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深圳張勇律師
你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合同、郵件、手機簡訊、錄音等),及時起訴要他還錢。你要及時與律師聯絡,幫你分析,指導你如何進一步獲得證據,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要看借條上面有沒有還錢時間,若有,應在還錢時間到後2年內起訴,若沒有起訴,則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已過,你無法獲得勝訴權。
若借條上面沒有還錢時間,你可以隨時起訴要錢,你的要求沒有過訴訟時效。
2樓:戚廣利
債務人不還錢也不改借條,說明沒有還款誠意,雙方協商、找人調解無疑是無效的,只能打官司,如果不想打官司。借條超過訴訟時效就打官司不能受理了。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3樓:匿名使用者
保留你向他主張過權利的證據
4樓:潭雲天
您自己到法院起訴 申請延期審理即可,否則超過訴訟時效,即使對方有了財產,您也無法起訴了,主張還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請問大家,官司打贏了被告不還錢,借條的有效期快過了,被告不想重新打借條也不想還錢怎麼辦? 20
5樓:一隻男神經
這種情況只要法院已經進行了判決,如果債務人拒不償還欠款的話,債權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的兩年之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6樓:寒豆小姐
既然已由法院判決並勝訴,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就可以!
7樓:鐵人獨角獸
拿到法院判決後可立即申請強制執行,借條已經不重要,也不存在過期的說法。判決書已經確認借款關係的事實
債務人不還錢,我該怎麼去打官司!起訴壯怎麼寫.
8樓:
建議你直接申請督促程式,起訴過程太麻煩了。
督促程式,又稱債務催償程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催促債務人在法定期限內向債權人清償債務的法律程式。
現實生活中,債的糾紛種類多、數量大,其中有許多屬債權債務關係明確,當事人之間並不存在爭議。對於此類案件,債權人可不通過通常的訴訟程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以支付令的方式使債權人取得執行根據,以簡便方式及時實現其債權。由於人民法院適用督促程式是直接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債務人及時償還債務,但並不經過審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債務糾紛,所以它應當屬於一種非訟的特別程式。
一、支付令的申請
支付令的申請,是指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檔案,請求人民法院簽發支付令,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提出申請的債權人稱為申請人,被請求履行義務的債務人稱為被申請人。
(一)申請支付令的條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債權人提出支付令的申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的標的必須是金錢和匯票、本票、支票以及**、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款單等有價**。金錢及有價**以外的其他財產給付請求,不適用於督促程式。
2.請求給付的金錢或有價**已到期且數額確定,並寫明瞭請求所根據的事實和證據。尚未到期或者數額不確定的債權,不得請求籤發支付令;申請人不寫明請求的事實和證據,也不能按督促程式釋出支付令。
3.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不存在對等給付義務。所謂對等給付,是指雙方當事人之間給付義務是雙方的。債權人要申請支付令,只能是債務人一方有給付義務,而債權人則並無任何給付對方的義務。
4.支付令必須能夠送達債務人。能夠送達,主要指能夠通過法定的送達方式將支付令實際送達債務人,主要包括直接送達、留置送達等法定送達方式。人民法院對於債務人不在我國境內,需要域外送達,或者雖在我國境內,但需要公告送達支付令的,不適用督促程式。
(二)提交申請書
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請,必須提交申請書,其內容應包括:(1)債權人、債務人雙方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2)債權人要求債務人給付的金錢或有價**的種類、數量;(3)債權人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4)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和可供執行的財產。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的同時,應提交必要的證據材料,如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合同、收據等。
(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9條,債權人申請支付令,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此條款對督促程式的級別管轄做了明確規定,中級以上人民法院不審理此類案件。
二、對支付令申請的審查和處理
人民法院接到申請人申請後,應由審判員一人進行審查和處理,這種審查包括兩部分:
(一)對申請形式上的審查
這種審查應從接到申請人申請書之日起即開始,並在5日內審查結束,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其申請。審查內容包括:(1)申請人是否具備申請資格和申請能力;(2)申請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和方式;(3)申請手續是否完備;(4)申請是否應由本法院管轄。
這些審查都以申請人的請求及附屬檔案為基礎,不需詢問債務人。經過審查,如果認為申請符合上述要求,應按民事訴訟法第190條的規定,在5日內通知債權人予以受理。
(二)對申請內容上的審查
人民法院受理了支付令申請後,應對申請進行內容上審查。這種審查應在法院決定受理申請之日開始,並在15日內作出是否釋出支付令的決定。審查內容包括:
