否需要具備法定的形式,分為要式的與不要式的具體行政行為。

6、按行政行為是否要具有法定的形式和程式要式行政行為和非要式行政行為。我國的具體行政行為原則上都是要式,不符合法定程式和形式的,是違法行為,要撤銷。

3樓:元元

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作出的能夠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

概念: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所為的行為。

行政行為是行使行政職權,進行行政管理的行為。

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實施的能夠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

特徵:1.行政行為是執行法律的行為,任何行政行為均須有法律根據,具有從屬法律性,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或授權,行政主體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為。

2.行政行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這是由立法技術本身的侷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廣泛性、變動性、應變性所決定的。

3.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行為時具有單方意志性,不必與行政相對方協商或徵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為中,在行政合同的締結、變更、解除與履行等諸方面,行政主體均具有與民事合同不同的單方意志性。

4.行政行為是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帶有強制性,行政相對方必須服從並配合行政行為。否則,行政主體將予以制裁或強制執行。這種強制性與單方意志性是緊密聯絡在一起的,沒有行政行為的強制性,就無法實現行政行為的單方意志性。

5.行政行為以無償為原則,以有償為例外。行政主體所追求的是國際和社會公共利益,其對公共利益的集合、維護和分配,應當是無償的。當特定行政相對人承擔了特別公共負擔,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時,則應該有償的,這就是公平負擔和利益負擔的問題。

內涵行政行為包含了下列幾層含義:

1.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所作出的行為。這是行政行為的主體要素。

2.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履行行政職責的行為。這是行政行為的職權、職責要素。

3.行政行為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這是行政行為作為法律概念的法律要素

4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行為的概念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管理活動、行使行政職權過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行為包含了下列幾層含義:

1 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所作出的行為。這是行政行為的主體要素。

2 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履行行政職責的行為。這是行政行為的職權、職責要素。

3 行政行為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這是行政行為作為法律概念的法律要素。

行政行為的特徵行政行為與民事行為和其他國家機關的行為相比較,主要具有下述特徵:

1從屬法律性行政行為是執行法律的行為,從而必須從屬於法律。

2裁量性行政行為雖然必須依法而行,必須有法律根據。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法律應該將行政行為的每一個步驟、每一個細節都予以嚴密地規範,並不意味著行政機關只能機械地按照法律預先設計的具體路線、途徑、方式行事,而不能有任何的自行選擇、裁量,不能有任何自己的主動性參與其間。

具有一定裁量性是行政行為的又一個特徵,這是由它的權力因素的特點所決定的。

行政行為主要是針對未來,其許可、批准、禁止、免除通常都涉及行政相對方未來的權利、義務,特別是行政機關制定行政法規、規章,釋出行政規範性檔案,就未來的事項作出預見性規定,從而不能不具有更多的自由裁量因素。

行政行為的自由裁量性與從屬法律性不是截然對立的,而是矛盾的對立統一。

3單方意志性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行使國家行政權的行為。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行為,只要是在行政組織法或法律、法規的授權範圍內,即可自行決定和直接實施,而無需與行政相對方協商和徵得相對方的同意。

4效力先定性所謂效力先定,是指行政行為一經作出後,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規定,在沒有被國家有權機關宣佈為違法無效之前,對行政機關本身和相對方以及其他國家機關都具有拘束力,任何個人或團體都必須遵守和服從。

5強制性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代表國家,以國家名義實施的行為,故其以國家強制力作為實施的保障。

行政行為的強制性與單方意志性是緊密聯絡的。

5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為達到對違法者予以懲戒,促使其以後不再犯,以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目的,依法對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規範但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給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為。

行政處罰的特徵主要有:

(1)其主體是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其他行政主體;(2)行政處罰是針對有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行為的行政相對人的制裁;(3)行政處罰是對於違反行政法律規範尚未構成犯罪的行政相對人的制裁。

好律師網參考

合法的行政執法行為必須具備的要件是什麼

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 是指行政行為合法成立生效所應具備的基本要素。或者說是應當符合的條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 行政行為的主體應當合法。這是行政行為合法有效的主體要件。所謂主體合法,是指實施行政行為的組織必須具有行政主體資格。1 行政機關合法 2 人員合法 3 委託合法 二 行政行為應當符合行政主體的...

行政執法監察的基本作用,試述行政執法監督的重要意義

在闡述行政執法監察的基本作用之前,先來了解什麼是行政執法監察,又稱執法監察,是關於監察的一個特定概念,屬於行政執法的範疇,是指行政執法監察主管部門依法對法律關係主體執行和遵守法律 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法者實施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活動。執法是指行政執法,主要強調行政處罰 監察是監督檢查,也是廣...

行政行為的特徵是什麼,簡述行政行為的概念及特徵

主要特徵 1 從屬法律性 行政行為是執行法律的行為。任何行政行為必須有法律依據。注意立法行為與行政行為的區別,立法行為是創制法律規範而行政行為是執行法律規範。2 裁量性 行政行為具有自由裁量的餘地 3 單方意志性 行政主體可以自行決定和直接實施行政行為,而無需與行政相對方協商或徵得其同意。4 效力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