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律朋友西安
對方拒絕支付,你可以起訴對方和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支付你費用的,至於保全財產價值一般要和你的債務數額相當,不易差距太大,如果可以,那就到判決完後的強制執行階段。如果沒有保險,那你也可以先起訴,判決後,法院會先從他銀行賬戶上劃撥,如果真沒有錢,也沒有其它財產,那時候再申請拍賣他的汽車也行。
2樓:範林剛律師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對債務人的財產採取查封扣留等強制措施,防止財產處分、轉移滅失導致無法執行的法律措施。
3樓:稻盛和
財產保全的措施分為:訴前保全,訴訟中保全,先於執行,你看完下面這三種財產保全措施大概就知道自己符合哪種情形了,但是一切的前提就是,證據+法院。
一、訴前保全: 財產保全分為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法院不能主動進行訴前保全。訴前保全,顧名思義,即是在起訴前申請訴訟保全。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訴前保全的條件: 一是案件必須是給付內容的訴訟。二是債權、債務關係明確。
申請訴前保全的利害關係人,應當提供證據,證明其對被申請人有財產上的權利。三是因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將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四是必須在訴訟前申請。
五是必須由利害關係人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六是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
對申請訴前保全有兩個應注意的問題: 一是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二是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二、訴訟保全:訴訟保全則是法院立案後採取的財產保全。它是指法院審理案件時,在做出判決前為防止當事人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依職權對財產做出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後能得到順利執行。
具體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凍結。財產保全一般由當事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是否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對當事沒有提出申請的,但爭議的財產可能有毀損、滅失或其他危險的,法院可依職權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敗訴了,由申請人賠償因財產保全所造成的損失。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法院駁回申請。
當事人錯誤申請財產保全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三、先予執行:是指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裁定債務人在法院判決生效前先行履行義務。
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執行的條件: 一是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二是追索勞動報酬的;三是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同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的條件:
一是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二是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當事人申請先予執行也並不是無限制的。《民事訴訟法》還規定了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 如果申請人申請錯誤,法院裁定先予執行後,被申請人因此遭受財產損失的,申請人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被申請人的損失。申請當事人拒絕提供擔保的,法院不予裁定先予執行。
這可以防止當事人濫用權利使被申請人遭受損失。被申請先予執行的當事人對先予執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申請複議期間,不影響先予執行裁定的執行。
關於財產保全的問題,求解答謝謝了
4樓:神罰滅世
起訴時,對方下落不明,通過在報紙上刊登起訴的案由,當事人雙方的名稱或姓名,**時間等,就等於向下落不明的當事人送達的傳票,一般過60天就可以**審理案件了。
財產保全就是法院對被申請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凍結,以保證法院生效判決的執行,防止被申請人在訴訟過程中轉移、隱匿財產。
5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配合,或者提供保證金解除保全措施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對申請財產保全措施認為有不當,可以向法院提交「財產保全異議申請書」,以表明你對該申請有異議。同時可以依法請求法院責成申請保全人支付在保全期間的經濟損失。
詳細請你參考《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條 人民法院裁定準許訴前財產保全後,申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第二百五十一條 人民法院裁定準許財產保全後,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第二百五十二條 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怎樣解除財產保全,財產保全怎麼解除
財產保全因一定條件和原因的出現而發生,也會因一定條件和原因的出現而解除。實踐中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之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1 據以保全的條件和原因不復存在或者情況發生變化,如被申請人已經履行義務或申請人放棄請求權。在訴前財產保全中,申請人在法定起訴期間內不起訴。人民法院採取訴...
裁定撤訴,財產保全是否撤銷,撤訴財產保全要幾天才能解封
撤訴後,財產保全是否應該解除,先後有兩個法律規定予以明確。第一個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 法釋 2015 5號,沒有規定撤訴要解除保全。2015年2月4日施行。第二個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撤訴的解除保全。2016年12月1日施...
財產保全只能保全被執行人本人名下財產嗎?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可以嗎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 扣押 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 扣押 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 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 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檔案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對於第三人佔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