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的推理是有問題,比如第一次投入10元,獲得28.2,實際收入是18.2元,大於10了。從數學上,一個不嚴格的開始,不能得到一個確切的答案。
好了,我們來看兩個結論:
1、押1贏1,不輸錢的讀法。
第一次隨意押,第二次加倍,以此類推,每次翻前次的1倍,只要贏1次就不輸錢。
2、押1贏2,不輸錢的讀法。
第一次隨意押,以後每次翻前次1/2倍,只要贏1次就不輸錢。
3、押1贏3,不輸錢的讀法。
第一次隨意押,以後每次翻前次1/3倍,只要贏1次就不輸錢。
所以你的賠率10:28.2,即2.82
所以第一次隨意押,第二次翻1/2.82倍,只要贏1次就不輸錢。
而你想贏10塊錢,所以必須多押3.55元。
而第一次要想賺10元,必須要投0.35+3.55元。
以後每次0.35+0.35翻上次的1/2.82倍,只要贏就不會虧錢。
以後每次0.35+0.35翻上次的1/2.82倍+3.55元,贏10塊錢。
2樓:勤苒
不是這樣算的,題就錯了。
1 他們交了30元,但需要交25元,應該被找5元,但服務員拿走了2元,
他們只每人拿到1元,共3元。
2 所以他們是花了25+2=27元,並不是29元。題目中把服務員拿走的2元
又再加了一遍,而不是加上還給他們自己的,最後當然不夠了。
ps:再解釋一下,題中的27元已經包含了服務員拿走的2元了,所以再加不是加2元,而是加3元,加最後返還給客人的3元。
請採納答案,支援我一下。
3樓:
如果第一次購10元,第二次購20元,第三次購30元……那麼第n次購10*n元
而獎金是28.2*n
利潤是28.2*n-(1+2+3+……+n)*10=n(23.2-5n)
要想使得收回成本後還能賺到10元錢,那麼n不能大於4。事實上,如果第五次購50元,那麼總花費是10+20+30+40+50=150元,而獎金是28.2*5=141元。
虧了9元呢。
如果換個模式,情況將發生可喜的變化。這個模式就是第一次購10元,二次購20元,第三次購40元,第四次購80元,第五次購160元……以後每次是前一次的2倍。
這樣,雖然花費越來越多,但是賺得也越來越多。第n期利潤為28.2*2^(n-1)-10(2^n-1)=4.1*2^n+10
不僅收回了成本、賺了10元錢,而且還多賺了4.1*2^n元
比如第一期是4.1*2=8.2元,就是除收回成本、賺了10元外,又賺了8.2元;
第二期是4.1*4=16.4元,就是除收回成本、賺了10元外,又賺了16.4元 ;
第三期是4.1*8=32.8元,就是除收回成本、賺了10元外,又賺了32.8元,實際上第三期總花費是10+20+40=70;而獎金是4*28.2=112.8元
112.8-70=42.8元——收回成本,42.8-10=32.8元——是不是在賺了10元外又賺了32.8元呀
……最令人興奮的是,即使是多期不中也沒關係,因為花費可以忍受。一旦中了,獎金將非常豐厚!
夜神仴 ,看在認真作答的份上,可以告訴我這題的背景麼?請給我發郵件[email protected]
期待中!
算賬問題,怎麼少了一元錢? 數學、、、
4樓:阿笨
偷換概念:3+2+25=30元
每人出10元,則共30元,丟掉2元+花去的25元,共計27元,再加3元正好30元。
此題屬於典型的偷換概念:
每人還回1元,就相當每人出10-1=9元,很正確,也就是付出了27元。如果這27元是花了25元,丟了2元。
5樓:匿名使用者
前邊都沒說錯,等於是甲乙丙一人出了9元,那麼3*9=27
出了27元給丁,丁花了25丟了2元,所以是27=25+2
所以,應該是27-2=25,而不是27+2,用27+2完全沒有意義
6樓:匿名使用者
不對的啊3*9=27,說明一共花了27元,也就是花掉的25元和丟掉的2元。2元是丟掉的錢,不能算在三人給出的錢裡!
7樓:士多啤神馬梨
因為3,9=27那裡已經包含了丟了的2元,應該加上3元,也就是分給他們的那三元。因為退回去的是那三元,就等於原本就只有27元,倒過來算,那就是27+3=30啦
8樓:北方丨星空
沒有道理加上丟去的兩元,因為兩元是丟的,27是給的,給的減花的是丟的,也就是說,27-2=25你仔細想想看,27+2得到的結果的意義是什麼
9樓:發射點發
演算法問題 用9元錢*3 減去2 就是花的25圓了
10樓:查米管和泰
小學數學不過關,要去進修
請教一條數學題,關於算賬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 =本來是你們各拿550,但你墊了200,你朋友拿了300,所以你就該拿750,你朋友拿250啊。
原來有1100元,謝謝!
有沒有人知道,馬雲說的那道數學題,五十塊錢買東西,最後怎麼算都多出來一塊錢那道
12樓:軒的曉依
馬雲問的問題是:「我手裡有五十元,買衣服花了20元還剩30元, 買拖鞋花了15元還剩15元,買糖裹花了9元,還剩6元,買食品花了6元 ,還剩0元。把買東西的錢加起來等於50,把花去的價錢加起來等於51!
