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鳥叔
真的是此一時彼一時啊!
我覺得還是看個人的,東西已經送出就是收的那個人的了,雖然分了但是這是感情上的事情不是禮物上的事情。既然分了,所送的物品就沒有多大的意義但是可以作為一個傷感的紀念罷了
我查了有關書籍從法律上講不還的話,你也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訂婚的話,我估計的
要還的。並且數額也不算小,反正我感覺從道德上要還的,估計法律上估計也能問你要回的,我給你查個案例
2023年2月初,26歲的鞏義男子李俊,經人介紹與女子劉媛相識,建立戀愛關係。當年2月8日,劉媛到李俊家中,李俊的父母給劉媛1000元見面禮錢。3月2日,李俊給劉媛購買了金戒指、金手鐲、金項鍊、金耳墜,共價值16500元。
3月3日,兩人舉行定親儀式,李俊給付劉媛現金12700元作為訂婚的禮金。
訂婚後,兩人因為一點小事發生矛盾,劉媛就人間蒸發了,一直過了幾個月劉媛都不曾露面。李俊找到劉媛父母詢問劉媛下落,可劉媛父母稱不知,最後李俊要求解除婚約並要求劉媛退還彩禮,但遭拒。
鞏義市法院審理後認為,李俊、劉媛經人介紹相識並訂立了婚約,後因發生矛盾又解除了婚約,在此期間,李俊支付劉媛彩禮30200元,劉媛應當予以適當返還。法院判決劉媛返還李俊彩禮29200元
3樓:匿名使用者
是我就不會要女的還,男的還是要面子的,看金錢狀況把。
4樓:燕噗
額 錢的確不少 就不好說人傢什麼了
感覺 既然都分了 還是還吧 但是要按照實際的來 把那些賬目拿出來 他就沒話說了
╮(╯▽╰)╭怎麼感覺 之後都沒辦法做朋友了額 那就這樣吧~~~還吧 自己也安心 慶幸沒跟這男的結婚 是我肯定會覺得 退婚是明智的~~~親好勇敢喲
5樓:殺
我覺著你最好拿出賬單來算,用事實說話。
如果男女朋友分手了,女方該不該把男方送給她的東西還給他?
6樓:匿名使用者
我向來認來男女交往應相對較平等,對於送禮物本身就是自己當時情感的一種體現.
如果真的分手,作為送出方,就不應該要求要回,若要求要回,只會顯得自己小氣,讓對方覺得分手是一件很正確的事.
而作為接受方,對於一些價值較大而且能夠歸還的禮物應該主動歸還,一是體諒對方,二是顯得自己大度,不是佔小便宜之人。至於對方要不要,那就是對方的事了。比如:
lz所提到的電腦、***等就可以表示歸還,至於服裝、化妝品之類的東西歸還就沒啥意義了。
雙方即使分手,也應該相互理解,不應該去在乎一些物質上的雞毛蒜皮的事,對於這些物質東西再追究只能顯得自己沒氣質,作為別人事後的一笑柄,不如給對方留一好的印象
7樓:匿名使用者
不該了吧,還可以把他當做一個紀念吧
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用了吧 如果你不想留著 可以還給對方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那男的討的話,就還給她,如果那男的沒討的話,就不用這麼麻煩了
男女戀愛時男方給女方買的東西,分手後女方主動把東西歸還給男方這還屬於詐騙麼,報警還可以麼?
