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去申請勞動仲裁吧。可以要求公司
1、補繳社保,
2、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3、經濟補償金。
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找老闆寫個說明,看老闆同意不同意,另外,像你這樣的應該還曾有過,向老同事們打聽一下這樣的事情以前怎麼處理的。一般來說,辭職都是下個月給工資的。
沒有按正常手續辭職,但老闆口頭上讓我走,但後來卻不發工資該怎麼辦
3樓:謝亞軍律師
不發工資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支隊反映,沒有正當理由,老闆隨意辭退你,你可以主張經濟賠償金。
4樓:從眾法搜魏律師
若勞動者主動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申請辭職,用人單位不得扣押職工工資,一旦用人單位拒絕履行支付義務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5樓:水6元
你現在的正確辦法就是趕緊收集敘說的事實證據及時進行維權。你有啥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沒有發放你啥年月的工資?你說我聽。
用人單位的老闆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拖欠你的工資,你應該立即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書面報案,要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處理。**12333是全國統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諮詢、舉報、投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之前的公司有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呢?有勞動合同的話,如果簽訂的是一年,而且快到期了,公司沒有提前一個月問你是否續簽,那麼合同到期你就可以走了。如果公司提前一個月問你是否續簽,你不續簽,就進入交接流程。
如果不是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而是在中間其他的日期。那麼只要你提交了辭職申請就可以了,公司批或者不批都和你沒有關係。但是正常的交接流程是一個月。
有些公司和個人可以協商,一般在一個星期左右就可以離開原公司去新公司任職了,但是前提是前公司把所有的交接手續和離職手續包括你的勞動手冊和退工單都要給你,並且要有你本人、部門經理和公司的人事的簽字並且要加蓋公司的全章方能生效。這些都是正規的流程。但是如果公司不正規的話,就要你們雙方協商了,如果協商不妥。
你可以找勞動仲裁。
還有,如果公司和你的合同滿一年和你不續約是要賠償你一個月的工資的。另外,如果在合同期內提前辭退你是要賠償你一個月工資外加一個月的補償金。
如果公司和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並且用了你。那麼你可以要求公司索賠你除了試用期外的所有月份的工資。如果公司拒付,那麼你一樣可以找勞動仲裁。
只要查你的個人銀行賬戶就能證明公司給你發工資的事實。
不要害怕,法律是要拿來用的。
我最近正好也在處理類似的問題,所以比較清楚。
7樓:雨幻玉
勞動局諮詢.必有結果.
8樓:匿名使用者
你走就應該拿到工資在走嗎?
9樓:**侃法
辭職後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處理
我沒有籤勞動合同,辭職了老闆一直拖著工資不發給我,我能提起訴訟嗎
您好!我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但是公司還沒到一個月就讓我走人,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一個月的工資嗎 10
10樓:青島專業律師王
你好:勞動法方面給予員工提前30天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離職時間為30日到期日,如單位讓你提前走,就屬於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給與你經濟補償金。如單位給你算的離職日期仍為交辭職書後30日,則屬於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經濟補償金,單位應結算工資至月底。
因此你可根據不同的情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11樓:藍飛人
你有權要求做到月底。如果公司硬要求你馬上離職,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出具書面的通知,並要求其註明原因。如果單位出具,然後該通知將是你要求賠償的證據。
如果不出,那你就等到約定月底時間離職就可以了。一般單位是不會出的,因為寫不出合理的理由。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要求一個月四天休息工資補
給我就可以了。
我是籤合同到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合同我想問08年1月1日起有勞動補償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08年前部分,按照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計發 08年後,按照 勞動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的規定支付。你是2002年8月籤合同到2011年5月到期,看...
我在公司上班有兩年了沒有籤合同我應該怎麼辦,離職的話會得到哪些補償
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 設區的市級人民 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
如果我與公司簽訂了合同合同還未到期我提前月申請終止合同是
是可以的,要看當時你們約定沒有違約金,類似於提供教育培訓,乙方在合同期滿前版提出離職權的,應當支付相當於培訓費用的違約金,如果有這種約定的話,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支付違約金的,如果沒有的話你只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就可以了。合同沒什麼保證金這一說的,如果說是類似於交押金或者扣身份證之類的,是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