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聖高韻
觸犯法律的,現在法律對這一塊挺嚴的
三人喝酒 兩人打架 第三人有什麼責任嗎?
2樓:法律快車
互毆應當分別對造成傷害後果承擔法律責任。造成輕傷就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是造成輕微傷,應當進行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成都律師
3樓:淮安浙江人
過錯責任原則,也叫過失責任原則,它是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按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侵犯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可見,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都適用過錯責任原則。
三人一起喝酒其中兩個人互換車輛導致其中一人死亡第三個人在他們兩後面開車尾
三人在一起喝酒,其中一人在回家的路上意外死亡,另外二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情況下的吃喝聚會:
首先死亡的人是否是已經到了法定年齡的行為能力人,如果他是身體健康行動便利的自主行為能力人,導致他死亡的原因又不是外力或是其它外在因素(如果他是自身有隱疾或是突發性病變導致死亡)另外兩人沒有承擔責任和賠償的義務。
但是能坐在一起舉杯共飲的一定不是外人,出於同情或是友情盡一點事宜都是應該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應該不用賠償,因為是他自願和你喝酒的,只是道德上應該同情,你也可以適當補償,但是在法律上講,是沒有賠償的義務。
6樓:匿名使用者
要承擔,但賠要和人家協商
7樓:匿名使用者
承擔監管不利的責仼,賠償要看死者家屬的要求看情況而定。
8樓:匿名使用者
意外不是另兩個人制造的不需賠償
9樓:go青銅書
法律上不用,但是道義上還是賠點吧
三人入室盜竊,1500元,兩人有案底,一人沒有但是逃跑又被抓
涉嫌盜竊罪,要根據涉案金額 有無自首立功 受害人諒解等情節,由法院綜合全案確定刑期,盜竊1500元,屬於數額較大的情形,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案底構成累犯的 刑罰執行完畢五年日又犯罪 應當從重處罰。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 入戶盜竊...
有一百個碗,一人飯碗,兩人菜碗,三人湯碗,請問有幾個人
設有抄x人 x x 2 x 3 100 6x 3x 2x 600 11x 600 x 54 所以題目有誤 如果 有一襲百個碗,bai一人 du一zhi個飯碗,兩人 一個菜碗,三人一個肉碗,4個人dao一個湯碗,請問有幾個人?那麼 x x 2 x 3 x 4 100 12x 6x 4x 3x 1200...
三人打一人,構成什麼罪
三人打一人,涉嫌構成的犯罪,應根據不同的傷情具體討論 若受害者的傷情只是輕微傷,則行為人不構成犯罪,但會收到行政處罰。根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 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