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aa微湖來客
約定管轄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級別管轄的規定: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十九條 高階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第二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專屬管轄的規定: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你的權利啊,可以提。
哪些屬於一審終審呢?
3樓:醉意撩人殤
適用一審終審的案件有:
1、最髙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審案件;
2、基層人民法院依特別程式審理的選民名單案件,宣告失蹤、宣造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案件、指定監護案件、確認身份關係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等。
4樓:矽谷創業快訊
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為兩審終審原則的例外, 適用一審終審的案件有:
(1)最髙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審案件;
(2)基層人民法院依特別程式審理的選民名單案件,宣告失蹤、宣造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案件、指定監護案件、確 認身份關係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等。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七十八條,依照本章程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以下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1、選民資格案件;
2、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4、認定財產無主案件;
5、確認調解協議案件;
6、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5樓:四哥有法說
一審終審,不能上訴的案件有:
1、最高院作的一審民訴案件:
2、督促程式審結的案件;
3、公示催告程式審結的案件;
4、以特別程式審結的案件;
5、依照破產程式審結的案件;
6、一審以民事調解書結案的案件;
9、所有的決定都不能上訴。
10、不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以外的所有裁定;
另外,有此法院實行的小額訴訟也是一審終審。
何謂一審終審制?
6樓:cccc煙火
一審級制度是國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法律規定的審判機關在組織體系上設定的等級,當事人可以上訴或檢察機關可以抗訴幾次,一個案件經過多少級法院審判後,判決、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的一種訴訟法律制度。
在實行一審終審制時,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成為確定的判決、裁定當事人或有關人員不得上訴。
擴充套件資料:一審終審,不能上訴的案件有:
1、最高院作的一審民訴案件:
2、督促程式審結的案件;
3、公示催告程式審結的案件;
4、以特別程式審結的案件;
5、依照破產程式審結的案件;
6、一審以民事調解書結案的案件;
9、所有的決定都不能上訴。
10、不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以外的所有裁定;
7樓:匿名使用者
以下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1、選民資格案件;
2、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4、認定財產無主案件; 5、確認調解協議案件; 6、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七十八條 依照本章程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以及:1、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案件為一審終審。
2、判處死刑的案件,必須依法經過死刑複核程式核准後,判處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並交付執行。
3、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規定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案件,必須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決、裁定才能生效並交付執行。
4,、民訴中的小額訴訟程式
8樓:君同法律**諮詢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符合一審終審制度的案件,法院作出的一審是最終的審判結果,例如小額訴訟案件,特別程式審理的案件等。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第一百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七十八條 依照本章程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缺席判決適用的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9樓:北京中聖暉
1.〈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2.第一百七十八條 依照本章程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以下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1、選民資格案件;
2、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4、認定財產無主案件;
5、確認調解協議案件;
6、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一審終審 適用範圍?
10樓:
1,最高院作的一審民訴案件:
2,不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以外的所有裁定:
3,督促程式審結的案件:
4,公示催告程式審結的案件:
5,以特別程式審結的案件:
6,依照破產程式審結的案件:
7,一審以民事調解書結案的案件:
8,所有的決定都不能上訴:
一審終審什麼意思 一審終審適用哪些案件
11樓:
一、一審終審指一個案件經過一級人民法院審判即告終結的制度,對於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訴,人民檢察院不得按照上訴審程式抗訴。
二、一審終審適用的案件: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七十八條 依照本章程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以下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1、最高院作的一審民訴案件;
2、不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以外的所有裁定;
3、督促程式審結的案件;
4、公示催告程式審結的案件;
5、以特別程式審結的案件;
6、依照破產程式審結的案件;
7、一審以民事調解書結案的案件;
8、所有的決定都不能上訴。
12樓:阿元
一審終審,是指案件審理一次就生效,不能上訴。
一審終審的案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適用特別程式、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和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式審理的案件。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第一百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七十八條 依照本章程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一審終審的情形有哪些?
13樓:法幫網
1.《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2.第一百七十八條依照本章程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以下案件實行一審終審:1.最高院作的一審民訴案件;2.
不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以外的所有裁定;3.督促程式審結的案件;4.公示催告程式審結的案件;5.
以特別程式審結的案件;6.依照破產程式審結的案件;7.一審以民事調解書結案的案件;8,所有的決定都不能上訴。
一審為什麼會是終審,一審 二審 三審 終審都是怎麼回事
一審終審是審級制度的一種,案件經過一級法院的審判即告終結。在實行一審終審制時,法院作出的判決 裁定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成為確定的判決 裁定當事人或有關人員不得上訴。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為兩審終審原則的例外,適用一審終審的案件有 1 最髙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審案件 2 基層人民法院依特別程式審理...
法律高手請進 訴訟法的二審終審原則,如果一審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還可以繼續上訴嗎
不可以,最高法院作為一審法院審理的案件是一審終審,不可以上訴。另注,兩審終審的 內例外具體包容 括 1 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審判決 裁定,為終審判決 裁定,當事人不得上訴。2 適用特別程式 督促程式 公示催告程式和企業破產程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對不予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或駁回破產申請的裁定,申...
離婚案件一審終審不能上訴什麼意思
離婚案件可以上訴,不實行一審終審。你指的應該是有關婚姻效力的案件,比如說一方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法院判決宣告婚姻無效,這時一經宣判即生效,不得上訴,可再審。而離婚案件中婚姻一般是有效力,只是原告想解除婚姻法律關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九條規定 人民法院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