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家與家律師事務所
您好,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贈與是贈與無償將自己的財產給予受贈人的行為,如果離婚時丈夫無償將工資卡交由您使用,應當是視為贈與的。請問他是以什麼名義將工資卡交給您使用的?每月交給您的工資是他給付給您的撫養費嗎?
請問你們之間有約定離婚後每月撫養費支付的金額嗎?如果有約定的金額,那麼日後工資的漲幅部分歸誰所有?工資卡在男方名下,如果您雙方日後產生矛盾,或是男方反悔不願意再提供工資卡,去銀行掛失,那麼您的權益將無法得到有效保證。
建議如果您的前夫以每月工資的形式給付撫養費,可以將此約定通過離婚協議的方式確定下來,並前往當地有關部門進行公證,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避免將來的糾紛。
簽訂離婚協議書應該包括並不限於以下內容:
1、男女雙方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離婚原因;
2、財產處理,包括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住房的歸屬;其他約定,包括債權債務等;
3、子女問題,包括撫養權歸屬問題和撫養費金額;探望方式等,如無子女也需在離婚協議中寫明無子女。
離婚協議自雙方離婚時生效,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應當謹慎簽署,建議諮詢專業人士注意事項,避免婚後糾紛。
【相關法條】《民法典》
第657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658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第1076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樓:歐陽一鵬律師
答:如果是已經辦理離婚手續,則屬於贈與,如果沒有辦理離婚手續談不上贈與。
解讀:如果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的工資都屬於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有平等支配共同財產的權利。如果是已經辦理離婚手續,則你與前妻之間不是夫妻關係,則你將工資給他使用的行為,如果不要求返還則認定為贈與。
綜合建議:判定是否為贈與,就看是否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則如果沒有約定,在婚內取得的工資則為共同財產,如果在辦理離婚手續後,將工資給對方使用則屬於贈與,另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也可以將婚前或者婚內共同所有,或者個人所有的財產約定共有或者單獨所有。
【法律依據】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
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
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
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
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3樓:中華小排骨
是贈與,男方也可以隨時把銀行卡要回去。
4樓:愛喝粥
沒有離婚就屬於合法夫妻。
沒離婚雙方的收入就屬於共同財產。
花共同財產何來是贈予。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離婚協議書上寫離婚後男方把工資卡給女方用兩年這種有法律約束嗎?
5樓:桓凝綠
離婚協議書上寫離婚後把男方工資卡給女方用,兩年這種有法律約束嗎?這種你們倆協議,事情你現在反悔了,可以要回工資卡,他要是不給你,你可以掛失,因為沒經過法律的公正,所以你說的話是不算數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你們自願的吧,你可以在兩年後要回工資卡,如果對方不給,那麼可以掛失補辦一張就可以了。
戀愛期間男方將銀行卡交給女方使用,是屬於贈與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你這屬於是非法侵佔,會被刑拘的,超過5000會有刑事責任,自首吧
8樓:剪輯落影
戀愛期:你們愛怎麼小情調就怎麼小情調。只要你覺得女方值得你這麼做。
我個人的觀點,經濟上沒有領證還是不要草率。以為以後分手了說也說不清楚。
9樓:匿名使用者
密碼給了嗎?如果你們散夥了,你拿了卡里的錢,但是卡是他的名字,他可以告你非法佔有的
如果離婚後,女方還有權力使用男方的工資卡嗎?協議中男方願意給女方使用到她重組家庭前。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雙方協議,女方有權使用男方的工資卡直至其重組家庭。
關於婚後是否讓男方把工資卡交給女方的問題,大家怎麼看?跟一個男生認識不久,他想結婚,家裡認為應該要
11樓:能幫到你則好
只是保管 小筆開支正常支配 大額開銷必須雙方商量著來 不論是誰保管財務公開就好 信任是前提
12樓:休息下
本人覺得其實沒那個必要 如果他想變心 你就算管著他的工資卡又有什麼用呢 該變的還是會變 剛結婚你如果把他逼得太緊的話會適得其反的
離婚後,孩子歸男方,現男方將孩子送給女方撫養,但不肯變更撫養
婚來姻法 第三十六條 離婚自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bai 撫養和教育的權利du和義zhi務。可見你要變dao更的並非是撫養權,而是撫養關係。最好是協商變更,若無法協商的,可先撫養孩子一段時間,並在這段期間內儘量讓周邊群眾都認同你和孩子一直生活。期間到後,找證人證明男方是自願把孩子送給你撫養的,及證明你...
當男女朋友分手時,男方自願給的東西和錢,男方討要 女方不願意還回 這樣觸犯法律嗎
男方願給,女方愛要,男方反悔,女方不給,這是兩廂情願的事。即不是欺詐,也不是脅迫,何談犯罪之有啊。再說這也算男子漢呀?當事人自願給付的東西你可以不用償還的 女方不必付任何責任 若是借的才要還。自願給的,一定不用還。他要向你討回,你可以不還。如果你們是夫妻.你們生活的 日常用品,傢俱,房屋等.動產和不...
自願離婚協議書,孩子由男方撫養,撫養費全部由男方承擔,女方什麼都不要,怎麼寫
直接在離婚協議上註明各自的意思表示就可以的。協議離婚需要到一方戶籍地的縣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申請辦理。訴訟離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