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過當應判什麼刑,防衛過當應判什麼刑?

2022-02-10 04:13:28 字數 4861 閱讀 5331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法第20條第2款的規定,防衛過當是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防衛過當的前提是進行正當防衛,但防衛過當又不同於正當防衛.

第一,在客觀上具有防衛過當的行為,並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損害。

第二,在主觀上對其過當結果具有罪過,這是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的根據。防衛過當的刑事責任主要是解決防衛過當的定罪和量刑問題,能不能定罪,就是通過是否具備了防衛過當犯罪構成的條件,因為它是刑事責任的唯一根據。根據犯罪構成的一般原理。

客體防衛過當的客體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權利,即不法侵害人依法受刑法保護的生命權和健康權。在這裡不法侵害人具有雙重身份,即是防衛物件,又是犯罪物件,中國法律支援對不法侵害人的某些權益造成必要的損害的正當防衛行為。但是,同時不法侵害人還有他合法權益,而這部分合法權益是受法律保護的,防衛過當行為損害了不法侵害人除了刑法允許可以反擊,可以損害的部分以外,依法受保護的不允許損害的部分權益。

因此,防衛過當也就是對不法侵害人的一種犯罪,只不過其社會危害性較小。

客觀要件

防衛過當的客觀方面是防衛行為明顯超過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的限度,並且造成了重大損害。首先,防衛過當的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要正確理解「明顯」含義二字,應具體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

第一,防衛行為大大超過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的範疇,例如:防衛人採取擊傷不法偷竊者就是以制止偷竊這種不法侵害為限度,但如果採取了殺死偷竊者這種情況就超越防衛目的和防衛尺度,就應屬於「明顯」範疇。

第二,防衛強度大大超出了性質一般的不法侵害的強度。這主要應從防衛人所採用的防衛手段的強度與不法侵害行為的性質等因素對比來判斷。另外,防衛過當的防衛行為造成了重大損害結果,防衛結果是否構成「重大損害」,是區分防衛行為是否過當的主要因素,正當防衛與不法侵害是完全對立的,不造成不法侵害人一定的損害,是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的,超過必要的限度,致人重傷死亡的,就是造成重大損害。

主體防衛過當的主體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單個公民。中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的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這就是說,防衛過當所構成的犯罪中,有已滿16週歲的和已滿14週歲的犯罪主體,但防衛過當的主體一般是已滿16週歲的人,因為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由於認識能力的限制,一般不可能正確判斷防衛過當這種犯罪行為的性質。

主觀要件

防衛過當的主觀方面是防衛人對過當結果持放任或者疏忽大意、過於自信的態度。防衛過當是一種應負刑事責任的行為,因此,同其他犯罪一樣,要求防衛人在主觀上具有罪過。關於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刑法理論界說法不一,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疏忽大意過失說,該觀點認為,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只能是疏忽大意的過失。

(2)全面過失說,該觀點認為,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可以是疏忽大意的過失,也可以是過於自信的過失,但不能是故意。

(3)過失與間接故意說,該觀點認為,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過於自信的過失和間接故意,只有直接故意不能成為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

(4)過失與故意說,該觀點認為,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可以是任何種類的過失與故意。

(5)故意說,該觀點認為,防衛過當都是故意犯罪,因為防衛過當是故意造成的損害。

關於防衛過當的刑事責任,防衛過當構成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防衛過當的刑事責任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定罪防衛過當不是具體的獨立的罪名,它只是表明防衛行為的性質,對構成何罪沒有決定性的影響,刑法也沒有專門條款規定防衛過當的罪名和具體適用的法定刑,因而不能定所謂的「防衛過當罪」。有些學者主張,應在罪名前冠以防衛過當加以限制,如「防衛過當過失致死罪」、「防衛過當致人重傷罪」等,以示區別於一般的犯罪,這種做法也沒有充足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使罪名的表達徒添蛇足,應當根據防衛人的主觀上的罪過形式及客觀上造成的具體危害結果,觸犯了刑法分則哪個條款規定的罪,就按哪一條的罪名定罪,如防衛人過失造成不法侵害重傷、死亡的,則分別定為過失重傷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如防衛人基於間接故意造成不法侵害人傷害、死亡的,則分別定為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

防衛過當,只是作人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量刑情節考慮。

量刑對於防衛過當的量刑,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至於在什麼情況下減輕處罰,什麼情況下免除處罰,刑法沒有明文規定。

根據司法實踐,對防衛過當行為裁量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時,應綜合考慮以下情況:

(1)防衛行為的起因;

(2)防衛所保護利益的性質;

(3)防衛過當所明顯超過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輕重;

(4)防衛人主觀上的罪過形式及當時的處境;

(5)造成防衛過當的原因。

對防衛過當的犯罪人,在處理時應當正確適用刑法分則的有關條款,依法酌情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從審判實踐看,對防衛過當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分別按照刑法典第235條和233條規定的相應量刑幅度減輕處罰;如果具備緩刑條件,可以使用緩刑;如果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應當免除處罰。對於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的,分別按照刑法典第234條和第232條規定的相應量刑幅度應當減輕處罰;如果具備緩刑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如果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應當免除處罰。

