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上海笙銘律師
她如果對筆跡是否為你爺爺的親筆書寫有質疑,可以筆跡鑑定,法院應當允許;
如果那是你爺爺親筆寫的,你又何必害怕你姑姑申請鑑定呢?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筆跡有質疑,可以申請筆跡鑑定,法院應當允許。
鑑定後,無非是3種結果:
1、確為親筆簽名,認定遺囑有效
2、簽名確認為偽造,認定遺囑無效
3、無法確定簽名是真是假(這種情況也是很多見的),因為遺囑經過公證,法院也會認定遺囑有效。
3樓:淮安浙江人
公證過的遺囑,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當事人無須舉證證明。除非有相反的證據,足以推翻的。在實踐中,當事人可以就專門性的問題申請進行鑑定,至於是否准許,則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斷。
沒有事實依據的申請,自然是無法得到法庭支援的。
下列事實,當事人無須舉證證明:
(一)自然規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眾所周知的事實;
(三)根據法律規定推定的事實;
(四)根據已知的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推定出的另一事實;
(五)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
(六)已為仲裁機構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七)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前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的事實,當事人有相反證據足以反駁的除外;第五項至第七項規定的事實,當事人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是真實的遺囑就不怕鑑定,這是人家的權利。煥廷法律服務團隊 宋律師為您解答
5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幫助 可來電諮詢詳談,幫你研究個方案
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能,但法官有裁量權,對方最好要提出證據證明簽名不真實為佳。具體可向曹律師諮詢,為你提供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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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並不需要他人同意 簽字。根據你說的,我有幾個疑問 既然是母親要把所有財產留給你一人,那我猜測,父親已經過世了,是嗎?那麼父親當時是否有遺囑,把財產都留給你母親?1 若父親有此遺囑,那你母親今天立遺囑,就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簽字。公證處的要求沒有道理。2 若父親無此遺囑,那公證處的...
財產糾紛 去公證處公證後後又立遺囑其中不相符哪個有效?如題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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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已經去世,老人公正過的遺囑。公證處還要走訪鄰居以及電話其他子女通知他們來簽字
如果是老人去逝前,公證處受理了辦到這樣的程度,公證處的作法是要遭質疑的。公正老人的遺產繼承事項,只需要證明老人的意思自治就可以了,與相鄰和其它子女的態度是無關的。如果老人的主張還要徵求它人的意見,那麼法律中的關於遺囑和遺囑繼承的條文就是放屁了。公證處存在不公正的嫌疑,你可找司法局討說法,公證處歸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