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物權法,還有各個地方的行政條例吧
臨時用地有哪些使用規定
關於臨時用地的法律條例?
2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你看一下第二十二條,或許對你有幫助
如何規範臨時用地審批程式
《土地管理法》第57條規定:臨時用地由縣級**土地部門審批,這裡所指包不包括區國土分局?
3樓:匿名使用者
國土分局是市局派出機構,得得到市局授權才有審批權
批准臨時用地需要什麼條件
4樓:我來雨雪霏霏
臨時用地審批程式
一、法律依據 :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第八十條;
2、《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五條;
二、審批許可權 全部佔用非耕地的臨時用地由縣國土資源局審批;佔用耕地(嚴禁佔用基本農田)的由州國土資源局審批。
三、臨時用地應具備的條件
1、 建設專案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集體土地的;
2、 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和未利用地從事養殖業,不建設永久性建築物的;
3、 在城市因建設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臨時使用土地的;
4、佔用土地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的,或者臨時佔用非耕地建磚瓦窯的;
5、 其他符合規定需要臨時使用土地的。 臨時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和構築物,時間不得超過兩年,期滿確需繼續使用的,應當重新辦理臨時用地審批
5樓:
那個應該要經過國土部門批准吧
請教鄉鎮臨時用地審批標準,申請方法及流程?
國家有沒有哪部法律明確的規定了必須要有公攤面積這一說法
你好你可bai以參照我國 物權法 裡的du相關規zhi定,商品房銷dao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內則 容早就有了相關規定,一這是為業主了利益考慮的。如果不公攤 那您買的面積就您房間的面積,說簡單點了,您就只有您房子的權益 至於什麼過道啊,電梯啊,消防啊,道路啊,都和您沒關係,您沒買產權是開發商...
法律有沒明確規定每月發放工資的時間是幾號
勞動法 第15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工資必須在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容約定的每月發放工資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資的最長支付週期為一個月,也就是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超過當月規定的日期發放工資是違法的。法律對此沒有規bai定,還算不上拖du欠,由它zhi去吧。想想那些常被拖欠工dao資的...
目前我國法律規定不明確存在爭議的法律問題有哪些
1 把具體法律規來定適用於具體實踐中都源是可能存在爭議bai的。2 法律規定du本身是明確具體的,zhi沒有爭議的。但是實dao踐中的情況卻是錯綜複雜的,把法律規定與具體事實結合起來就有可能產生認知上的爭議。3 因為法律規定總是設想一個理想的適用事實,不可能把每一種情況都考慮到,因此當我們在實務中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