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心願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在合同的解除上只有唯一一點不同,就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後,雙方都可以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為沒有期限,因而就不存在合同到期的問題,所以就不會像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樣面臨到期而選擇是否續簽的問題。在合同的法定解除方面,兩者是一樣的。比如勞動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無論是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用人單位都可以進行開除。
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方面,兩者的標準也是一樣的。
根據現行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無故(也就是違法了)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進行經濟補償和經濟賠償。經濟賠償金的標準與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相同,就是說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獲得「雙倍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患有職業病(已被確認)、工傷結案後、雙方協商終止勞動關係等情況,可以獲得法律支援的經濟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提出終止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但如果勞動者患有已被認定的職業病或工傷結案後、可以或者經濟補償。
另外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是在對方有違法前提下提出的,對方不僅要經濟補償還會有另外的賠償費用,歡迎到我的個人**瀏覽更多的勞動法知識,地址通過短訊息發你了(⊙o⊙)哦
4樓:謝留雲
合同期滿,公司不再與你續簽合同,或非本人提出離職的,可以領取一定的失業金。
解除勞動合同屬於終止勞動合同嗎,解除勞動合同和終止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我國現行 勞動法 第23條對勞動合同的終止作出了規定,第24條至第32條則規定了勞動合同的解除。因此終止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成為我國目前在法律上消滅勞動 法律 關係的兩種基本形式,平日裡我們所見的資料和書籍也大多根據立法上的規定作了相應的論述。但也偶有一兩本教科書中指出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勞動合同終...
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問題
一般的離職裡都會是單位的要求比較多,因為相對來說單位的利益在這時比較容易被侵害。當然,如果你感覺你要對單位提出一些要求,你可以提出來,雙方協商解決。你說的維護社會形象什麼的,寫在協議上也未嘗不可。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沒啥合理不合理的,是你要終止合同,處於弱勢是沒有辦法的。保守商業祕密是基本的職業...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解除 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格式及範文
解除屬於單方行為,但從你提供的資訊來看,公司以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為由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提供證據,同時須先與你協商變更合同的履行,協商不成的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方可解除,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因此,從你提供的資訊看,公司目前的解除通知書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