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需要被告賠錢但是被告故意拖延訴訟提出管轄異議,接下來該怎麼辦?對於故意拖延的各種手段是否

2022-06-06 06:31:33 字數 4339 閱讀 4800

1樓:淮安浙江人

1、訴訟保全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2、訴前保全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2樓:

如果對方是企業,你就和法官溝通,讓法院凍結企業的賬戶。另外,如果符合申請先於執行的情形,要求法院先執行。另外拖延時間的長短很多時候把握在法官手裡,法官辦得快辦得慢差很多的。

3樓:梧桐雨

符合法定程式的拖延是沒有辦法

打官司中我是原告,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並裁定移交其他法院,當地法院一直拖延不移交

4樓:塵象風竹

我跟你一樣的問題 我是原告 原法院一直說已經移交了對方的法院 可是對方法院一直未收到我的案件

5樓:一個小小的酒鬼

這一定屬於被告

的原因,因為被告提出的管轄異議,目的可能是拖延審理。一般內行在訴訟回中如果當答被告,常常會提出管轄異議。有時候明知提出的理由不充分,依然提出,是為了殺一殺原告的銳氣,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準備時間。

象你說的這樣的情況,可能是被告弄巧成拙了,去外地法院他並不情願。這個你可以向法院的審判監督委員會投訴。或向法院的紀委投訴。

甚至可以向這個法院的上級法院書面或**投訴。因為你是有理的一方。

6樓:七臺河李陽平

對於管轄權異議案件的移送時間,在程式法和司法解釋中均未規定具體時間版

。由受理法院本著效能權、及時、有利於法院審理與當事人訴訟的原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操作。在實際操作中一般是裁定時間加送達時間應在二十到三十日內完成。

你這情況超過了七個月,法院的作法明顯程式失當了,可以向上法院審判委員會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異議了,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行使司法監督權。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並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抄答。bai

一般按照通常的救濟渠道,法院

法院可以隨便延遲**時間嗎?我應該怎麼辦

8樓:楚墨白你楚大爺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

(二)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三)由於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四百五十五條規定法庭審判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訴人可以建議法庭延期審理:

(一)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遺漏罪行、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補充偵查或者補充提供證據的;

(二)被告人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或者提供重要線索,需要補充偵查進行查證的;

(三)發現遺漏罪行或者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雖不需要補充偵查和補充提供證據,但需要補充、追加或者變更起訴的;

(四)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鑑定人出庭作證或者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提出意見的;

(五)需要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

(六)公訴人出示、宣讀**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證據以外的證據,或者補充、變更起訴,需要給予被告人、辯護人必要時間進行辯護準備的;

(七)被告人、辯護人向法庭出示公訴人不掌握的與定罪量刑有關的證據,需要調查核實的;

(八)公訴人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進行證明,需要調查核實的。

第四百五十六條規定:

法庭宣佈延期審理後,人民檢察院應當在補充偵查的期限內提請人民法院恢復法庭審理或者撤回起訴。公訴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建議延期審理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一個月。

9樓:孽龍華魂

一、法院有權利延遲**時間的,一般來說,法院不會故意延遲的,如果對法院行為有異議,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反映。

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三、延期**時間限制

1、法院延期**受審限的限制,從立案之日起到審結完畢的時間不能超過《民事訴訟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

2、《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2)《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擴充套件資料

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建議法庭延期審理的情況:

一、刑事訴訟法第198條的規定,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

1.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

2.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3.由於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二、《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455條 規定,法庭審判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訴人可以建議法庭延期審理:

(一)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遺漏罪行、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補充偵查或者補充提供證據的;

(二)被告人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或者提供重要線索,需要補充偵查進行查證的;

(三)發現遺漏罪行或者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雖不需要補充偵查和補充提供證據,但需要補充、追加或者變更起訴的;

(四)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鑑定人出庭作證或者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提出意見的;

(五)需要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

(六)公訴人出示、宣讀**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證據以外的證據,或者補充、變更起訴,需要給予被告人、辯護人必要時間進行辯護準備的;

(七)被告人、辯護人向法庭出示公訴人不掌握的與定罪量刑有關的證據,需要調查核實的;

(八)公訴人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進行證明,需要調查核實的。

10樓:平花

審限六個月可以再延長六個月月嗎

11樓:天星司考

法院認為案情複雜的是可以延遲的,不過像你這種情況程式上肯定是不合規的

12樓:哈哈親愛的

法院有權利延遲**時間的,一般來說,法院不會故意延遲的,如果對法院行為有異議,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反映。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13樓:揖手摘星空永珍

我知道 那就是法院的那個人去了別墅 嘿嘿嘿 明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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