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 辭職,法律諮詢,勞動法關於我這樣情況辭職的相關規定

2022-01-09 01:59:10 字數 4265 閱讀 8108

1樓:匿名使用者

1,按理說,只要雙方合意口頭也是可以的;

2,但若是公司一直沒讓你離職的意思,你可以書面提出申請,試用期三天內就可以走人,過了試用期的,有約定的按約定,沒約定的按法律規定的:一個月。過了一個月公司要是還沒有答覆,你可打**給當地勞動局,要求其幫忙解決。

3,至於你說的,手上的錢,沒人接手,你可以交給公司法定**人,就是申請公司成立的那個代表人,或存入公司的帳戶,請記的一定要向其索要收據。

2樓:行吟屍人

辭職前員工有義務將工作交接完畢完整,如辭職離職前工作未交接完整有明顯的過錯給原單位造成損失的可能要承擔相關責任。

正規正常運作的公司是不會存在這樣的問題的。公司的註冊資金理論上不是應該在原來註冊公司時對工商管理部門提供的那個賬戶裡面嗎。

如有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辦,如沒有合同,提交書面辭呈把相關工作交接給單位指定人員就可離職。

3樓:匿名使用者

一,不要口頭辭職,趕緊打書面辭職報告。這個要看當初合同有沒有規定需提前多少天,如果規定提前一個月,則從你提交辭職報告起算日期,一個月後走人。

二,一個月之後,若公司不按照正常程式辦理離職,比如不給你離職證明啊,什麼的。可以走法律程式。

法律諮詢,勞動法關於我這樣情況辭職的相關規定

4樓:北京趙律師

回答樓主:

你遇到的情況,是我**勞動案件中常見的,細節問題處理好,你的案子勝訴的機率非常高,可以獲得賠償。但是,要獲得賠償的前提條件是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要注意儲存證明你們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卡、發工資的銀行存摺、證人證言、平時工作的相關文書等。

1、根據勞動合同法,你可以因為單位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未給你購買社保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離職。但應注意的是,一定要把上述離職理由寫明,否則很有可能得不到賠償;

2、你可以要求公司自入職後,第二個月起算(不超過11個月)至你離職時支付你雙倍工資。

3、社保問題,如果你是農業戶口 ,那麼可以在仲裁同時要求公司給予現金補償;如果是城鎮戶口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正常工資數額補繳社保;

4、如果是城鎮戶口,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公積金。

5樓:廣州民商鄭律師

你好,答覆如下:

1、總括:你所描述的情況,根據勞動合同法,對你有利而對公司是非常不利的,因為公司可能因為你提起勞動仲裁要對你做出相應的賠償。

2、你享有的權利:

a 根據勞動合同法,你可以因為單位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未給你購買社保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這是你的權利,公司無理不讓你走或者扣發你工資。

b 你可以要求公司自第二個月起(最多不超過11個月)至你離職時支付你雙倍工資,而且還可以要求單位補繳你的社保。

3、所以,你把利害關係告知公司,公司一般不敢不讓你離職或者扣發你工資。當然,如果你想得到以上的權利的話,可以向公司所在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但是,要注意儲存證明你們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卡、發工資的銀行存摺、證人證言、平時工作的相關文書等。

6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有看過勞動合同法,裡面對辭職有明確的要求,做到了,沒有單位可以不批准員工辭職。並且,你現在的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支付2 倍的工資。

7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做法嚴重違法,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8樓:

未籤勞動合同的話需要支付雙倍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年可形成事實上的無固定期限合同。所以你這種情況可以離職並要求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未交社保,可隨時辭職並要求社保、雙倍工資、經濟補償。

10樓:紅粉

沒辦法,現在是衙門口八字開,有理無權莫進來,現在法官判案是:用人單位沒證據,法官有耳朵、勞動者有證據法官視而不見。。。。。。

11樓:祝_律師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2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你可以以這個理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需要給予你補償。除了工資需要雙倍外,還需要給你每滿一年工齡,給予你一個月的工資的補償。

如果你遞交解除合同申請,單位不同意,你可以從郵局用特快專遞寄給公司,註明解除合同申請,以作證明之用。

如果單位不發給你剩餘的工資,你可以找當地勞動局的勞動監察大隊或者中隊,他們會協助你把工資要回來的。

13樓:駝絨色特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個人承擔。

14樓:hans_張律師

1.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沒社保,你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

2.沒有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2023年10月至今共8個月,你按你的工資水平*8就是這部分的經濟補償金;

3.公司應補繳社保。

4.因你現在沒有勞動合同,保管好相關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很重要,比如發工資到銀行卡的工資記錄、出勤記錄、工服、員工卡等。

給個好評加個分

15樓:金追溯

你公司沒有在一個月內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這是違反《勞動法》之一;

沒有及時繳納社會保險,這是違反《社會保險徵繳暫行條例》之二;

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遲遲不答覆,這是違反《勞動法》之三;

如果無故還要扣你工資,那就這是違反《勞動法》之四。

根據你說的情況結合公司的違法行為,有二種解決的途徑:

1、先內部協商,儲存有利證據,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該要的都得要;

2、協商不成可以先離開公司,將公司違法事項一一例出,以書面形式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叫秋後算帳。

法律諮詢:自己主動辭職後 離職手續全部辦完了 我能去勞動局告發公司違反勞動法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主動辭職能否去勞動局告發公司違反勞動法主要看你辭職的原因。如果是因公司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導致辭職的,可以去勞動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並要求合同解除補償。如果公司不存在上述是因個人原因辭職就沒必要,即便去了投訴的原因不成立勞動監察部門也不會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的,隨時都可以揭發單位的違法行為。

18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持相關證據去當地社保局申請勞動仲裁,會支援你的,肯定能贏祝你好運。

19樓:

可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在辭職的說法。實際上可以直接走人。

建議你用一小時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就知道該怎麼辦了,而且會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證據,證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如果還有問題,你再來問我,如果你滿意,請採納我的答案。

房產法律諮詢關於房產的法律諮詢

屬於一房二賣,一房二賣是指出賣人先後或同時以兩個買賣合同,將同一特定的房屋出賣給兩個不同的買受人。又稱房屋的二重買賣。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返還已付購房...

法律諮詢關於房產,關於房產的法律諮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 以內 含3 按照合同約定的 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

法律諮詢離婚,離婚法律諮詢

如無特別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舉債是為了共同生活,或沒有像借款方說明是個人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有雙方平均分擔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律師提供一下諮詢意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首先,按照我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