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太複雜,出的題目太大。從你提
出的問題看,你的家庭出現了問題,但是從你提問的方式看,你有需要糾正的地方。首先,《婚姻法》並無關於保護男人或者小三的條款。其次,「所有女人當小三」是不可能出現的,因為只有存在合法妻子這個女人的前提下,才有「小三」的稱謂。
第三、不是賢妻良母,恐怕做小三也沒人要。第
四、婚姻法給予公民如下保障:1、地位保障,一夫一妻制確保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不能再行結婚。2、財產保障。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收入(法律有特別規定的除外)都是夫妻共同財產。3、相互扶養,不得遺棄。遺棄指一方身患重病,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另一方不得離婚。
4、監護教育子女的權利。5、自願離婚的權利。估計這些權利都不是你想要的,你想要的只是丈夫不離開自己。
這需要明白一個基本的人權,這就是任何人都不是他人的私有財產,結婚自由、離婚自願。在一個提倡男女平等的社會,希望立法保護部分人的要求是錯誤的。另外,社會實際中的第三者也未必都是女的,也不乏男的,未必都是小的,也有老的。
面對社會,唯一可做的只有自強、自立、自重。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真的深愛一個人,又怎麼會腳踏兩隻船和另一個女人在一起? 為何不換個角度想想,真的全是小三的錯?假如男人真的深愛自己的妻子,如果他是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好男人,又怎麼會輕易被第三者插足?
出軌的男人不要也罷。
3樓:匿名使用者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婚姻法,還是保護了作為妻子的合法權益的;只是有所區分,避免了那些騙婚的人,鑽法律的空子;只要真心相愛,財產就沒所謂了;沒有了愛,就算賠了一些錢,也是失去的多,大家都不想這個最壞的結局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實話說詳細法律沒有解讀,但是兩個人,如果在一起結婚,相愛,很多事情是可以商定的,並不是給誰好與壞~真正的不負責任,物質會控制一小部分,但不是全部,只是個人意見。可能我按照自己情況分析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做婚前財產公證或婚後財產約定,可以有個約定,有錯誤方讓出房產,如果是父母出資,要求擁有房產方補償老人出資的損失,然後去公證處。最後,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的男人一定不能嫁!
7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家庭需要經營的,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如果可以原諒就給一次原諒的機會,如果實在不行那就放對方一條生路吧,婚姻是自由的,自願的,自己的錯自己承擔後果
8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婚姻法是對家庭人員對妻子或丈夫絕對不負責任的的男人和女人、破壞對方家庭和諧,無恥地闖入對方進行婚外情,和家庭暴力現象。
9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雙方及子女,包括婚生和非婚生子女,不包括第三者,再說了第三者也不一定是女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小三隻是男人心中的情人,女人面前的敵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妻子可以分到婚後財產,小三不能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這個樣子的哦,你好像誤會這個意思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能得到一半的財產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當小三就行了~你管他保護誰~
15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保護都沒有,一切都要靠自己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主要看這個男的個人
男人找小三涉及犯法嗎?
17樓:緣盾情感
在婚姻情感諮詢中,每天接
18樓:華律網
社會競爭的愈發激烈,使很多年輕人走上充當第三者之路來滿足自己豐富的物質和精神生活。這種極為不道德的行為,給社會帶來了不正的風氣。那麼,站在法律的角度考慮,小三破壞婚姻,小三犯法嗎?
當下年輕人為了滿足精神和物質的生活需要,做小三破壞別人婚姻犯法嗎?在我國《婚姻法》中沒有明確提出做小三破壞別人家庭犯法的規定。只有道德上的譴責。
如果小三不是犯重婚罪,擁有兩個結婚證,在法律中是沒有明確規定的。只是根據中國的婚姻法規定和傳統習俗,此種行為極為不道德。如果沒有觸犯法律,法律中還沒有涉及到這點。
小三破壞別人家庭,如果沒有對破壞的家庭中一方進行人身傷害或其他觸犯法律的行為,法律是不會追究的。現實的案件中,雖然小三沒有遭到法律制裁,但是也給家庭中另一方造成傷害,是否需要賠償或其他問題,可以諮詢婚姻家庭律師進行幫助。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五條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9樓:低調額低調額
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屬違法行為!但法律也沒有規定具體的懲罰措施。
《婚姻法》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婚姻法》第三條也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如果只是找小三,或者只是有同居行為的,法律沒有規定具體的懲罰措施;
如果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的,或者又結婚的,構成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擴充套件資料
男人找小三離婚財產分配
1、財產分割原則是以照顧無過錯一方為原則
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訴訟離婚或協議離婚)為前提。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那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麼對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也會不予支援。
2、離婚損害賠償承擔主體
具有過錯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夫妻雙方均具有過錯行為,任何一方均喪失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
男人找小三危害
1、婚外同居、婚外性行為容易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甚至導致離婚。據專家統計,在離異家庭中,青少年犯罪比例達40%以上。
這是因為,大多數父母無論是發生衝突時或離異後都無法完全顧及子女利益並設法**子女創傷,其中一些監護人在孩子還未適應時,就又組建一個家庭,使孩子無法承受心理和社會的壓力,造成孩子的孤僻心理,容易使孩子走上不正當的道路。
2、婚外不潔性行為造成性疾病傳播,給配偶和子女帶來身心摧殘,婚外性行流行導致社會道德淪喪,對下一代的性教育帶來不良後果;婚外性行為使夫妻之間互不信任,即便對子女隱瞞,也最終可能被子女察覺,這容易導致子女與父母疏遠,進而造成子女對社會的躲避心態等等。
總之,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家庭所帶來的危害是多方面的,而且是災難性的。
20樓:帶刺的玫瑰
犯法沒懲罰,但是道德上過不去,不一定非要找小三,我都是在伴心軟體上找白領少復,就談一夜的感情,大家各取所需。
21樓:匿名使用者
在婚姻持續期間公然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是要判刑的
22樓:重慶王舸律師
違反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夫妻應當忠實於對方的法律規定。
23樓:哈呵的人
找小三不涉及犯法,但如果結婚的話,就是重婚罪了
24樓:電腦板液晶維修
肯定不犯法。違犯道德
25樓:韋唯紫絮
如果老私生女都有了,還還沒帶回家了,怎麼辦
2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小三破壞別人家庭,沒有對破壞的家庭中一方進行人身傷害或其他觸犯法律的行為,法律是不會追究。
27樓:天蠍出現
小三的出現,真的是因為你們的婚姻出現問題了嗎?其實不一定。在這裡給女人的忠告是:任何時候,女人都不應該輕視對自己的管理
張雨綺感情坎坷跟她的性格有什麼關係嗎?