這是為什麼?」
問題的答案是:剩餘的錢相加沒有實際意義,根據每次花去的不同,剩餘的不同,但無論怎麼花,花去的總計都是50元,但剩餘的根據每次花去的不同,剩餘的總計就不同,而51那邊只不過是用了擾亂你的思維的一個障眼法。
13樓:紱繪畤餜槺
剩餘的錢相加沒有實際意義,根據每次花去的不同,剩餘的不同,但無論怎麼花,花去的總計都是50元,但剩餘的根據每次花去的不同,剩餘的總計就不同,而51那邊只不過是用了擾亂你的思維的一個障眼法。
14樓:憂傷遠仁克
我有50塊錢,買了一個1塊錢麵包,剩49元。
再買1塊錢麵包,剩48元。
再買一個麵包,剩47元,
再買一個麵包,剩46元。
再買一把椅子,剩0元。
我多了更多的錢!
15樓:齊旭凡
我有五十塊錢買東西怎麼算出來多了一元? 買去花去的 剩下的 買衣服20元 30 買鞋15元 15 買水果9元 6元 買食品6元 0元 總計50元 總計51元
等於50那邊呢是的總數是已經固定的了,至於51那邊呢是不固定的,改變一下數字50那邊還是不變至於51那邊可能會比50相差更大,意思就是說改變數字後51可能會變49也可能會變54,而這個數字50就不會變51那邊和50是沒有關係的51那邊只不過是用了擾亂你的思維的一個障眼法。
16樓:陳逢鎮
其實這道題跟剩餘的錢沒有關係,例如:我有5塊錢,第一次用去1塊錢,剩餘4元錢,第二次用去上2塊錢,剩餘2塊錢,第三次再用去2塊錢,剩餘0塊錢。這樣剩餘的錢和是6塊錢。
其實你們不用看那些剩餘的錢,直接買的東西加上才是全部的錢。
17樓:匿名使用者
換一種花錢方法,買東西花去50元,剩餘0元。花費總計50元,餘額總計0元。所以,花費永遠是50元,而餘額是不固定的,所以我也同意餘額是障眼法。
18樓:bigman殤
大概8-9個平方
下邊列舉幾個停車位的長和寬:
大車停車位:大車停車位寬4米,長度7米到10米,視車型定。
小車停車位:小車停車車位,寬度2.2米到2.5米,長度5米。
旁邊道路小車:單面停車5米寬,雙面6米,大車8米。
19樓:我是鐵子昕
舉個例子,一次花一塊,50次,左邊相加是50,右邊相加49+48+47+.....,偏差大了去了,所以右邊根本不能算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馬雲爸爸要我們省著去花50元錢,這樣我們剩餘的錢會越來越多。
21樓:匿名使用者
買50樣1元的東西,餘額總和是49+48+...+0,遠遠超過50。所以51只是障眼法,他是不固定的。而擁有的50元是固定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不喜歡這是障眼法
23樓:傻公主の帥騎士
如果你把50塊錢1塊錢一塊錢的花,你算剩餘總和,你會發現你有幾千塊了。
24樓:求魔
那是坑人的,誤導你的邏輯思維,用餘數相加就不對
數學題,算賬
25樓:
現金=84140+2567069+292200-1826572-570236=546601
數學算賬題,求數學好的幫算下帳
26樓:匿名使用者
去年卡上剩84140
你欠材料款292200(但是下面說已經包括在今年),就當作0別人欠你貨款376340,還一部分246120,還欠130220今年別人欠你貨款570236
收入2567069
你欠材料商485410(包括你去年的292200)小結去年和今年別人欠你錢一共130220+570236=700456你去年卡上剩下84140
今年收入256706
一道數學題求解,會算賬的進
27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一種類似於變戲法似的題目,倘若你順著他的思路思考,你只會感到疑惑,而稍微捋一捋思路,便能發現其中的奧祕。首先,每人所花費的9元錢已經包括了服務生藏起來的2元(即***25元+服務生私藏2元=27元=3*9元)因此,在計算這30元的組成時不能算上服務生私藏的那2元錢,而應該加上退還給每人的1元錢。即:
3*9+3*1=30元正好!
28樓:魯吳魯
按照你的描述,那三人其實共同交了28元。
小學數學問題,一個小學數學問題。
答案好象並不對。請看圖,假設10秒後甲超過b點追上乙,這時甲乙距b點的距離相同 30秒後甲到了甲2處,乙到了乙2處,這時甲乙距b點的距離也相同。當然各處是假設的,只是大概意思 假設10秒時,乙爬了x米,則甲爬了1 x米。30秒時乙爬了3x米,甲爬了3 1 x 米。甲比乙多爬了4 3x米 3 1 x ...
很難的數學問題,一個很難的數學問題
這是碧雪情天巨有財任務題 公雞最貴,要買最多的小雞,即是要公雞的只數最少 設買的公雞隻數為x,母雞為y,小雞隻數為z那麼可以列兩個算式 1 x y z 157 2 5x 3y 1 3 z 157 那麼 2 x3 1 消去z得 7x 4y 157 前面已經說了,要公雞隻數最少,那麼依次把1,2,3.分...
請求數學問題請求一個數學問題
對數函式ln 是指數函式exp 的逆函式。在複平面上exp 不是一一對應函式,如你所說的 e 2 i e 0。所以在考慮其逆函式時,一定得明確限制exp 的定義域。在限定的定義域內,必須是一一對應函式,這樣才能談逆函式ln 這就類似於 sin 在實軸上。sin0 sin 0,但 通常我們規定ar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