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李建成律師
夫妻房產證在婚姻存續期間購置的房產,
如果共用一欄不是單獨所有,屬於共同財產,不加名也是共同財產。但有姓名的一方可以處分房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一條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2樓:一起守侯
婚前房產證加名字:
婚前房產證加名裡的婚前應該是指法律意義上的婚前,即領結婚證之前。如果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後,配偶名字也想加為房子的共有人,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不菲的稅費。
婚前房產證加名的費用:
1、80元工本費,5月貼花費、25元製圖費。
2、每平方米2.5元的交易費。
3、房產證不滿五年需繳納5.55%的營業稅。
4、原房產證擁有者須繳納房產價值50%部分1%的的個人所得稅;
5、加名字的人須繳納1%-4%不等的契稅。
6、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7、營業稅、所得稅、契稅等徵收基數按交易部分的評估價徵收。
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
如果是夫妻關係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費用的,只需交納一定的工本費即可(具體看當地的政策)。婚後房產證加名字與房產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納契稅、營業稅、個稅等稅費,與直系親屬見房產證加名相同,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只需交納少量工本費即可,費用一般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大約在100元以內。婚後房產證加名字比婚前房產證上加名要划算很多。
夫妻辦理共有產權分兩種情況:
一是婚後購買的房子,可以直接申請變更手續,辦理夫妻共有產權,只需要繳納一定的登記費和工本費,不需要繳納稅費;
二是婚前購買的房子,也可以申請辦理夫妻共有產權,但需要繳納稅費。
另外房子有按揭存在的,需要將按揭還清,因為抵押物發生變化須先解除抵押,建議辦理財產公證。
婚後房產證加上名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的原件和影印件
2、去房管局大廳排號等待,交納80元工本費,5月貼花費、25元製圖費。
3、10個工作日之後去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
4、如果有房貸的話,須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注意:在房產證上面加名字的情況比較多,對於年輕一族準備結婚的,可以在婚前加名字也可以在婚後加名字,唯一區別的就是婚前加名字手續麻煩一些,要繳納的稅費要多一些,沒有婚後加名字比較划算。
3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房產是婚前婚後而定,簡單講,婚後購買的沒有加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買,如不加對方名是一方財產
4樓:匿名使用者
共同財產 私人財產
夫妻在房產證上加不加名字到底能起多大作用呢?
5樓:未成年
有網友表示,新《婚姻法》是「樂了開發商,苦了丈母孃」。不過我倒是覺得挺公平的,男方父母方給兒子買房,不管發生在婚前還是婚後,如果不做特殊約定就屬於男方個人財產,這個事情其實很合理,因為女方父母方給女兒買房,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所以法律在這一點上是公平的。至於說苦了丈母孃,那就不對了,你憑什麼認為房子就應該是男方買呢?
你為啥自己不出錢。
不少女性認為,如果將自己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去,那麼到時候萬一離婚,可以分到更多。我只能說,這些人根本就沒仔細看法律原文,自己坐在那兒想當然呢!
讓我們來看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
話說張先生和王小姐結婚了。婚房是兩家人一起出資買的,總價100萬。但是張先生家裡出了90萬,王小姐家只出了10萬。
辦房產證的時候,王小姐希望將自己的名字加上,而張先生則很是大度,雖然他家出了總價的90%,但張先生為了表示誠意,堅持不寫自己的名字,所以房產證上只有王小姐的名字。過了沒幾年,由於種種原因,夫妻兩人感情破裂了,離婚的時候面臨財產分割。此時這套房子已經升值到了200萬。
那麼法官會如何判決呢?
法官的判決是:這套房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應該認為是雙方父母出資按照比例共同擁有,也就是說,張家佔了90%的股份,王家佔了10%的股份,離婚的時候,張家可以得到180萬,王家則是20萬。【可參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七條的相關規定】
其實買過房子的人早就知道,在房產證上是可以寫明份額比例的,比如男方父母給小夫妻倆買了房,那麼公公婆婆當然也可以要求將自己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去,這樣一來房產證上就會有n個名字,然後註明每個人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好,現在你將自己名字加上去了,但是持有份額只有1%,這也沒啥意思是吧。如果你強烈要求公婆的名字不能上房產證,那麼人家會怎麼想?
現在夫妻結婚,完全由一方承擔買房費用的很少,絕大多數都是雙方共同承擔,那麼就按照出資比例來決定份額。所以加不加名字其實意義不大,關鍵是看誰出的錢多。這對於那些就想「坐享其成」的女孩是當頭一棒啊,比如某女滿心歡喜嫁了個有房男,到頭來有房男移情別戀,兩人感情破裂,結果她不僅浪費了多年青春,還要淨身出戶!
這讓人情何以堪啊!
