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我個人感覺很難認定為工傷!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可以是同為工傷,但這一條畢竟是說「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估計洗澡很難認定為工作崗位吧,同時一般來說洗澡不會在工作時間內洗澡吧!個人認為單位一定不會承認這一點,所以認定為工傷的可能性不大~!
3. 當然我說了不算,具體的等級要看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我只能根據工作經驗大約估計一下。
4.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該工人的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規定,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工傷的死亡待遇,請參閱《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的規定。
3樓:百小度
工毛,中國你還想要這種錢.
中國人都該死.
我父親剛滿60歲,在上班期間心臟病突發,搶救無效死亡。算工傷嗎?不算怎麼賠償?
4樓:
這需要鑑定。如果是本身有心臟病,則不算,上班最多算誘因。如果本身沒有心臟病,完全是上班引起的,則對方負全部責任。
賠償各地標準不一樣,這需要雙方協商。建議適可而止,可以諮詢律師,比一般標準高一點就可以了,因為要價太高,對方不同意,則只有打官司,費時耗力,結果可能不理想。
5樓:木有負面情緒
上班時間突發心臟病死亡的,應視同工傷,死者家屬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要求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待遇。如果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則應由所在單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人在工廠工作時心臟病突發死亡工廠是否有責任
6樓:
如果在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24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屬於工傷。可按《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待遇。如果不屬於上述情況,則不屬於工傷。單位沒有過錯,可不予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7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這個情況是工傷
8樓:感性的孫悟空傳
是農村開的小服裝廠也有補償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傷是基於工業傷害的補償,側重於「因工受傷或因工死亡」,強調的是「傷」而非「病」。但人吃五穀雜糧,難免會生病。而「病」,則側重於人因自身機體原因導致的疾患,和工作原因無關。
但勞動關係是一個時間延續,勞動者疾病發作時間和工作時間可能會發生重合。但是嚴格意義上講,因自身機體原因造成的人身損害,是不能作為工傷的(職業**為工作致害物損害機體除外)。現實中,因為員工死亡給員工家庭和社會造成的影響較大,為了充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工傷保險條例對此做了擴充套件,即把職業病、工作時間突發疾病死亡或經搶救48小時內死亡的情形都列入「視同工傷」的範疇。
所謂「視同工傷」指的是原本理論上和邏輯上不屬於工傷的情形,通過法律法規的限定性規定而視同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10樓:來自風雨橋機智的華佗
當然有,不過是否全責還得看具體情節,
工人在工作期間突發心臟病死亡屬於工傷嗎
11樓:韓飛律師
上班時間突發心臟病48小時內死亡的屬於工傷。其餘的不屬於工傷。
如果屬於工傷,死者家屬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工亡補助金等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12樓:
您好!工人在工作期間突發心臟病死亡屬於因病死亡。謝謝閱讀!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該工人是因為工作原因在辦公室,期間突發心臟病死亡視同工傷;在辦公室不是工作的,不是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14樓:
都是問牛答馬,要死了才人算工傷,沒有死就不算了嗎
上班時間突發心臟病死亡如何賠償
15樓:科學喵
上班時間突發心臟病死亡的,應視同工傷,死者家屬可以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要求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首先幫你確定你親戚這種情況是否屬於工傷。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根據此條的規定,如果你親戚是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就可以認定為工傷。
其次,如果構成工傷的話,賠償有如下依據: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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