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只寫的他的名,我交的房貸款,家裡的所有家電都是我買的,離婚時我應該怎麼做謝謝

2022-06-10 06:37:10 字數 6445 閱讀 6674

1樓:超值精品

肯定是共同財產,這個問題最好你們先協商解決,不行就走法院程式唄

2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會計所算算每個人所佔多少

3樓:容若秋水

第一,看看房產產權取得時間,如果房產證登記時間是在你們結婚以後,只要你沒有書面放棄共有權,那自然就是共同財產。第二,如果是婚前辦理的房產證,自然就是產權人也就是你丈夫的個人財產。第三種情況,如果你婚前購買,你拿得房貸款,婚後辦的證書,自然是共有,如果全部由你出錢買的,在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儘量拿出是你個人出錢的證據,以爭取更多的份額。

另一方面,婚前買的,婚前辦的房產證,你拿得錢,要有充分證據才能掙到一些,這就看法院的自由裁量了,祝你好運。如果沒有證據,就沒有辦法了。

4樓:問法網姜律師

1.雖然房子是婚前購買的,但是房子的貸款是你繳納的,因此,房子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按照你們各自的付款數額按比例分配。

2.如果要離婚的,就要注意開始蒐集證據。首先要收集他打罵你的證據,這樣可以證明他屬於有過錯的一方,有利於分割財產時你佔據優勢。

其次,要注意你們的共同財產去向,防止對方隱匿或者轉移財產。

結婚前我自己家裡出錢按揭的一套房子,房產證上只有我一個人名字,已經按揭三年了,我一個人再還,女友家 20

5樓:

女方加她名字,如果離婚後,她得到才廠嗎

6樓:

可以加的,加不加名字, 離婚除了首期和供三年,都要算一半給女的。

我婚前買的房但是房產證是婚後辦理的,離婚後房產怎麼分?

7樓:du笨鳥

若是婚前是個人出資,則婚前出資部分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產證屬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財產是可以協商解決,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這裡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例如稿費,但並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後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如果在婚後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係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麼這筆稿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

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

「凡無證據證明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前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只有男友一個人的名字,還在還貸中,婚後怎樣加上我的名字?

8樓:手機使用者

一,這個不用的。我們也要結婚了。也考慮房子的問題了。你可以去北京房管局諮詢下房產更名的問題,能更名但是可能要有個更名費10000左右。視北京情況而定。

二,還有我提前說下,結婚前你老公不做婚前公證的話,如果還在貸款期。都視為夫妻共同還款,房產也有你的一部分,但不是一半以為考慮他的首付。

三,去房管局辦理,帶上錢身份證,戶口本,房產本,**。錢數和**數你最好先諮詢下。因為每個城市都不一樣。

9樓:沉寂的魚

辦財產共有 去房管局花上百十塊錢就能有一個房本 到時你們一人拿一個 誰不經過對方的同意都不能賣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把你名字加上最好了

現在公正了以後要是離婚打官司太麻煩,有些事情還是說不清楚地···

11樓:翻了個滾牛寶寶

貸款部分是共有的

但是注意一樓二樓說的問題,貸款中的房產是不能變更名字的。必須要還完貸款才能加名。

還款用不用現金,用誰的錢,哪怕你沒有工作,也會算夫妻共同財產。這個不需要有什麼銀行證明,只按時間和還款比例計算。

另外你要注意新婚姻法關於這個還比較模糊。婚前你lg買的房子,產權是他的,這一點是不會變更的。萬一以後婚姻發生問題,產權還是他的,但是你會有屬於你的一部分資產。

1.2問題的回答:還清貸款才可以更名。你現在不能加名字。

但是現在可以去公證處公證。但是公證同樣物權不會發生轉移(房產是他的,但是你有貸權),只能更好的保證你的財產。

最好還是以後加名字。

12樓:ptt女神

商量下,去房產局把你名字加上去不就好了,加不上。。。。共有不了,公證也為了以後打官司方便點,把你還款記錄儲存,特別是銀行扣款記錄,如果打官司,首付永遠是他的,房子會增值,但是家電會折舊!~~

加上去了,你佔他便宜,夫妻無所謂這點,加不上,儲存記錄,打官司,你還了多少,對方得換你多少,你也不虧

1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你只要把傢俱拉走,和自己還貸的那部分錢要回來就不賠本了。

我和我物件結婚前他買的樓房,但他只付了首付,房產證上也是寫的他自己的名字。請問如果離婚的話,這房子

14樓:我的話說我就算

有,結婚以後付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5樓:浴火重生傳說

未做婚前財產公證的離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你的份,這不屬於共有財產,

17樓:夏之火雲

沒有你的份,我是律師

18樓:我喜歡吃甜瓜

沒有,那是婚前財產。

婚前買的房子,首付貸款都是男方父母付的,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要是以後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19樓:奇農嘉嘉普

住房實行的抄是登記制度,規定住房bai產權屬du

於房產證登記人合法所有zhi。該住房雖然是婚前購買,dao但是房產證登記人是兩位當事人姓名,那麼住房產權是兩位共有,在離婚時需要雙方自行協議住房分割分配,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父母婚前出資部分,如果沒有事先書面約定是贈與子女個人所有,那麼父母的出資屬於對雙方當事人的贈與。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姻法》四諦法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物權法》: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20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規定,出了首付才算夫妻共同財產

21樓:

婚後購房,算夫妻bai共同財du產,無論登記在zhi誰的名下,這dao個婚姻法裡有規定。內

而且貸款為容共同債務,因此共同還款部分也是共同財產。但是有一點要注意,婚前男方父母出資部分,若沒有特別說明視同父母贈與夫妻雙方,但是某些情況下父母可以要求這塊出資額的權益,但是跟房產無關。

22樓:炫銀光

人家父母很信任你,法律上平分,多要嗎?

23樓:真的給爺整笑了

離婚分的是你們結婚後的共有財產 結婚前 這個東西是誰的離婚後還是誰的

24樓:o唐朝

既然房產證寫的雙方的名字就跟婚前婚後沒關係了,只有婚前買房,並在以人名下,婚後才歸買方所有,像你這樣的情況,一人分一半

25樓:念如初

還沒離就算計這些了。。

26樓:寂寞才說愛

既然結婚又何必想離婚。

27樓:大雞霸4週年

房子還沒買呢!你就想著離婚、分家產、 鄙視你

我們結婚後買的房子,但房產證只寫老公人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的 1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只寫老公的名...

夫妻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上面寫人的名字和人的名字,對以後再買第二套房有沒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bai,不管是寫一個人名du字還是二zhi個人名字,都算是該家庭已經dao擁有一套住版房,再次購權買時各項政策均按照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標準執行。關於規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 建房 2010 83號 第一條規定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 包括...

我有兩個兒子房產證寫誰的名字,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好,準備買房給大兒結婚準備,不知怎麼寫,有兩個兒子?

買房子應該充分考慮自身的需求情況 一 如果兩個兒子的年紀相差比較大,應該寫已經到適婚年齡的大兒子,做婚房結婚用 二 如果一個兒子已經結婚,應該寫小兒子的名字,以備將來結婚用 三 如果兩個兒子年紀差不多,一個兒子能力強,掙錢快,則購房應該寫能力較弱兒子的名字 四 如果兩個兒子年紀差不多,能力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