28樓:巴塞電影
不管張雨綺還是誰,每個人的情感與性格都是有關係的,張雨綺的性格屬於標準的獅子座,風風火火,從不拖泥帶水,而這隻能證明她處理感情問題是比較堅決的,性格中做快速做決斷,愛恨分明的部分其實也很影響她的情感,處理感情時容易愛也容易不愛,這一點算好的。感情坎坷,看人不準,這是她自己的問題,而真正影響她感情坎坷的是她愛上的男人太不可靠。
當年和汪小菲談戀愛,一言不合就互扇耳光,結局自然是好聚好散,分手的理由是「性格不合」。後來遇見王全安,火速結婚,還對**說:第一眼見他,就覺得他是我孩子的爸爸。
「婚後的張雨綺依然展露了她彪悍的本性,想當年在北京四環輔路上,張雨綺開著路虎超車將他的車子逼停,讓他下車。王全安不下,張雨綺二話不說,直接踹王全安的車身。她就是這樣,所有的事情,一定要順心順意。
後來王全安**,張雨綺從美國一回來,就雷厲風行的離婚,無一點留戀,半點磨蹭。
而這次讓網友驚歎的是,在9月24號晚,袁巴元報警稱自己後背2釐米長的傷口是張雨綺所致,張雨綺否認,**在現場也沒有找到相應的證據,而網友們也慧眼獨具,紛紛站隊張雨綺:大概是袁巴元家暴,張雨綺持刀為自保,結果竟被袁巴元惡人先告狀。
張雨綺有多酷這一點,大家都是看得到的。只是,大家似乎沒發現,張雨綺簡直就是她媽媽的複製版?從坎坷的感情路,到性格養成、做事方式,張雨綺所經歷的一切從原生家庭都有跡可循。
張雨綺和她媽媽,一直是在刀尖上行走的兩個女人。早在張雨綺小時候,父母就離異,她與母親相依為命。更有認識這對母女的網友爆料,張雨綺媽媽在她7歲時改嫁,之後又在她中學時離婚。
從汪小菲、王全安再到如今的袁巴元...張媽媽感情路的坎坷,在張雨綺身上有著同樣的體現。
和汪小菲互扇耳光、腳踹王全安的車、又持刀和袁巴元幹架,這個架勢,張雨綺多生猛啊。其實呢?她也不過是個「紙老虎」。
她渴望真摯的感情,但卻不能忍受被欺騙有隱瞞的感情,這些同時也是很多女性應該學習的。
在張雨綺的身上,有原生家庭帶來的問題,也有自己性格導致的情感坎坷,但是反過來想一下,這其實更是這個時代新女性更難能可貴的一點,能夠脫離男人自己生活,能夠面對各種婚姻問題,然後好好生活。
29樓:智娛自樂是我
張雨綺給人印象是不僅在戲裡霸氣,生活中也是很霸氣,簡直是戲裡戲外本色如一,對待婚姻感情也是快刀斬亂麻,幹練灑脫。當初嫁給大自己21歲的離婚導演王全安,很多人佩服張雨綺的勇氣。婚後王全安沾花惹草被抓,張雨綺表現大氣,沒有哭鬧埋怨,與王全安度過**難關,隨後還是決絕休夫,分得心平氣和,這種作風是很多女子都難有的。
而張雨綺再婚嫁給袁巴元,也遭受無數人質疑和反對,但她還是義無反顧嫁給這個口碑不好的男人,還和他生兒育女,又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即使最近張雨綺和袁巴元發生衝突甚至鬧到警察局,也不像其他明星或者普通婦女一味隱忍顧慮,愛就愛了,分就分了,從結婚到離婚都相當灑脫利落,而且沒有怨天尤人,也沒在公眾場合爆料指責謾罵,離婚第二天就陽光燦爛地投入生活了。這樣拿得起放得下的霸氣女人,確實不多見,所以張雨綺不僅沒有因為再婚失敗垂頭喪氣影響形象,反而成了很多女性的楷模圈粉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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