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民事訴訟中,被告提出反訴的,增加訴訟請求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內前提出。根據《最容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規定,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指定舉證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對於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但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
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第三十五條 訴訟過程中,當事人主張的法律關係的性質或者民事行為的效力與人民法院根據案件事實作出的認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的限制,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變更訴訟請求。
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指定舉證期限。
二審案件能否增加訴訟請求
2樓:逍遙
在二審中可以增加訴訟請求,但法院會對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另行起訴!
那也是以樣,也是新的訴訟請求
3樓:蔣德順
不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提出之後除非對方認可或調解結案,否則只能另案起訴
這是因為二審是終審,但是你增加的訴訟請求,那就只相當於只經過了一次審判,如果你勝了,對方就不能上訴了,你說對方冤不冤枉!好端端的就變成一審終審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是調解不成的話,駁回。
民事訴訟中能不能當庭反訴?
5樓:墨汁諾
符合條件是可以當庭反訴的。
在案件受理後,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合併審理。
對反訴的處理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規定。
6樓:玩世的叉燒大哥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反訴應當在舉證期間屆滿之前提出,如果是簡易程式,可以當庭提出反訴。反訴一般構成要件如下:
(一)本訴正在進行中,法庭辯論結束前提出反訴。
(二)反訴不屬於其他法院專屬管轄,如果反訴屬於其他法院專屬管轄的,審理本訴的法院因為無權管轄,則反訴不得與本訴合併審理。
(三)反訴能夠與本訴適用同一程式。
(四)反訴請求與本訴請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個請求為另一個請求的先決問題。
(五)反訴需由被告向本訴原告提起。
擴充套件資料:
反訴必須符合民訴起訴的條件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其他條件
(1)反訴只能是本訴被告向本訴原告提起,而不能對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訴只能向受理本訴的法院提起。
(3)反訴與本訴必須是適用同種訴訟程式。
(4)反訴不能是其他法院專屬管轄。
(5)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必須在事實或法律上有牽連。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三十二條:「在案件受理後,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合併審理。」
7樓:庭庭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6條規定:「在案件受理後,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合併審理。」此解釋出臺後,凡是在法庭辯論結束前提起的反訴,只要符合條件,法院都應合併本訴進行審理。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34條規定:「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對於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但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
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由此,該司法解釋出臺後,當事人提起反訴只能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法院**應該是在舉證期限屆滿後進行,所以當事人可以在**時提起反訴,但法院不應審理,而應告知其另行起訴。依據就是上述第二個司法解釋。
8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被告來一旦提出反訴,原告自就需要蒐集相bai應的證據du來反駁被告的反訴.
所以反訴的zhi提出時間必須是dao在舉證期內,是為了讓原告有充分的時間去搜集證據來反駁反訴.
第一次的一審,反訴要在舉證期內提出,理由如上.
第二次的一審,二審,再審,反訴可以隨時提出,理由是,第二次的一審,二審,再審本身就沒有舉證期,所以可以隨時提出.
9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不一定代表舉來
證期限結束,得看源法院是否指定了舉證期限,如果有指定**前的舉證期限,那麼**時由於已經過了舉證期限自然是不能反訴的了。 但是,很多簡易程式審理的案子,法院不提前指定舉證期限,那就是**時才舉證,這種情況,可以在**過程中,直接提起反訴。
原審一審民事再審是否可以增加訴訟請求
1 不可以。除非涉及國家利益 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當事人在原審訴訟中已經依法要求增加回 變更訴訟請求答,原審未予審理且客觀上不能形成其他訴訟。2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審判監督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具體的再審請求範圍內或在抗訴支援當事人請求的...
我要繼續上訴,可以增加新的訴訟請求嗎
9月22日我起bai訴我們當地鎮政du 府,法院以立案,現在 zhi還dao沒有 我準 專備變更或者增加訴訟請 屬求,請問是否可行?不一定。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 訴訟請求是否成立 決定。行政訴訟法 及 行政訴訟證據若干規定 對原告可否增加 變更訴訟請求沒有作出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 行政訴訟法...
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的區別是什麼
內容來自使用者 芳芳 司法實務中,經常遇到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條件或被告不適格,結果是從程式上裁定駁回起訴,還是從實體上判決駁回訴訟請求,此問題常糾纏於程式處理和實體處理之間猶豫不決的狀況,因理解不一,以致相同案件出現不同結果,影響了法律的嚴肅性和統一性。為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從法律特徵和司法適用上理清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