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知了雪糕
《土地承包法》第5條規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土地管理法》第15條規定: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批准。」
根據《土地承包法》第24條規定:
「承包合同生效後,發包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
另外,該法第25條也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干涉土地承包或者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可以明確的是,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非因合法事由,非經合法程式,發包方都不能單方解除或變更土地承包合同。
2樓:唯一綠色
答:農村土地的承包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承包,一種是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承包。兩者承包農村土地在程式上有不同的要求。
《土地管理法》第15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批准。」
答:根據《土地承包法》第24條規定:「承包合同生效後,發包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
」另外,該法第25條也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干涉土地承包或者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可以明確的是,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非因合法事由,非經合法程式,發包方都不能單方解除或變更土地承包合同。
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的相關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3樓:敖登州
結婚的女方嫁入男方依然是享受土地的。
根據中共**辦公廳***辦公廳《關於切實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的通知》:
要解決好出嫁婦女的土地承包問題
根據傳統習俗,婦女出嫁後一般都在婆家生產和生活。因此,為了方便生產生活,婦女嫁入方所在村要優先解決其土地承包問題。
在沒有解決之前,出嫁婦女娘家所在村不得強行收回其原籍承包地。對於在開展延包工作之前嫁入的婦女,當地在開展延包時應分給嫁入婦女承包地。
對於婦女嫁入時已經完成延包工作的,如當地實行「大穩定、小調整」的辦法,應在「小調整」時統籌解決;如當地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辦法,則出嫁婦女原籍的承包土地應予以保留。
不管採取什麼辦法,都要確保農村出嫁婦女有一份承包土地。有女無兒、兒子沒有贍養能力或女兒盡主要贍養義務的家庭,男到女家生產和生活的,應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節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
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
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和縣級人民**農業等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承包合同中約定不得調整的,按照其約定。
第二十八條 下列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
(一)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二)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
第二十九條 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願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願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內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三十條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4樓:
結婚的女方嫁入男方享有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條 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二條及三十三條規定 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徵收或者徵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關於切實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的通知》
第三條 要解決好出嫁婦女的土地承包問題
根據傳統習俗,婦女出嫁後一般都在婆家生產和生活。因此,為了方便生產生活,婦女嫁入方所在村要優先解決其土地承包問題。在沒有解決之前,出嫁婦女娘家所在村不得強行收回其原籍承包地。
對於在開展延包工作之前嫁入的婦女,當地在開展延包時應分給嫁入婦女承包地。
對於婦女嫁入時已經完成延包工作的,如當地實行「大穩定、小調整」的辦法,應在「小調整」時統籌解決;如當地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辦法,則出嫁婦女原籍的承包土地應予以保留。不管採取什麼辦法,都要確保農村出嫁婦女有一份承包土地。
有女無兒、兒子沒有贍養能力或女兒盡主要贍養義務的家庭,男到女家生產和生活的,應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所以結婚的女方嫁入男方應該享有土地。
5樓:馬邊綠茶
2023年5月8日,中共**、***辦公廳釋出的《關於切實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的通知》(廳字[2001]9號,簡稱《通知》),第一次比較完整、系統地闡述了**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障的具體政策措施。《通知》的主要精神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強調男女平等原則。
《通知》規定,農村婦女無論是否婚嫁都應與相同條件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剝奪其合法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權和其他有關經濟權益。二是基本保障原則。《通知》規定,不管採取什麼方法,都要確保農村婦女有一份承包地。
並且,婦女嫁入方所在村要優先解決出嫁女的土地承包問題;出嫁女的孃家村,在其未在婆家村獲得承包地之前,不能收回出嫁女的承包地。三是不得歧視離異婦女的原則。規定,婦女離婚或喪偶後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原居住地應保證其有一份承包地。
離婚或喪偶後不在原居住地生活、其新居住地還沒有為其解決承包土地的原居住地所在村應保留其土地承包權。四是司法救濟原則,要求法院對於侵害婦女土地承包權並由此剝奪其土地收益權的案件應依法受理並及時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研(2001)116號《關於村民因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問題與村民委員會發生糾紛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答覆》的批示,法院應以民事訴訟加以受理[14]。**積極作為的原則。
要求各級黨委、**、婦女聯合會主動擔負起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職責。各地區也按照各項法律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了地方性政策。如2023年9月9日開始施行的《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第22條規定,在婚姻、家庭共有財產關係中,任何人不得以性別、經濟收入等理由限制、剝奪婦女的合法權益。
第23條規定,在承包土地、批准宅基地、分配農轉非指標以及承包經營專案等方面,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第24條規定,結婚、離婚後的農村婦女及其子女與戶口所在地村民享有同等待遇。
6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分三種情況規定了土地承包期限:①耕地的承包期限為30年。②草地的承包期為30~50年。
③林地的承包期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作出這種區分的主要原因是,不同性質土地的投資收益期限差別不同,耕地的投資收益期限最短,通常當年投資當年即可收益;林地的投資收益期限則相對較長,一般需要數年至數十年;特殊林木的投資收益則需更長的時間。根據土地的不同性質來確定其承包期,更有利於保護承包方的利益,確保其收益。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哪些內容,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 土地的面積 位置 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和地上物的處置。1 土地的面積 位置 土地承包的具體面積,以公頃或畝為單位計算。承包地塊的具體位置 座落,邊框四至,附具體位置圖。同時標清土地型別。2 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地承包的具體用途,如林種植 養殖...
農村土地承包多少錢一畝農村土地承包地退出,一畝地賠償多少錢
需要和你們要承包的地方的村委會協商。土地管理法 第38條規定,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保護耕地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開發未利用的土地 適宜開發為農用地的,應當優先開發成農用地。國家依法保護開發者的合法權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17條對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
農村的「承包土地」上能蓋房子嗎,農村土地承包是否可以蓋房子,搞養殖
農民承包經營來 集體所有的土 地,自只有按規定用途使用的權利,沒有所有權,承包戶不得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七條規定 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 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 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農村土地承包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