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法定繼承因為沒有指定繼承人,所有不知道究竟該由誰來繼承遺產。我國法律對此有相關規定。法定繼承的順序,就是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次序。
被繼承人死亡後,並非所有的法定繼承人都可以同時繼承遺產,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規定的先後順序,依法繼承。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我國的法定繼承分為兩個順序: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法》第12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被剝奪繼承權的,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才能繼承遺產。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我國的法定繼承分為兩個順序:
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樓:柯子丹
法定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有以下幾點:
第七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如果小兒子有上述行為,你們可以主張他喪失繼承權。
或者從遺囑的訂立不合法律規定,主張遺囑無效,當然這是要證據來支援的。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遺囑合法有效,那麼除非出現上面兩種情形,否則就只能按照遺囑來分配遺產了,你們的理由不能得到法庭的支援。
3樓:沃潤薄思嬡
不一定,要看遺囑的生效時間,即被繼承人的死亡時間,而不是立遺囑時間。
另外還要看,遺產有沒有按遺囑分割。如果沒有分割,還是可以提起訴訟的。
4樓:荊蝶束香春
既然遺囑的意思是留給兒子,兒子已經取得財產。為何還要訴訟?
5樓:衷彤威馳皓
看情況,看你知道遺囑是什麼時候。因為繼承法有規定的兩年,是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
《繼承法》第八條:「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6樓:京城李律師
要拿出老人想改遺囑和小兒子在中間作梗以及小兒子不孝順的有力證據才行。否則,遺囑有效,應遵照遺囑執行繼承。
7樓:刁智覃黎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按遺囑內容辦。
8樓:李永輝律師
如果遺囑沒有最終修改的話,按照法律規定應當按照遺囑繼承,財產應當歸屬小兒子所有。
9樓:泥苗漢和璧
不可以了,我國繼承法規定,關於遺產糾紛的訴訟時效是2年
10樓:高密聖亞
遺囑終究是沒有改,若是不能舉證出老人有修改遺囑的證據,應當按照按照老人的遺囑辦理(遺囑合法)!
關鍵是:找出老人有修改遺囑願望的證據和遺囑中不合法的地方(推翻原來遺囑)為有突破口!
11樓:賁榮花葉戌
遺囑人可以自願處理自己的私有,合法財產,任何人無權干涉.自書遺囑是不需要見證人的.
繼母和其他任何人都可以成為遺囑繼承人.
遺囑的無效有以下幾種情況:
1,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神志不清;
2,立遺囑人受脅迫,在違背自己的意志下立的遺囑;
3,立遺囑人在立這份遺囑之前立過公證遺囑;只有後來的公證遺囑可以取消之前的公證遺囑;
4.立遺囑人處分的財產不是自己的財產;
5.立遺囑人應當為沒有生活自理能力和勞動**的繼承人預留部分財產;
如果你已經18歲,並且不是殘疾,父親處理的是他自己的財產,那麼你無權干涉,除非他以後再立遺囑推翻之前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1.老人還在人間的話,可以通過公證遺囑改變先前的其他遺囑。
2。老人已過亡的話,若遺囑處分的房產是老人生前的夫妻共同財產,老人所立遺囑只能是處分自己部分的有效、處分其丈夫部分的無效。你可以此為由提起訴訟。
13樓:匿名使用者
遺囑有效,應當遵照遺囑約定繼承遺產。
14樓:
官司是肯定輸的,因為有明確的遺囑,財產給小兒子,但畢竟小兒子不孝順,在道德上也說不過去,所以你可以嘗試協商,應該可以獲得一定的補償!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給你一定的幫助,也希望你能獲得你應該有的財產!祝福你!
15樓:匿名使用者
遺囑雖有效 可小兒子實際不孝 那麼就要協商來解決 這可以說是個突破口 但上升到法律 那就會按遺囑辦的 因遺囑有效
16樓:my多彩
老人現在就是改遺囑也沒法律效力了,精神恍惚或者頭腦不清晰的時候做的遺囑法律不承認的。
你是小兒子的兄弟姐妹還是其他關係啊,不管什麼關係現在也沒什麼理由讓遺囑撤回了,除非你可以證明最初立遺囑的時候老人心智不健全這樣可以駁回上面的遺囑啊。
你現在可以不再房產證上簽名字讓他補償一部分錢給你再籤吧。
17樓:枯萎左手
額,遺囑沒改,官司基本上是打不贏的。。。
18樓:軍火商
你好: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老人對之前的遺囑已經表示反悔了,想另立遺囑,這是老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這樣的話,那麼之前的遺囑就無效的。
但問題是,以前的遺囑有書面的表達形式,證明是老人的意思表示,可你說的之後老人反悔的情況,口說無憑啊,你如何能證明呢?如果沒有證據,那官司就打不贏了。
現在小兒子要過戶房產,需要你們的簽字,你們可以通過這個方式與其進行協商,他如果訴訟的話,也是有成本的,如果溝通的好的話,還是可以獲得一定的補償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事情已經過了7年了,從法律上來講遺囑是有效力的,除非你能證明老人是被欺騙後寫的遺囑,而事情已經過了7年,法院基本是不會支援你的,一般也沒什麼證據
這種事情只能私下協商了,一個不會傷了兄弟姐妹的關係,另外多少還是可以給你們點補償的,也看你們各自的經濟現狀了
法律不是什麼事情都能解決的,有時候還是道德在發揮作用!
2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庭外協商,如你簽字叫他補償你些錢,我想這是可以的
21樓:上海科其
樓主:您好!
從法律概念上說,遺囑還是沒有改,所以財產還是歸小兒子所有,補償問題,只有你們協商了,官司肯定輸
關於遺囑繼承的幾個問題
2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綜上所述,有遺囑的,首先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關於遺囑的繼承問題
23樓:塗增嶽牢嬋
遺贈優於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優於法定繼承,如果立有遺囑並有見證人,兒子是分不到財產的。
24樓:賁榮花葉戌
遺囑人可以自願處理自己的私有,合法財產,任何人無權干涉.自書遺囑是不需要見證人的.
繼母和其他任何人都可以成為遺囑繼承人.
遺囑的無效有以下幾種情況:
1,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神志不清;
2,立遺囑人受脅迫,在違背自己的意志下立的遺囑;
3,立遺囑人在立這份遺囑之前立過公證遺囑;只有後來的公證遺囑可以取消之前的公證遺囑;
4.立遺囑人處分的財產不是自己的財產;
5.立遺囑人應當為沒有生活自理能力和勞動**的繼承人預留部分財產;
如果你已經18歲,並且不是殘疾,父親處理的是他自己的財產,那麼你無權干涉,除非他以後再立遺囑推翻之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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