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京津冀律師
你好,保密期內不能從事,但是保密期內單位需支付你的經濟補償才有效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要不是競業協議即可
3樓:夜深路歸人
勞動法規定兩年之內不得從事相同性質工作!
和公司籤的保密協議有效嗎?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你們公司的保密協議的期限是違法勞動法的,勞動法規定2年;另外違約金規定過高。如果單位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沒有支付你經濟補償,你可以不遵守保密協議,因為是公司違反協議在先。你可仔細研究下勞動合同法
我與公司籤的這個保密協議有效嗎,該不該和公司簽訂保密協議。這份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商業機密不能說這 來個可以理源解,負面新聞不能說這個不好介定,而且你認為是負面的,可能換個人是正面的。所以籤這個以前沒聽說過,這種東西最好不籤,要不你就要求公司把負面資訊定義清楚,因為如果你不認為是負面而他們認為是負面的就會很麻煩。而且人證是沒辦法保證的,如果人證撒謊怎麼辦?誰能證明人證說得都是事實...
辭職後公司讓我賠償出差費用,我可以不陪嗎?在職時因為工作出國出差一週,辭職後公司讓我賠償出國的
因為工作出差,那是公事,怎麼還能讓你賠償啊。勞動部門會受理的,這是屬於公事,除非出差時有私人的消費記在了公司的賬上,不過想來你應該沒這樣做。總之,你不必賠償。當然不賠,因為你在職,是公司派遣出去的,只要你有證據官司一定能贏 在職時由於我的過錯造成公司的損失,離職後公司要求我賠償 因為勞動者個人的原因...
今年7月份我在東莞公司辭職後,社保也就停了,9月份到深圳上班,公司給我買了社保,請問需要轉保嗎
社保卡不能再深圳用。深圳需要重新辦卡。如果你準備在深圳幹下去,就轉移到一起 如果你準備以後回東莞,就不要轉,以後把深圳的轉回東莞。具體轉移流程 1先在轉出地社保中心開具 社保繳費憑證 2.後在轉入地辦理社保開戶並繳納社保 3再在轉入地填寫 社保轉移申請 最後將憑證和申請一併交到轉入地社保中心稽核。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