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有沒有權利向村民徵用土地,村委會是否有權徵收耕地?

2021-05-02 10:14:11 字數 3560 閱讀 5775

1樓:土地觀察員

有些用地單位在土地徵收的過程中,直接與村委會或村幹部接觸、商談,有時候還簽訂協議,這種協議合法嗎?村委會有土地徵收的權力嗎?用地單位與村委會簽訂用地協議從事非農業建設,屬於「以租代徵」的違規用地行為。

村委會是否有權徵收耕地?

2樓:俊俊小寶貝

村委會是沒有權利收耕地的,如果有可以去上告

村委會有沒有權利賣掉村民的地? 30

3樓:洛陽希望號

村裡敢賣你的地,就不怕你去鄉里反映,日本鬼子敢進中國,就不怕你中國人,要是怕,他們就不進中國了,還去鄉里反映,去鄉里,賞你兩巴掌,現在,中國試行日本國戰略部署,只有嗨,沒有巴嘎。

4樓: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村民承包的土地,其使用權的轉讓、變更、改變使用功能必須有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才有效。並依照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給予補償。否則,轉讓無效。

5樓:阿文雜談

肯定是沒有這個權利!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及農村土地承包法都沒有授權村委會有這個權利!農村土地依法由家庭承包經營,所有權人是村集體,村集體與村委會是兩個概念。

所有權人享有集體土地發包的權利。並沒有出賣土地的權利。換句話說,只要是村集體的土地,都是應該發包到農戶,少量機動地,要依法控制用於新增人口的微量調整。

最好還是那句老話,村委會要是不維護集體利益,所謂的出賣是無效的,因為,在法律上村委會沒有這個權利!建議,在下一屆選舉時還是不要選舉不維護集體利益的人。

6樓: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

土地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村委會有權收回村民的自留地嗎?

7樓:暴怒小貓咪

村委會沒有權利收回村民的自留地的,他們這樣做是不符合國家土地法的規定的。

國家《土地管理法》中規定:

1、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2、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3、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4、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8樓:匿名使用者

有五種情況村委會可以收回承包地,除此之外其他的收地行為均是違法的。

一、村民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村委會可以收回承包地。

雖然《農村土地承包法》對村民棄耕拋荒情形下,承包地如何處理未作出明確規定,但在《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條中規定了承包方的三種法定義務,其中第(三)項義務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而《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閒置、荒芫耕地、、、、、、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對於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是農村土地承包方的法定義務,土地管理法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農村土地承包者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村委會有權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另行發包。

二,承包方舉家遷入設區的市並轉為非農業戶口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2023年第二輪土地承包後,村集體中的部分家庭承包戶發生了遷移,有的遷到小城鎮,有的遷到大城市,有的將戶口也遷走轉為非農業,有的只是人遷走了但戶口沒遷走,還有的是舉家遷,有的只是部分成員遷走,那麼什麼情況可村委會有權收地呢?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冰凍期民的耕地和草地。」也就是說,當符合承包方舉家遷入設區的市並轉為非農業戶口條件時,村委會有權收回承包地,只要承包經營戶中有人未遷出就不能收地,只要舉家遷入的是未設區的城市的也不能收地,雖然舉家遷入設區的市但戶口沒遷出的也不能收地,因此村委會收地要嚴格執行法律的規定,不能濫用職權,侵害村民的利益。

三,當承包戶中發生「絕戶」的情況,村委會可以收地。

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是以戶為單位,在本輪承包期內「生不添、死不減」。而當承包經營戶中的成員有的遷出了,有的死亡了,戶中已無成員時,也就是「絕戶」 情況發生時,村委會有權將土地收回。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條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

」而當戶中的成員有的遷出有的因死亡戶口被登出時,該戶中已無成員存在就是「絕戶」,不能再成為承包主體與村委會保持合同關係,村委會有權將承包地收回另行發包。

四,已婚婦女在婚入地居住並再次取得承包地的,婚出地村委會有權收回其已分承包地。

有的婦女在孃家這邊有戶口並分到了土地,但結婚後在婆家那邊又取得了一份承包地,就擁有了兩份承包地,這種情況下村委會就有權收回承包地。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條規定「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當婦女結婚後在兩地都取得了承包地時,不論是婚出地村委會還是婚入地村委會都有權回承包地,承包方也有權退回一份承包地,但退回哪份承包地承包方具有選擇權。

五,承包方自願交回承包地的,村委會有權收回土地。

法律允許承包方在承包期內自願交回承包地,但要履行法定程式和相關手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願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願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內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地。

」法律這樣規定,是為了防止村委會違法強行收地,然後說是村民自願交回的,因此在沒有承包方的書面申請,承包方又否認交回土地的情況下就不能認定是承包方自願交回土地。

除上述五種情況村委會可以收回村民的承包地外,村委會收地的行為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違法的,村民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和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返還土地。

9樓:匿名使用者

1:自留地只有使用權是分給各村民,不能出租、轉讓或買賣,也不得擅自用於建房等非農業生產用途。

2:自留地和承包地並沒有區別,只是自留地不參加重新分配,農民可以長期使用。

3:家庭個別成員死亡,並不妨礙農戶其他成員對自留山、自留地的經營權和使用權。

所以自留地使用權歸所分配的村民所有,村委和其他人不能佔用,否則可以去法院訴訟。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的他們這樣做是不符合國家土地法的規定的要是土地面積較大的話建議你去找個律師來解決。

這樣的話不會有什麼失誤或造成什麼不必要的麻煩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這個權利,村民大會才有這個權利,而且要給予賠償。

12樓:推蓉自

村委會能收回村民承包的土地嗎?專業律師為你答疑解惑!

13樓:匿名使用者

自留地和承包地是2個概念。 承包地肯定不能拿回。 但是自留地是可以的,因為自留地不是你個人的,而是集體的。

並且你沒有使用權。 因為自留地是大隊的土地,使用權也是大隊的。只是一直給你私人用 沒有拿回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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