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黃魚文苑
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如果是本人辭職的不享受)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可獲得經濟補償)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體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可獲得經濟補償)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可獲得經濟補償)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獲得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可獲得經濟補償)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可獲得經濟補償)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可獲得經濟補償)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可獲得經濟補償)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不是必須錄用,只是優先考慮而已)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獲得經濟補償)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
自己辭職是沒失業金的
你不屬於失業
使自己沒去上班啊
主觀原因
必須是解僱、辭退才行
3樓:天涯風中的承諾
所謂失業保險是指勞動者由於非本人原因暫時失去工作,致使工資收入中斷而失去維持生計**,並在重新尋找新的就業機會時,從國家或社會獲得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然而,勞動合同到期,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是指企業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的終止,也就是雙方當時人之間勞動關係的終結,彼此之間原有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不復存在。
定期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屆滿後,除非雙方是依法續訂或依法延期,否則合同即行終止。那麼,若無續訂或依法延期則無辭職之說。若有續訂或延期,不是單位過錯,而是自己自行辭職,則無失業保險
合同到期後離職的失業保險能不能領取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需離職的,可以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該情形下,符合「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條件。若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且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勞動者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領的,我剛領過,就是合同到期的,不過最好讓單位幫你辦理申報手續,因為好多東西是單位提供的,要單位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然後去拿**,回單位填,並提供上面要的東西就行了。我們單位沒給我辦,我跑了n趟勞動保障所和單位,終於辦完了。原因單位不想提供東西我左一趟右一趟跑,一會要這個一會要那個。
不過你只要東西一下帶全了,跑三趟就可以了,我一個月共跑了8趟,那一天坐公交同一公交來回坐了8次。打破紀錄了。最後第二天才去順利辦好,之前幾趟瞭解情況白跑了幾天。
6樓:生活茶人卿
回答合同到期而離職是申領不了失業補助金的。
因為申請失業補助金最重要的一項條件就是非本人意願失業,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公司裁員或者是倒閉這一類的。
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條件: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提問我正好這個時間段離職了。社保也斷交了,我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到我也能領取到這個失業金那
回答沒得辦法。
你就不符合申領條件
申請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前提是你要逼迫離職,你這個都是屬於自己主動離職的,是領取不了失業補助金的。
提問如果公司把我的離職原因變更為辭退,會給公司帶來什麼麻煩呀
回答你想太多了,公司是不可能幫你改的。提問嗯
謝謝回答
因為公司辭退員工是要有經濟補償的。
公司巴不得員工自己辭職,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去主動辭退員工的,因為辭退員工一般要賠償工資,n+1或+2就是說白了要補償員工幾個月的工資呢
不用謝。
提問明白了謝謝你
回答不用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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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憶淚竹
可以!失業金我也不知道是怎麼算的;我把我公司上星期做失業金清算的告訴你吧!希望對你有幫助;我同事上的社保上了兩年零兩個月,基數是1500元,領失業金:
3327元點幾;領失業金程式:先讓現在的單位幫你做申報轉出;你再和公司專辦理社保的這個人帶著公章和社保**出列印的表【報盤】)帶到社保中心;讓社保中心的人幫你做失業金清算,列印清算單;然後就是社保中心的各科室蓋章簽字;完畢後等著拿錢就行了(北京這是失業金打到公司的賬戶裡,至於天津你再諮詢一下)
8樓:
領取失業保險,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是是指下列情況: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出名和辭退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以及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致使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已辦理事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勞動合同到期後可以不去上班嗎,勞動合同到期後可以不去上班嗎?
勞動合同到期後,若職工本人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則勞動關係終止,可以不去上班。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用人單...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如何賠償?
終止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好像是按年平均工資賠償的 首先,關於合同到期不續簽的程式,你陳述的很清楚,大致沒錯,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 其次,關於經濟補償金問題,由於你們屬於合同到期未續簽的,而對此,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用人單位是無需給予經濟補償的,那麼,你也只能主張2008年1月1...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樣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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