應當指出,對於防衛行為雖然造成不應有的重大損害,但客觀事實能夠證明防衛人主觀上確實不具有故意,也不具有過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的,屬於意外事件,不應負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對防衛過當「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這是因為防衛過當的防衛人主觀上是出於為了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的動機,其主觀惡性小,其客觀上是在進行防衛的前提下造成的損害結果,所以只應對造成的重大損害承擔刑事責任。防衛過當的主客觀因素決定了其社會危害性較通常犯罪的危害性小,刑法對防衛過當的處罰原則,體現了罪行相適應的原則,從審判實踐看,防衛不法侵害超過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的情況是極為複雜的,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事實和情節進行具體的分析,確定是減輕處罰還是免除處罰,一般來說,對防衛過當致人輕傷的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如果具備緩刑的,可以適用緩刑,如果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究竟是減輕還是免除處罰以及如何減輕處罰則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1)防衛目的,為保護國家、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而防衛過當,比為保護自己合法權益而防衛過當處罰應更輕。

(2)過當程度,比較行為的危險程度與防衛必要的最低限度,即考慮採用其他輕微防衛手段的容易程度,防衛過當所造成的損害差距越輕微,處罰相應輕微,嚴重過當,處罰相對較重。

(3)罪過形式,按疏忽大意的過失,過於自信的過失,間接故意等罪過形式的先後,減輕乃至免除處罰的幅度應是依法遞減。

(4)權益的均衡性及其性質,比較所要侵害的權益與所要保護的權益,是否明顯有失均衡,為保護重大權益而防衛過當,比為保護較小權益而防衛過當,處罰應當更輕。

(5)考慮侵害者不正當程度,例如,防衛以採用重大侵害方式,所侵害的利益超出應保護的利益的正當防衛,只有其他手段相當困難的情況下,才可能認可其必然性。

總而言之,研究防衛過當是為司法實踐提供理論依據,從鼓勵公民、勇於同不法侵害者作鬥爭的角度出發,能夠提高公民與不法侵害者做鬥爭的積極性,對維護社會秩序具有積極作用。

2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也就是說你也該負責任的,但是會減輕刑罰

3樓: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所謂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因而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況。在鼓勵公民更好的利用防衛權,保護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方面,有其積極的意義。

「防衛過當」本身不是罪名,一般都會以「故意傷害罪」定性,但是在量刑的時候會從輕,

防衛過當致對方死亡即涉嫌故意殺人罪。按照刑法規定犯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國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對於防衛過當構成犯罪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在司法實踐中,確定何種情況下減輕、減輕多少,何種情況下免除處罰,一般應當綜合考慮防衛的具體目的、過當的程度、罪過形式以及防衛行為所保護權益的性質等個方面的因素。

防衛過當判刑多少年啊

4樓:苯蛋先森

防衛過當不是罪名,但可以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具體看情節嚴重程度。防衛過當(度)可能觸犯的罪名有故意傷害罪(在確定屬於防衛過當時對方達到重傷或嚴重殘疾才會構成該罪名)和過失致人死亡罪。

5樓:匿名使用者

防衛過當不是罪名,是法定量刑情節,看構成的罪名是什麼,再減輕或免除處罰。比如構成的是致重傷的故意傷害罪,正常量刑範圍是三到十年,防衛過當要減輕或免除,就是三年以下或免除處罰。

防衛過當殺人判多少年

6樓:

如果是像你所說,有人拿刀進來進行暴力犯罪,是不存在防衛過當的。只要是八大重罪的情形之下,一般都可以無限防衛。

7樓:郭浩律師

如果能證明對方是搶劫,你朋友這種情況可能屬於正當防衛,不應受到刑事處罰。

8樓:匿名使用者

沒事的嘍,對方用的也是刀子啊,砍死他不屬於防衛過當。那個人死的活該。

9樓:井璞蔡巧香

既然你都說了是防衛過當羅,你也知道他的嚴重性吧~

防衛過當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1)必須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這裡所說的「必要限度」是指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衛強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夠認識到其防衛強度已經超過了正當防衛所必需的強度,也就是應當以防衛行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為限度。

(2)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損害。這裡說的「重大損害」是指由於防衛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等嚴重後果。

不認為是正當防衛過當的行為

正當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對正在實施的**、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認為是正當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但是就當他們是**,你朋友拿的是刀,總的說來會判刑的,但會盡量判輕點~還要看他是不是未成年了

防衛過當致歹徒死亡,怎麼判?最高判幾年

對防衛過當的犯罪人,在處理時應當正確適用刑法分則的有關條款,依法酌情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從審判實踐看,對防衛過當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分別按照刑法典第235條和233條規定的相應量刑幅度減輕處罰。如果具備緩刑條件,可以使用緩刑 如果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應當...

這樣算不算防衛過當,這算不算防衛過當?

是我的話我就會買根電線,買個插頭,然後接到防盜網上去,他一來就馬上插通電源,看他以後還敢不敢,兩米多高,摔下去不會怎麼樣的,教訓教訓他 偷你內衣做什麼啊?暈倒,偷回去穿?還偷回去抱者睡覺?我要是你男朋友,抓起來打.算是防衛過當!因為在內衣賊毫無反擊的時候,他因你的自衛措施而被重傷,所以可以算是防衛過...

防衛過當致人輕傷的問題,防衛過當導致人輕傷要承擔什麼責任

首先,判斷輕重傷的鑑定機構一般應是公安機關的刑事科學技術鑑定機構或者對外委託的具有司法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而不應當是醫院 其次,如果經依法鑑定為輕傷,但本案情節較輕,結果不是非常嚴重,在積極賠償或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情況下,可不作為犯罪處理,即不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如果不能積極賠償或取得被害人諒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