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公司辭退前,讓你待崗,拿最低工資,拉低你被辭退前的工資收入?

2024-12-11 23:55:21 字數 4719 閱讀 5226

1樓:哇啊

1、辭退理由的是什麼呢?符合法定情形,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定情形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辭退前待崗的。

如果出現無過失辭退情形,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或者付代通知金給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出現勞動者過錯情形,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通知或者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2、待崗是指用人單位非因勞動者原因停工、停產、歇業。

2樓:ok我來看看哦

這是一般來說都是這樣,不過,計算工資收入,是前一年的平均工資,你也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對單位也是一點壓力。

3樓:網友

這是違法行為。

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公司。

收集好證據,一般投訴了,勞動監察部門都會進行監管的。

4樓:桑振

你說的這種情況是私人企業嗎?有簽過勞動合問嗎?今年國家才下檔案,專門解決勞動保障糾紛問題的,只要你到勞動仲裁或者到法院去處理,都會給你好好解決的附帶還得給你補償金的。

5樓:赤地龍

這個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就故意讓你待業在家,那可以向勞動局或者相關單位舉報,仲裁。

6樓:匿名使用者

在這樣的情況下應該去當地檢查院投訴他,

對於企業不主動辭退你,每月發最低工資標準逼你自己走,你是如何看的?

7樓:金融智慧王

企業不主動辭退,但每個月發最低工資標準,逼著員工走這種公司,真的很低檔。大家應該都比較害怕自己遇到這樣的乙個公司,如果說你真的不想要這個員工,那麼你大大方方的說出來給賠償金,咱們什麼事都沒有,但就害怕遇到這種老闆。和這種老闆在一塊工作,真的會很氣憤。

一直都覺得找工作是乙個雙向選擇的過程,你找了這家公司,這家公司看上了你,你們才能夠達成協議,如果說其中有任何一方不滿意這個協議,這個合同就打不成。但有些公司它就不一樣,在壓榨完你的價值之後他就會想要辭退你,但為了不賠償不給賠償金,他們會用一些比較低價的手段來逼迫員工自己辭職,這種老闆其實很差勁。而且他們的這種行為很低檔,大家在這家公司工作應該都不會很開心。

大家要知道是公司是有一定標準的,公司是不能夠隨意變動的,如果說用人單位採用這種方式來降低工資,建議咱們申請勞動仲裁。屬於我們的東西,公司方面一分不少地都得吐出來。不過當咱們發現遇到這種公司之後,盡量果斷一些,不要讓自己在這家公司耗費太長的時間,該起訴起訴,該申請勞動仲裁就申請勞動仲裁,要解除勞動關係,同時也要要求對方進行經濟補償。

希望公司做事不要把事做的太絕了,畢竟誰也不知道這個人會不會遇上其他的同事,他們到時候在外麵一評論你們這家公司的風評就差到了極致,那個時候應該沒有多少人願意來這家公司工作。做任何事情都需要光明正大,只有這樣別人才心服口服,總使這些見不得人的手段,真的讓人看不起。

8樓:王芳芳麼麼噠

直接離開。可以看出來這個公司的水特別是在這個公司當中呆下去,也不會學習到很多的事情和道理,沒有必要了。

9樓:建慧學姐

我不會選擇辭職,我也會找乙個合適的時間去和對方溝通,告訴對方這樣的做法真的沒有意思,並且也可以看出這個企業根本沒有任何企業文化,老闆也沒有格局。

10樓:雙子小黑嘿

企業的行為是很噁劣的,這樣影響了員工的利益,讓人非常的反感。

待崗後辭退如何算工資?

11樓:王長玉

待崗期間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實際工作期間的工資來計算。

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是什麼?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敗賣。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察殲逗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工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改飢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公司辭退員工按底薪嗎?

12樓:小王**

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時,不是按照底薪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需要按照員工的平均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要以員工在單位的工作時間作為基礎,每在單位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一、公司辭退員工按底薪嗎?

並不是按底薪給補償金,補償金按近期12月的實際月工資的平均工資作為補償的月工資基準。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是勞動者的平均工資。即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應發工資的平均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昌洞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應發工資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二、公司可以辭退員工嗎?

公司可以辭退員工,但是不可以隨意辭退。如果員工存在《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過錯情形,公司可以根據情況予以辭退,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員工沒有任何過錯,只是合同到期不續籤或者出現經濟性裁員等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形的,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拍碧月工耐賀枯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若單位無合法理由辭退,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個人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不問解除的事由,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辭退員工,不是按照底薪支付補償金的,在勞動者存在法定過錯情形時,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員工,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單位不能終止勞動關係,如果存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給員工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

討論薪資被辭退合法嘛

13樓:張沂峰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員工拍晌仿私下交流工資被開除的,用人單位做法是不合法的,被開除的職工可以主張經濟賠償。薪酬是員工因向所在的組織提供勞務而獲得的各種形式的酬勞。

狹義的薪酬指貨幣和可以轉化為貨幣的報酬。廣義的薪酬除了包括狹義的薪酬以外,還包括獲謹公升得的各種非貨幣形式的滿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襲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辭退是不是應該立刻給薪資

14樓:蔣聰

辭退是應該立刻給薪資,公司在辭退員工的同時一般應該立即發放薪資的,準確點來說是在員工離職之前一次性給員工支付所有的薪資,即便是因為員工自身的過錯喚物被辭退的,除非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員工的過錯給公司造成了實質經濟損失,否則不能無故剋扣員工的薪資。根據我國《薪資支付暫行規章》第九條規章,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薪資。《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章,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章,向勞動和友液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章,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薪資支付暫行規章》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告坦,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薪資。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按照法律規定支付補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用人單位...

公司辭退賠償,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違法辭退的,可以依法主張以下權利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

專家您好,請問關於公司辭退問題公司想讓我走叫我自己去辭職不給任何補償,我本人是不想辭職的

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企業要解除勞務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且必須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