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多可以要求11個月)共計11 x 1700=18700元。
2)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6個月,共計10200元。
3)繳納社會保險(單位支付80%,個人支付20%,具體數額,要根據地方來)。
2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3樓:雨傘下的陽光
您好首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補償金有以下規定:
您2023年進入公司後,勞動合同法並沒有實施,在2023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公司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否則要每月賠償您雙倍工資,即從2023年2月1日賠償您雙倍工資:1700*2*11=37400元,一年以後,也就是2023年2月1日,公司就應該和您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瞭如果沒有應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付您雙倍工資,我以12個月給您計算即12*2*1700=40800元。
(相關法律條款:《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為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滿一年沒有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支付勞動者每月2倍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支付每月2倍工資」)
其次,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是依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白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但是前提是第38條的相關法律約定,您辭職如果是和公司協商辭職的,建議不要使用這種賠償。
最後,社會保險是必須繳納的,您可以要求公司給您補繳,但是你也得繳納個人部分,單位支付80%,個人支付20%,具體數額,要根據地方來。
並且請您注意,如果您要提起勞動仲裁,必須準備好以下資料: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等能證明您在2023年就和該公司建立勞動合同的證據。
4樓:泠映爍山新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6個月,共計10200元。
我2023年以來一直在一家國企單位工作,既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任何保險,現在被辭職可以要求賠償 20
5樓:孤月映風殘
賠償什麼,對方沒欠你工資吧,國家目前不是強制給員工繳納保險的,被辭退的話,你想以什麼理由來要求原工作單位賠償,怎麼賠償,賠償什麼?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補償金有以下規定: 您2023年進入公司後,勞動合同法並沒有實施,在2023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公司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
7樓:
這個沒問題啊,就是你要是交保險要求賠償的話,估計會讓你補繳保險那你這麼多年個人擔負的保險也要繳納的,這一點你可以和單位私下和解的(算算這些年單位應該擔負的保險,你可以稍微便宜一些啊)。
沒簽勞動合同也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好像是雙倍工資吧。
8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法,用人單位必須簽定勞動合同,否則勞動期內可以索要雙倍工資的補償。
9樓:匿名使用者
五險一金有交沒?賠償保險啊,正式員工企業是要為其繳納保險的,誰說不是強制保險?
我在一公司工作4年半,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保。
10樓:西政自由鳥
1、單位來
沒有籤合同,沒有繳納自保險,都是違法的bai。
2、單位du應該補償zhi你:4個月工資作dao為經濟補償金,補交保險
3、別主動辭職,如果公司不給補償,就去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提起勞動仲裁,不收費的,況且你的證據足夠了,可以勝訴的
4、如果你不主動離職,且單位違法開除你,會賠償你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抄求公司補交,襲如果公司不給交,那麼可以通過下面方法可以先到當地勞動保障局諮詢政策,到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或大隊諮詢也行,如果企業很過分,可以像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1、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在職員工參保繳納社保,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
2、如果企業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員工可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為其參保社保或以雙倍月工資補償,如果單位不為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又不以雙倍月工資補償的,員工可以到企業經營管轄地社保局、勞動局投訴。
12樓:張子年
一年的雙倍工資和4個人半月的工資以及社保金與補償金。
13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是bai沒有補償的,你du工作4年半沒有zhi籤合同,也
不能要求雙倍dao賠償,因為勞
專動法規定:用屬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辭退你的話,可以要求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沒有交保險的要求補交社會保險。
14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公司分有內勤和外勤,個險外勤是不籤勞動,入司時簽訂的是**合同。當然也會有保險公司以外代內。應該屬於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具有事實勞動關係。可以根據勞動法獲取應得的利益。
15樓:爪爪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法,所以你只能拿著工資條起訴沒和你籤合同,並要求補保險
我在一家公司已經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沒有繳納社會保險,未解除勞動合
16樓:du知道君
1、你朋友2023年9月20日入職至今,始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需要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進入公司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
2、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作了明確規定。因此,公司未按規定為你朋友繳納社會保險的做法,同樣是違法的,應予補繳。
3、由於是事實勞動關係,你朋友可以隨時離開,除有權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外,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的工資;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
4、仲裁請求事項如下:
(1)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的工資,(10月20日起至申請仲裁之日);
(2)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
我在一傢俬營企業上班有三年多時間,一直以來,公司沒有給我簽定正式勞動合同,還無故辭退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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