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新人最怕在試用期遇見哪些坑,對職場新人來說,試用期有哪些常見坑絕對不能踩?

2021-12-27 06:22:10 字數 7333 閱讀 1501

1樓:

試用期完成以後,公司找很多的藉口辭退你,然後繼續招人試用辭退。這種打著試用期名義壓榨勞動力的最可惡。

2樓:愛sunny拾柒

同事關係不好,被同事背後下**;還有就是和老闆討厭自己。

3樓:小鬼知道哈哈哈

試用期的時候應儘快熟悉工作流程,在工作上小心翼翼儘量不犯錯,犯錯了應該及時認錯,勇於改正,不斷學習,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

4樓:

遇見被職場老員工針對,這是最讓人煩惱的。自己沒有經驗,還被人欺負,相當難受。

5樓:

領導的漠不關心和同事之間的刻意刁難。

6樓:大玉

老員工做錯什麼都讓你背鍋,你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就很尷尬甚至嚴重影響生活。

7樓:llll雪yyyy穎

職場老手的故意刁難,老成員讓你跑腿做事,老闆讓你加班。

8樓:空木蓮花

一些老員工看到你乾的職位輕鬆,發展前景好,自己可能有所嫉妒,暗中阻撓。所以放低姿態,默默做好自己就行了。

9樓:匿名使用者

說好多長時間轉正,可是到了時間就是不轉正。

對職場新人來說,試用期有哪些常見坑絕對不能踩?

10樓:職場心機婊

進入試用期之後,有哪些常見的坑對新人來說絕對不能踩?

11樓:大betty貝蒂

第一個就是你的實習單位不按照法律約定試用期期限。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而勞動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兩個月,如果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試用期是不得超過六個月的。

如果你的實習單位超過了這些,那麼你就有權去告他們。第二個就是單獨簽訂試用合同或者你在試用期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很多人在實習期都會被這一點坑。在很多企業他們招聘員工的時候都會簽訂一份試用合約。

等到使用期結束之後才會正式的籤合同,其實這個才是正確的。很多公司都會欺負新人,什麼都不懂,所以在實習期也不會跟他們籤實習合同,等到轉正的時候實習生就會發現自己的實習工資都是打了水漂的。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只要是員工開始為這個企業工作,那麼就已經建立了勞動關係,是屬於事實合同關係的。如果不籤合約叫按兩倍的工資支付。

所以職場新人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看清楚。

還有一部分企業單位會延長你的試用期,但這些都是不合法的。很多公司都會利用員工想要轉正的心理會給他們延長試用期。可往往就是最簡單的**,也能讓很多新人都團團轉。

因為現在的就業壓力本來就很大,競爭力也是非常大,很多公司都會利用就業人員這些心理,從而對他們進行實質性的壓榨。

12樓:小貓不吃醋

新人剛加入職場中,有許多事情要注意,特別是以下的雷坑千萬不能踩。

首先,要儘快熟悉公司的一切,包括身邊同事的喜好,千萬不能做一些讓別人反感的事情,尤其是不能得罪領導和自己的上級,遇到不懂的就去問,千萬不能不懂裝懂,這樣會引起領導很大的反感的,即使不會,也要告訴上級我不會,別耽誤了全域性的發展,那樣領導會記住你的,以後肯定也不能更好的發展下去。

其實剛入職場的新人要注意的有許多,但歸根結底來就是一句話:多看、少說、多做。多看看公司的運轉以及各種規則,除了工作中的建議評價,對公司的一些規則什麼的,都不要過於輕易的發表言論,多做一下自己的工作並熟悉。

這才是你在職場中安身立命的根

13樓:榴蓮臭臭

關於試用期的不能踩的雷你知道的有多少?

①實習生們試用期一般都是短短的幾個月,工資給的少也就算了,公司會變本加厲的壓榨你,讓你不斷的加班,然而薪資並沒有提升,加班加到最後,身心俱憊,恨不得馬上離開公司離開這個束縛你的牢籠。這種公司都是掛羊皮賣狗肉,因此這樣的話會發生兩種情況。第一種:

公司根據之前最開始的合同找瑕疵,跟你說你沒有達到勞務小時沒有加班夠不可以辭職;第二種,和你說你的試用期沒滿,不準辭職。這個時候你可以採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法關於限制人身自由有相關條例,也可以採取報警。

②根據上一條,我們應該簡單瞭解了一些,試用期的時候千萬不要簽訂勞動合同,而要簽訂的是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合同依舊需要五險一金。

③試用期中,不可隨意被炒魷魚也不可主動辭職,更不可無故推延實習期,是有時間限制的,畢竟勞動合同法不是鬧著玩的。

④在集體中,儘量合群,免得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如果你認定這個職業並熱愛,更應該認真對待,儘量不在金錢方面產生口角,不惹事也不怕事。如果你不喜愛這個職業,只是為了試用期而實習,敷衍了事也罷

在工作的時候要專心工作,不要分心,不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要玩手機,這都會給領導非常不好的印象,即使你內心熱愛這個職業可是你在表面都表現不出熱愛職業,領導還會認為你愛這個職業嗎?

