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信用證的種類和通知行沒有關係,看信用證
條款中規定即可
如果你的信用證是電開的內,這種情況容的出現一般是由於對方客戶銀行和你提供的銀行沒有密押關係,無法發通加押電文,因此對方銀行選擇了它的**行來通知該信用證
通知行的責任是把信用證完整的通知給你,至於在**交單,是你自己決定的,可以選擇通知行交單,也可以選擇你經常合作的銀行交單
一般情況下,如果不在通知行交單,它可能會向你收取通知費,各銀行做法不一,具體問問吧
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比較普遍,只有很少的買方能夠將信用證直接開到賣方銀行,這種信用證是普通的信用證,沒什麼特別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信用證,開證行要找它的合作銀行,你提供的銀行不是它的合作銀行。
4樓:匿名使用者
很正常bai的。
我們給客人的是農行的du賬號資訊
但是客zhi人dao開到中行去,很經常的內。
還有客人開到什麼匯豐啊,查打啊。容等等
這個跟我們沒什麼關係。一般信用證都有規定,中國的任何銀行都可以議付,我們最後交單最好還是交到自己平時常交的銀行,就可以,
信用證都是用CIF或CFR的,如果用FOB會怎樣
信用證儘量不要用fob!風險太大。因為信用證交單單據必有提單這一項,走fob的話,是買方找的船公司,也就是說提單在買方手中。如果在交單時買方並不如約提供提單,直接拖到信用證到期時間,則賣方會很被動。買方落地降價要回扣佣金你也不得不接受,fob是不含運費保險費的 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離岸價。如果選擇fob...
如果貨物需要分批裝運信用證的最遲發貨期應該寫那一批的
最遲發貨期就是最後一批貨物的發運日期 應該分批規定,如果只是按最後那批的規定,會讓人不清楚前邊的裝運的時間是有什麼樣的具體要求。l c 如果註明允許分批裝運,最遲交貨期為8月10日。意思就是只要在8月10日前把貨發出去,就沒有不符點。另一種情況就是 l c 如果註明允許分批裝運,也規定了第一批發貨的...
我某出口企業收到國外開來的不可撤銷信用證1份,由設在我國境內的某外資銀行通知並加以保兌
我方應按規定交貨並向該保兌外資銀行交單,要求付款。因為根據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 信用證一經保兌,保兌行與開證行同為第一性付款人,對受益人就要承擔保證付款的責任,未經受益人同意,該項保證不得撤銷,只要受益人在信用證的有效期內將符合l c規定的單據遞交保兌行,保兌行必須議付 付款。經過保兌的信用證,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