婚前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和婚後加名字有什麼區別,
6樓:一場泡影
1、登記方式區別
婚前加名,這種情況按轉移登記中的「贈與」、「買賣」方式依據雙方申請辦理。而婚後加名,這種情況屬於更正登記,市民只需持房產證、身份證和結婚證到房產交易所辦理即可。
2、共有權區別
婚前加名屬於贈與的,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之後雙方攜帶證明到房產處辦理加名手續。
屬於買賣的,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攜帶房產證、身份證、不動產完稅憑證到當地申請辦理。
而婚後加名字在房產證加上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來說,實質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
3、出資權利人區別
如果婚前買房雙方共同出資的話,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候,出資雙方應在產權證上載明權利人。
依據我國現行婚姻法律規定,除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婚前財產各自所有,但房屋權屬是以房產管理部門登記情況確定權利人的。
而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是雙方出資但產權證上只有一方姓名,則已經出資但未登記為房屋權利人的一方將會在房屋的處分、分割中處於不利地位。
婚前加名:
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雙方未辦理結婚手續,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需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
婚後加名:
夫妻婚後,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想把對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費用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
擴充套件資料:
房產證加名所需流程
一:有房無貸
所需證件: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及影印件
所需流程:
1、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在預檢視窗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
2、視窗工作人員稽核提交的材料,若材料齊全就會給一個號碼。
3、憑號碼去相關視窗辦理。
所需費用: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共110元。
二:有房有貸
所需流程: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可諮詢相關銀行。
2、其他流程同「有房無貸」
3、所需費用:除上述所需的110元手續費外,若是公積金貸款的,還需另支付100元;若是公積金加商業貸款的,還需另支付200元。
4、對於房產增值部分的補償,可根據房屋購置資金的**及其在全部房價款中所佔比例來考量其分割原則。
一方婚前購房時交納的首付款以及其個人償還的貸款部分,該部分系不動產的自然增值,不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對應的房產增值也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所有權人不僅應補償另一方夫妻共同還貸部分的一半,還應補償共同還貸部分對應的房產增值。
尚未償還的貸款部分,未歸還的貸款是房屋所有權人的個人債權,其對應的房產增值也應當屬於房屋所有權人所有,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其對應的增值部分。
三、房產證上加名字還要視房子的情況和加什麼人的名字而定。加不同人的名字,如直系血源關係和非直系血源關係的,加名字的流程和費用也是不相同的。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加配偶名字
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視窗辦理就可以了。費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費等。
2、加子女或父母的名字
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或父母名字時,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評估,因為這相當為房屋買賣的形式。
3、加無直系血緣關係的名字
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係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另外再費用上也要交納得更多。
7樓:未來學霸霸女俠
1、區別一:
婚前房屋產權增加共有人,這種情況按轉移登記中的「贈與」、「買賣」方式依據雙方申請辦理。
而婚後房屋產權增加共有人,這種情況屬於更正登記,市民只需持房產證、身份證和結婚證到房產交易所辦理即可。
2、區別二:婚前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屬於贈與的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之後雙方攜帶z證明到房產處辦理加名手續。
屬於買賣的,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攜帶房產證、身份證、不動產完稅憑證到當地申請辦理。
而婚後加名字在房產證加上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來說,實質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
3、區別三:如果婚前買房雙方共同出資的話,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候,出資雙方應在產權證上載明權利人。
依據我國現行婚姻法律規定,除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婚前財產各自所有,但房屋權屬是以房產管理部門登記情況確定權利人的。
而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是雙方出資但產權證上只有一方姓名,則已經出資但未登記為房屋權利人的一方將會在房屋的處分、分割中處於不利地位。
擴充套件資料: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而婚前加名: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雙方未辦理結婚手續,想要加上對方名字,需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
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
婚後加名:夫妻婚後,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想把對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
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費用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
以一套面積為75平米,現總價200萬,原價102萬的家庭唯一普通住宅為例。
婚前加名費用計算:
增值稅納稅額為×徵收率=×5%=9.52萬元;個稅納稅額為(200-102)×20%=19.6萬元;契稅納稅額為200×1%=2萬元,共計約31萬。
此外,包括交易費約225元,印花稅約1000元,合同工本費約20元。
總計:如果按照男方轉讓50%的產權計算,婚前加名費用共計約15.5萬。
婚後加名費用計算:
情況1:有房無貸夫妻更名僅需110元。
情況2:有房有貸,公積金貸款210元;組合貸310元。
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
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如果是婚前購房但存在共同還貸,但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時,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
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如果有貸款未還清,還要區別該房產本身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進行確定。
如果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則未還貸部分作為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處理。
如果屬於一方婚前購買、婚內還貸的,則未還清的貸款作為該產權人個人債務繼續償還,已經償還的部分及其增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參考資料:人民網-婚前房產證加上配偶的名字,房產就一人一半?
房產證加名字,如何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夫妻之間房產證上加名字視具體情況而定 其一 結婚後買房的情況 不管房產證上是男方還是女方的名字,都理所當然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雙方可以均分房屋。其二 結婚前買房,結婚後一起還貸的情況 房產證一般是一方的名字,那麼房產歸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另一方共同還貸的情況下可以獲得1 共有財產還貸的一半 2 ...
房產證上的名字,前後有什麼區別,房產證上名字排名前後有區別嗎
如果有明確規定 那麼各自有固定的份額 如果沒有明確規定 大家平均有份 房產證上名字排名前後有區別嗎 有區別!排在前面的是持主產權證的人,排在後面持共有權證。責任和權屬上的分別體現主要是看你們的共有權性質 1 共同共有 共有人之間不區分所佔共有份額的比例,權力責任相等 2 按份共有 區分比例,例如甲持...
房產證加名字,南京的房產證加名字怎麼操作
因為房產證涉及到你父母,最好由他們先辦理贈與過戶給你,再辦理結婚證後給你妻子加名。加名具體程式是 由夫妻雙方申請,提交 1 房產交易產權登記申請表 2 結婚證明覆印件 校驗原件 3 夫妻雙方身份證影印件 校驗原件 4 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收回 5 申請報告 6 夫妻雙方房產約定書 一方婚前取得房產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