⑥不要抱怨,要像太陽一樣散發光和熱,讓領導看到你的熱情與激情。

14樓:哦豬豬俠啦啦

不論在哪所公司上班,都不免會有試用期,若是通過了公司的試用,才可以成為正式員工,否則,你就得考慮重新找一份工作的事了,剛入職場,也就是職場新人,也難免會受到老員工的打壓,難免會吃虧,那麼,職場新人有哪些坑絕對不能踩呢。

首先,要做到言而有信,答應了的工作就一定要完成,要讓領導足夠信任你,這不僅能給人留下好印象,有什麼事領導也都會想到你,若是答應了卻沒做好,以後有什麼工作,領導都不會交給你了,不論工作內容是否簡單,失去領導的信任,也就代表著失去了機會,那大多都不會有晉升的機會,不進對自己職業的發展不利,而且還容易引起同事以及領導的反感。

其次,不要什麼都往外說,公司也有很多東西是要保密的,不要大嘴巴,也不要議論同事和領導,若是嘴上沒個把門的,什麼都往外說,你別說你說者無心,可能聽者是有心的呢,那麼,領導怎麼敢用你呢,萬一被對立的公司套個話,公司機密可能就洩露了,不管是老人還是新人,這點都是極為重要的。

最後,在工作時,切記不要隨便給客戶承諾,既然你進入了公司,你的所作所為不僅代表你自己,同時也代表著公司的形象,給自己一個準確的定位,在工作的時候,你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也代表著公司的行為,還有,身為新人,不要隨意吐槽公司,在工作上花出去的錢是需要上報公司的。

15樓:大掌櫃的自**

對於職場新人來說,試用期有哪些常見的坑不能踩?

16樓:馬梓開博士

試用期要注意的問題主要是要服從公司的規範,不要出現工作方面的大的失誤,同時要表現出自己真正的能力和特長所在。

17樓:多肉

一定要注意老員工給自己下的套,千萬不要輕易踩進去。

18樓:

1.公司出現某個問題的時候,不要亂出謀劃策,你要記住現在是試用期。

2.不是自己引起的問題,這個黑鍋絕對不背。這不是沒有責任心,是因為你背了這個鍋,某些人就會逍遙法外。況且你夠嗆能過試用期。

3.完成自己的任務,做好自己分內的事,才是你最重要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不是自己的問題不要攬過,不做濫好人。

20樓:哈哈哈抉擇哈哈

對於一個新人來說,我覺得還是應該要了解這個職場的規則。

21樓:水泥廠電工

1.遵守勞動紀律,不要受到懲罰或通報。

2.不要遲到/早。

3.少說話,多做事。

4.不懂的要問,不要弄出事情了,再找人。

5.對於工作安排儘量服從,執行。

6.搞好同事之間的關係。

7.同事之間和領導之間的話題不要參與。

8.管好自己的嘴。

22樓:詩筱沫

職場新人要做的就是老老實實做好本分,不要去摻和別人的事情。

23樓:芸依可伊

不要太過於相信別人

這一點很重要

還有就是自己的事情一定要自己做完

檢查好儲存好

多存幾個檔

否則出事了

第一個倒黴的就是你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愛出風頭 亂八卦 特立獨行 頂撞上司 亂搞公司戀情 相信我 你完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相對來說在試用期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懂得認真做事情。

對職場新人來說,試用期有哪些常見坑絕對不能踩?

26樓:職場心機婊

進入試用期之後,有哪些常見的坑對新人來說絕對不能踩?

27樓:匿名使用者

人說「初生牛犢不怕虎」,剛進入職廠的青年,朝氣蓬勃充滿活力,對什麼都好奇新鮮,敏捷的觀察力發現公司一些不合理或者是具體認為應該改進的,不要提什麼建議。也不要吐槽老闆,公司在你之前就成立了,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如果不行,不可能執行這麼久 ,以以為聰明給老闆提建議,那是很愚蠢的。

曾經有這麼一個大學生,進入一個企業,自以為聰明過人,覺得老闆的規章制度不行,需要大刀闊斧的改革。以滿腔熱情寫了洋洋萬言的建議書,送給老闆,以為憑藉自己的聰明會被重用,可是三天以後,等待的重用沒有來,卻被老闆炒魷魚。人說不在其位,不謀其政,這個小青年,不知自己姓什麼,竟然對老闆早就建立的規章制度,各項規定,指手畫腳,自以為聰明,實際上犯了職場大忌,剛剛進入工廠。

