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意見書有法律效力嗎,司法鑑定意見書有法律效力嗎

2022-04-02 13:44:17 字數 3879 閱讀 4334

1樓:

您好!國家的各級信訪單位都不是立法部門,也無權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任何檔案和文書。信訪意見書沒有法律效力。謝謝閱讀!

2樓:匿名使用者

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縣級以上人民**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

所以它不具備法律效力,僅僅就是一種官民之間的溝通而已。

3樓:土流集團

不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機關的信訪答覆行為主要是針對信訪人提出的申訴、控告、檢舉等內容進行調查,審查其反映的內容是否真實。其產生的法律後果是:若行政機關發現信訪內容失實或有關部門已經依法處理的,則答覆信訪人按此前有關部門已作出的決定辦;若發現信訪內容屬實或涉及有關機關未依法行政的,則建議有權處理的工作部門按照法律的規定予以辦理或糾正。

據此,本人認為,行政機關的信訪答覆行為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具體行政行為,而僅是行政主體就具體事實作出判斷後表明其觀念的行為,其意圖是告訴相對人關於某種事實或狀態的資訊,並不涉及相對人權利義務的取得、喪失或變更,不直接產生法律效果。

司法鑑定意見書有法律效力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三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431343062條 證據包括: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電子資料;

(五)證人證言;

(六)當事人的陳述;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7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意見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1、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2、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3、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4、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案例:華商報多次報道的1歲早產兒含含(化名)與西安市兒童醫院的醫療損害糾紛案,近日有了新進展。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

陝西藍圖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醫療過錯鑑定程式違法,不能作為定案依據。撤銷此案一審判決,發回蓮湖區人民法院重審。

2023年4月出生於山西的男童含含系早產兒,在西安市兒童醫院**時和院方發生醫患糾紛。家屬認為造成含含雙目失明是院方的責任,將醫院起訴至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2日,蓮湖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含含雙目失明的結果和西安市兒童醫院的診療行為之間無因果關係,醫院不存在「貽誤**、未告知含含父母檢查結果及**建議」的事實。

據華商報調查瞭解,一審法院作出院方無責判決是基於一份漏洞百出的司法鑑定意見書。第一鑑定人範某同時在兩家鑑定機構執業,嚴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鑑定人簽字系他人代簽,也屬違規。最終陝西省司法廳對鑑定人及鑑定機構進行了相應處理。

2023年4月10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二審。庭審中,鑑定人對患者方提問的多個醫學知識無法回答,最後無奈地稱自己確實不具備眼科或兒科臨床醫學知識。

近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了二審裁定:患者方遞交的新證據足以證明陝西藍圖司法鑑定中心做出的鑑定報告程式違法,故該鑑定意見不能作為本案定案依據,屬於認定基本事實不清。按照相關法律,撤銷本案一審判決,案卷發回蓮湖區人民法院重審。

5樓:葉赫那拉聞多

是有bai法律效力的.

引用法律;

《刑事訴訟

du法》關於證據的zhi規定;「dao

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回證明案件事答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刑事訴訟法》關於鑑定的規定;「第一百四十四條 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鑑定。

第一百四十五條 鑑定人進行鑑定後,應當寫出鑑定意見,並且簽名。

鑑定人故意作虛假鑑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百四十六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第一百四十七條 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6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力,對於案件的賠償定性有很大的關係。

7樓:勤勞的老克

有法律效力,法院可作為證據採信。

8樓:匿名使用者

有法律效率,它是作為生效的法律輔助證據。

信訪人沒收到書面告知和答覆意見書是不是違反規定了信訪人下一步該怎麼辦

9樓:匿名使用者

信訪條例

第二十八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辦理信訪事項,應當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宣傳法制、教育疏導,及時妥善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

第二十九條 信訪人反映的情況,提出的建議、意見,有利於行政機關改進工作、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有關行政機關應當認真研究論證並積極採納。

第三十條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信訪事項或者信訪人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三十一條 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辦理信訪事項,應當聽取信訪人陳述事實和理由;必要時可以要求信訪人、有關組織和人員說明情況;需要進一步核實有關情況的,可以向其他組織和人員調查。

對重大、複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聽證應當公開舉行,通過質詢、辯論、評議、合議等方式,查明事實,分清責任。聽證範圍、主持人、參加人、程式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第三十二條 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經調查核實,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分別作出以下處理,並書面答覆信訪人:

(一)請求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予以支援;

(二)請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據的,應當對信訪人做好解釋工作;

(三)請求缺乏事實根據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不予支援。

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作出支援信訪請求意見的,應當督促有關機關或者單位執行。

第三十三條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複雜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並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四條 信訪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覆之日起30日內請求原辦理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複查。收到複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複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複查意見,並予以書面答覆。

第三十五條 信訪人對複查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覆之日起30日內向複查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請求複核。收到複核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複核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複核意見。

複核機關可以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舉行聽證,經過聽證的複核意見可以依法向社會公示。聽證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信訪人對複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人民**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10樓:

信訪局到期不給書面答覆

請問收據有法律效力嗎請問收據具有法律效力嗎?它與發票的區別是什麼?

其實就是收據,用白紙寫都可以,關鍵是內容清楚,有簽字。但是你的收據有點問題,個人簽收據,應該是親筆簽字,你們當初為什麼用個人章呢?當然,如果對方承認或者你有其他證據證明那章確實是他的,那收據對他也有約束力。收據,作為收款證據,只要是符合證據的客觀性 合法性 關聯性等三性,即具有法律效力。1 不具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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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公證處公證有法律效力嗎,公證具有法律效力嗎?

有法律效力,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五章可知。第五章 公證效力 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 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第三十七條 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並載明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