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成都新華諮詢
各個地方好像是不一樣的。1~5個月就1天,6個月和7個月各1天,8個月2天,9個月4天(其中2天包括在產假中)。希望對你有幫助。
不過據我所知好多單位都不執行產檢假的,還是要正規單位才給準媽媽這項福利。
2樓:匿名使用者
各個地方好像是不一樣的。我是無錫的,1~5個月就1天,6個月和7個月各1天,8個月2天,9個月4天(其中2天包括在產假中)。希望對你有幫助。
不過據我所知好多單位都不執行產檢假的,還是要正規單位才給準媽媽這項福利。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和6樓的一樣,產檢假總共5次,每次半天,不過5次都不夠用的,後來就請病假,反正到了這個時候領導一般都不會說什麼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基本是遵照國家跟地方的法規進行.一般的,從醫學角度講,整個妊娠的產前檢查一般要求是9~13次。初次檢查應在停經後3個月以內,以後每隔1~2個月檢查一次,在懷孕6~7個月末(24~32週末)每月檢查一次,8個月以後(32~36)每兩週檢查一次,最後一個月每週檢查一次。
所以從孕中期(4個月)以後,公司基本按這個規定給假到員工.[:em58:]
5樓:匿名使用者
我每次產檢都是挑週末休息的時候去。。。[:em27:]
6樓:匿名使用者
還有產檢假啊 我都不知道我從來都是請假去產檢
勞動法是怎麼規定產檢假的?
勞動法是怎麼規定產檢假的呢?
7樓:匿名使用者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該規定並未對孕期檢查的時間和次數作出規定,只要是正常必要的產檢,都應該計入勞動時間。
何為正常必要的檢查?不同的國家根據自己的國情、醫療技術的發展水平制定出了相應的產前檢查方案,我國婦女孕前檢查的方案為:初查:
孕12周之前;複查:12周後每4週一次,28周後每2週一次,36周後每週一次。檢查中發現異常應根據醫生意見,增加檢查次數,按時檢查以防止發生意外。
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8樓:
2017勞動法對產檢假作了相關的規定,懷孕的第1至6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於申請生育指標,妊娠確認和生產培訓等;懷孕第6、7個月,每個月可享1天假期;到了懷孕的第8個月,可享受2天假期;懷孕9個月以上的,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具體的你還得去看勞動法或是根據公司規定來進行產假。
9樓:柱子小柱子
《新勞動法》規定:
懷孕第1—6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於妊娠確認,申請生育指標,以及生產培訓等。
懷孕第6和第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
懷孕第8個月,可享受2天假期。懷孕9個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我國對於女職工的勞動制定了特別的保護規定:產檢假,用於保障婦女的正當權益,因此,孕婦們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上訴國家規定的範圍內,去醫院進行正常的產檢。
拓展資料:
國家並沒有統一規定產檢假的次數和天數.
國家只是在2023年4月14日***第200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因此國家並沒有統一規定產檢假的次數和天數,但根據這條實踐中認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產檢,都應該計入勞動時間。不能按病假、事假、產假、曠工等來算。產檢假是按醫囑來進行,只要是醫生認為有必須檢查那就必須檢查,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相關的便利條件。
10樓:華律網
一般來說,每個月可享受1天的產檢假,到了懷孕第8個月時,可享受2天的產檢假,懷孕9個月及以上時,享受4天的產檢假,不過,其中的2天算在預產假中。關於產檢假的次數,沒有統一規定,孕婦朋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請假。
11樓:青島的於姑娘
產假及其生育津貼相關規定如下: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現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2023年4月18日***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相關待遇。
12樓:匿名使用者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麻煩問一下,產檢假假期是怎麼規定的
13樓:華律網
一般來說,每個月可享受1天的產檢假,到了懷孕第8個月時,可享受2天的產檢假,懷孕9個月及以上時,享受4天的產檢假,不過,其中的2天算在預產假中。關於產檢假的次數,沒有統一規定,孕婦朋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請假。
14樓:張明燈
關於產假的規定有: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規定,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15樓:濟南吳欽霞律師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該規定並未對孕期檢查的時間和次數作出規定,只要是正常必要的產檢,都應該計入勞動時間。
何為正常必要的檢查?不同的國家根據自己的國情、醫療技術的發展水平制定出了相應的產前檢查方案,我國婦女孕前檢查的方案為:初查:
孕12周之前;複查:12周後每4週一次,28周後每2週一次,36周後每週一次。檢查中發現異常應根據醫生意見,增加檢查次數,按時檢查以防止發生意外。
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新勞動法規定的產檢假具體是幾天?
16樓:愛笑的曉明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但各省在施行時一般都在此基礎上有增加情況。所以,您可以檢視當地規定。
擴充套件材料: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現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2023年4月18日***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相關待遇。
17樓:華律網
一般來說,每個月可享受1天的產檢假,到了懷孕第8個月時,可享受2天的產檢假,懷孕9個月及以上時,享受4天的產檢假,不過,其中的2天算在預產假中。關於產檢假的次數,沒有統一規定,孕婦朋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請假。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勞動法規定產假應當是三個月,當然了,在產假結束後,還要求給送乳假期的。同樣對於男性也有產假的
19樓:上海百佳
產檢假·懷孕第1—6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於妊娠確認,申請生育指標,以及生產培訓等。·懷孕第6和第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懷孕第8個月,可享受2天假期。
·懷孕9個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像我所說的要求老師去學生家裡家訪,這都是正常工作之內的,不能算加班,中學老師上晚自習,還有上早操,這都是工作性質所定,算下來一天時間超過國家規定8小時了,但這都不能是加班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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