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首先,要分清情況,你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有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你隨時可以辭職,而無需提前通知,亦無需用人單位的同意;
其次,如果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則應當看是否是在試用期?如果在試用期,你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無需用人單位的同意;
再則,用人單位是否有依法為你繳納社會保險,如果沒有,你可以隨時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只要通知即可,無需用人單位的同意;
最後,用人單位的扣押工資的行為是違法的,用人單位的任何規章制度都不得違法,否則,無效。
如果你要主張權利,你首先必須有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沒有證據,一旦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對於勞動者來說是不利的。有了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一意孤行,你只有通過法律途徑,向當地勞動局內的勞動監察投訴或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去當地勞動局 好的話 立馬就解決了 需要的東西----只要你能證明你給這家店打過工
辭職後,酒店不給工資,辭職後公司不給工資和押金怎麼辦?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也可以去法院起訴。再一個你和酒店解除合同,是不是以正常的手續解除的合同,還是因酒店違法解除的合同?若是後一種情況,酒店除支付你應得的工資後,還得給你經濟補償。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
無合同工作,辭職後不給工資,請問受法律保護嗎?
1 沒有合同的情況分兩種。一是不能證明有勞動關係的,二是能夠證明有勞動關係的。不能證明就沒辦法了,如果能證明,那麼可以依法要求雙倍工資,如果辭職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等。2 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根據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發 2005 12號 規定 二 用...
老闆不給工資尋求法律援助,公司不給工資可以找法律援助嗎
老闆不給工資,勞動者只要符合條件,是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對於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