(1)進一步查實申請人提供的事實和證據;(2)債權債務關係是否明確;(3)債權債務關係是否合法。這種審查只採用書面方式,不需**審查。經過審查,人民法院如果認為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直接向債務人釋出支付令,否則應以裁定駁回債權人的申請,該裁定不得上訴。
三、支付令的發出
人民法院接到申請後,經過形式和實質審查,認為符合條件,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釋出支付令。
支付令應記明以下事項:(1)債權人、債務人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2)債務人應當給付的金錢或有價**的種類、數量;(3)清償債務或提出異議的期限;(4)債務人在法定期間不提出異議的法律後果。支付令由審判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支付令應向債務人本人直接送達,債務人拒絕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達。
債務人收到支付令後未於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則支付令生效,生效的支付令與生效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產生同樣法律效力。如果債務人拒不清償債務,債權人有權依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對債務本身沒有異議,只是提出缺乏清償能力的,不影響支付令的效力、債務人口頭異議無效。
在人民法院釋出支付令以前,申請人撤回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准予撤回並裁定終結督促程式。
對支付令的異議
一、異議的提出 對支付令的異議,是指債務人認為支付令有錯誤,而以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不應履行支付令所載支付義務的一種意思表示。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91條規定,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從此條規定可看出,債務人對支付令提出異議,應具備兩個條件:提出異議的法定期間為15日,與訴訟程式中對判決的上訴期間相同,該期間自債務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計算;提出異議的形式只能以書面為準,即由債務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異議書。
異議書的內容只要表明不願或不應當履行支付令中所載義務的意思表示即可,無須附加充分理由。債務人口頭異議無效。
司法實踐中,如果債務人只就支付令部分內容提出異議,異議的效力及於全部請求。對於債務人提出的異議,人民法院應及時將異議內容和時間告知債權人。
人民法院對債務人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的書面異議,無須審查異議是否有理由,即不必要進行實體審查,應當直接裁定終結督促程式。但從程式上講,應對異議進行形式上的審查,提出的異議,遇有下列情況,按無效處理:(1)債務人對債務本身無異議只是提出缺乏清償能力的,不影響支付令效力。
(2)債務人異議必須具備法定書面形式,在書面異議書中寫明拒付的事實和理由,口頭異議無效。(3)債務人收到支付令後,不在法定期間內提出書面異議,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訴的,也不影響支付令效力。(4)債權人有多項獨立的支付請求,債務人僅就其中某一項請求提出異議的,其異議對其他支付請求無效。
(5)債務人為多人的,其中一債務人提出異議,如果債務人是必要共同訴訟人,其異議經其他債務人同意承認,對其他債務人發生效力;如果債務人是普通共同訴訟人,債務人一人的異議對其他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人民法院認定異議無效,應以適當方式儘快告知債務人。因此異議不成立,支付令仍然有效,及時告知債務人,可以督促其自行清償債務,完成支付令指定義務。
二、異議成立的法律後果 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異議後,認為異議有效,即異議成立,產生兩個法律後果:
(一)終結督促程式
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終結督促程式,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終結督促程式裁定書,由審判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此裁定一經作出,即產生法律效力,債權人不得上訴。
終結督促程式是人民法院在適用程式上所做的決斷,而不是對債權人請求權的否定,至於債權人如何主張其權利,由其自行決定。人民法院可告知債權人另行起訴,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支付令自行失效
人民法院支付令生效的條件是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清償債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或者提出的異議被人民法院駁回。如果債務人提出書面異議成立,則支付令自行失效,即不能作為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的根據。
9樓:匿名使用者
有證人也可以作為證據之一,建議你委託律師幫你起訴
10樓:焉韋茹
可起訴,建議委託辦理
債務人不還錢
11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可以憑藉相關債務存在的證據,前往法院起訴,申請訴前保全,查封債務人名下的房車及有關有價債券,拿到生效判決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不知道錢的用途,如果是用在死者家裡,那麼你可以主張這筆債務是死者夫妻的共同債務,讓死者的配偶來還。現在可以看誰繼承了死者的財產,讓繼承的親屬來還,這是法律規定的,繼承遺產的同時也繼承了債務。如果沒人繼承,由法院以死者名下的財產來清償債務。
目前這種情況可能打官司是最好的辦法了。
主債務人和從債務人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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