10樓:逸香清苑
不知道你問題是什麼意思,思維挺混亂的,你想問男方還是女方屬於詐騙呢。如果只是戀愛時送東西,這是饋贈和詐騙不搭邊。如果想說女方還東西詐騙,那就是匪夷所思的想法了,又沒欺騙你有沒從你那得利。
建議你先找心理**或者父母朋友談談心搞清楚狀況先,就別為沒名堂的事麻煩警察了,人民公安很忙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早知如今何必當初呢?前任不知道你說的是男孩還是女孩,我的意思就是你是男孩還是女孩啊?像如果你是一個男的,相框還是一個女孩的心意,我覺得還是非常容易的,但是就不知道你把他刪了什麼程度,如果傷的很深的話,也要付出一定的努力
處物件期間男方給女方買東西,分手了可以不用還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得看他買的是什麼吧也得看你自己一般男生都不會要,個別特殊
13樓:海水正藍
一般都不還,除非你自己不想要,或者男方要求還。這樣那個男的也太小心眼咯……
14樓:wu1235時代
你那方,男的就別去要了,太丟人了,女的就最好還了,讓他絕心,
如果男女在交往期間男方給女方買了禮錢分手了要歸還男方麼?
15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是什麼態度了,這個事情是怎麼辦都可以,最好還是還給他,都分了 ,就不必要虧欠什麼
16樓:蝶
如果還是個男人的話,就不可能還要什麼禮錢,那你付出的青春呢?如果找你要禮錢的話,那這樣的男的,你要慶幸離開得早!
17樓:愛笑向日葵
作為女孩子回答你的問題,是我,我肯定會還得,不希望分手後因為這些東西彼此糾纏,活得不愉快。
男女雙方分手後,可以要求歸還男方給女方買的手機麼
18樓:贏了網
如果男方不是以結婚為條件為女方購買的手機,則視為男方對女方的贈與,女方無需返還。
當男女朋友分手時,男方自願給的東西和錢,男方討要.女方不願意還回.這樣觸犯法律嗎?
19樓:蕭劍
男方願給,女方愛要,男方反悔,女方不給,這是兩廂情願的事。即不是欺詐,也不是脅迫,何談犯罪之有啊。再說這也算男子漢呀??
20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自願給付的東西你可以不用償還的 女方不必付任何責任
21樓:百度使用者
若是借的才要還。自願給的,一定不用還。他要向你討回,你可以不還。
2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是夫妻.你們生活的
日常用品,傢俱,房屋等.動產和不動產,就是雙方共同財產.離婚後要涉及分配財產,財產分配問題.私下協商不成,可交於法院,由法院調解.
如果是未婚,並且男方自願給付物品給女方.如果,男方想追回,女方執意不給,在沒有任何協議的情況下,這樣只是一般的糾紛,不存在犯法
男女訂婚後,男女向女方提出分手問男方還能要回訂金嗎
要是當然可以要回來的,只要女方願意,但是女方有可能會在這個時候不肯全部給你,你可以要回一部分。一般在農村,男女訂婚後,如果男方取消婚約,那麼定金一般是要不回來的 我認為這個還是可以要回來的,畢竟男生和女生已經分手了,所以金錢還是應該算清楚的。男女訂婚後,只要沒有結婚定金是可以要回的,因為他們已經分手...
女方提出退婚,男方給女方買的東西退婚後還給男方嗎 手機呀!戒
這些都是屬於禮金的,是一定要退換的 要退,因為沒結成還是應該退的 訂婚後女方提出退婚男方給女方買戒指和所有送的東西和彩禮錢怎麼算,還有女方給男方買的東西回禮錢怎麼算 既然女方看不上男方,就不應當接受男方的彩禮。為了不留後患,最好兩清。好說好散!這麼麻煩的話還是不要退了吧。訂婚半年了,女方提出退婚,需...
當男女朋友分手時,男方自願給的東西和錢,男方討要 女方不願意還回 這樣觸犯法律嗎
男方願給,女方愛要,男方反悔,女方不給,這是兩廂情願的事。即不是欺詐,也不是脅迫,何談犯罪之有啊。再說這也算男子漢呀?當事人自願給付的東西你可以不用償還的 女方不必付任何責任 若是借的才要還。自願給的,一定不用還。他要向你討回,你可以不還。如果你們是夫妻.你們生活的 日常用品,傢俱,房屋等.動產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