不該他管的,他還敢越權管理,甚至指揮老闆,這種人到**,老闆都不會要的。

在公司中,涉及金錢的事情一定要謹慎,任何與錢有關的,都要保留好有關的收據和發票,不要因為錢少,就不去重視。

在試用期,一定要和老闆簽訂合同,在面試時再問清楚五險一金的繳納比例,試用期的試用期限都要弄清楚,不然被老闆耍弄都不知都不知道,自己的最低工資適用期限,要符合有關規定。老闆交待的任務,一定要完成。

不要第一次單獨完成任務就搞砸了,將直接影響老闆對自己的印象和以後的提薪提職。對領導直接交代的任務,絕不能有畏難情緒,拼著命要完成好。

剛進入職場,誰都可以吐槽老闆,在背後罵老闆,你就不能,要清楚自己的處境和地位。完成任務一定要認真,不能得過且過,第一次印象非常關鍵,第一次弄不好,給老闆留下不好的印象,以後要多次的努力,才能讓別人改變印象。

28樓:

你多慮了,職場哪有那麼多坑,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和同事搞好關係,不要得罪領導,那你就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好了?不要想象的那麼可怕,好人還是多地

29樓:匿名使用者

上下班要準時,衣著要清潔大方,工作要勤快一些,對同事要熱情禮貌一些等,這些細節上的事情往往會給同事、領導留下深刻的印象,乃至於對你人的認識和判斷。

30樓:

做小動作,比較抓頭髮啊沒事左顧右盼之類的,然後上班一定不要顯得沒興趣和沒精神

31樓:苑如清風

對於試用期的新人來說,一不要多話,幹好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情。二不要得罪同事和領導,力求給別人留下好印象。

32樓:人在旅途玩耍

不要和某一位同事走得太近。更不要和領導走得太近。如果有人求你幫其辦事,儘量委婉拒絕。

33樓:

基本上只要不犯錯就行,努力學習,不要太自以為是,多問就好了

對職場新人來說,試用期有哪些常見坑絕對不能踩?

34樓:曰凡遲猶登荒

對於試用期的員工,剛入職的時候一定要確認好社保、公積金、勞動合同、工作居住證、居住證、人事檔案,試用期期限等幾個問題。下面詳細來講:

1.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起三十日內,企業需要為你辦理社會保險繳納手續。也就是說理論上會出現入職當月不繳納社保,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那麼一定要記得跟hr溝通好,特別是一些購房限購、搖號拍牌地區。

保證你的社會保險連續不斷繳。這是個大坑,要避免。另外住房公積金,以北京為例,每個月的變更處理只能操作一次,因為設計原因,斷繳會很正常,要與新單位商量好補繳事宜。

2.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也就是理論上,上班那一天起,公司就應當要跟你簽訂勞動合同,最多不能超過一個月。否則你就可以主張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二倍工資差額,一直到第十二個月支付完畢。仍然不籤書面勞動合同,就視為咱們是簽訂無固定期啦。

簽完勞動合同可以找單位領一份,辦很多事情會要用到。

3.工作居住證、居住證。

工作居住證對北京來說,就是綠卡。還有上海地區的居住證。轉換單位後,要做後居住證的連續續簽工作。

這是居轉戶一個非常重要的前置條件。但北京目前無論是居住證還是工作居住證都外開放居轉戶通道。只是在不辦理籤轉情況下,證件會失效。

4.人事檔案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隊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制的朋友們。轉換工作單位的時候不要忘記開調函把檔案調走。非公有制企業的朋友們,找一個地方妥妥的放好,不要挪來挪去。

這樣比較安全。以目前的退休制度,提取檔案是前置條件,否則無法啟動退休程式。

5.試用期期限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以及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什麼情況下企業可以與試用期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呢,依據第三十六條,雙方協商一致賠錢是最簡單了。試用期員工時間短,提前三天告知即可。

另外的情況,總結起來就是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欺詐偽造相關證明檔案,或違反公司制度。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仍然不勝任等,依據第三十九條需要賠付,依據後面第四十條解除的就不需要賠付。

最後,提醒各位新員工:

不要騎牆,要旗幟鮮明。

不要著急,要循序漸進。

對職場新人來說,試用期有哪些常見坑絕對不能踩

對於試用期的員工,剛入職的時候一定要確認好社保 公積金 勞動合同 工作居住證 居住證 人事檔案,試用期期限等幾個問題。下面詳細來講 1.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起三十日內,企業需要為你辦理社會保險繳納手續。也就是說理論上會出現入職當月不繳納社保,這是...

在試用期間,職場新人有哪些常見坑絕對不能踩

對於工作場所的大多數新人,他們不是211 985。這可以進入工作場所的工作。更多畢業生渴望找到一份工作,所以建議你只是走進社會,不要太挑剔,坑在 一切相同,積累了工作經驗的積累的結果。它也是因為工作原因是勞動的任意和街道訪談,結果發現這是一個剛剛漸進兒童的主要災害區域。它通常是因為拖欠薪水的問題。但...

員工在試用期的工資應該怎麼算,試用期工資怎麼算

員工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