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上僅限技術資料檔案來往的印章有法律效力嗎?

2024-12-27 00:20:12 字數 5834 閱讀 4363

1樓:穎穎

這種合同當然是屬於有效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文章必須要是公司的公章才行,但是你既然在那裡工作了,就是事實的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蓋的不是公章,是蓋合同章有效嗎。

勞動合同如何蓋章、是否有效並不影響勞動關係是否成立。

勞動法作為特別法,不以勞動者和單位之間是否簽訂勞動合同作為勞動關係認定的唯一條件。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才是一切勞動爭議處理的基礎。

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勞動關係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合同無效,但勞動關係事實存在。

無效的合同應視同未簽訂合同。

勞動關係事實存在而未簽訂勞動合同,單位違反勞動法,應負法律責任。

3樓:歐妍秋梵

只要是簽字蓋章確認過的,都是有法律效力。

4樓:齋韋茹

勞動合同上許可權技術資料檔案來往的印章有法律效應嗎?當然有法律效力了,如果籤勞動合同還沒有法律效力的話,那麼以後打工的人會有安全隱患,也不會有人再去為你們打工了。

5樓:衷巧

一七六寫的不明確的話你可以尋求法律諮詢然後才去申請。

離職證明上蓋的是勞動合同專用章,但新單位要求是公章或者人資章,請問這樣做對嗎?急!

6樓:網友

離職證明上蓋的是勞動合同專用章,但新單位要求是公章或者人資章,這樣也是比較慎重。因為合同專用章,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範圍內代表單位,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徵,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檔案,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蓋有公章的介紹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檔案。在法律實踐中,持有上述法律檔案的行為人一般會被視為公司的**人(即授權代表)。**人在**許可權範圍內以公司的名義所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法律後果概由公司承擔。

法人章在規定的有限用途內使用,如稅務申報。開支票等。在法律上,蓋章是法人的行為,而不是乙個自然人的行為;在代表人簽署個人名字的檔案上,再蓋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確定該簽字行為是屬於職務行為,而不是簽字人的個人行為。

如印章所有人基於自己的意思將印章交與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權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須為該意思內容承擔責任。

7樓:走向未來

離職證明上就應該是單位公章,一般離職介紹信是一式幾聯的形式,上面清楚寫著加蓋公章,去單位補蓋一下單吧。

8樓:網友

勞動合同法規定是公章,新單位做法不違法。

9樓:坤的寶貝

原則上公章,只要對方認可也可以。

請問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上蓋人事專用章有法律效應嗎?是否一定要蓋公司公章?

10樓:鄧顯峰

有效,人事專用章可以證明單位的解除行為。

11樓:西柏林的資料庫

一般都是蓋單位人事章的,並具有法律效應,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是要入離職員工檔案的,離職員工也可以拿著這個去社保中心,申請失業救助金。

12樓:網友

只要能證明公司有這個印章,且解除勞動通知書都使用這個印章,則一般在勞動關係、勞動糾紛這個層面上可以發生法律效力,但是其他法律檔案,例如簽訂合同就沒有效力。

勞動合同應該蓋公章還是合同專用章?

13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作為乙份合法檔案,締結著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效的法律合約,它不僅能夠使得這種關係合法,也會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以及對僱主的一些問題帶來好的解決方法,消除一些用工顧慮。對於勞動合同很多人不清楚蓋章是怎樣的,比如勞動合同可以蓋合同章嗎?勞動者是和用人單位簽訂合同,一般應加蓋公司公章,人事部門是專門主管人事合同的簽訂履行的,因此加蓋人事章也應該認定為是有效的。

法律規定是簽字、蓋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簽字應是法定代表人的簽字,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人簽字也有效。勞動合同蓋用人單位公章和合同專用章具有一樣的法律效力,通常規模大的用人單位有合同專用章,規模小的用人單位沒有專門設定合同專用章。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簽訂後,簽字蓋章後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14樓:wxy123456穎

公章。人事部門是專門主管人事合同的簽訂履行的,因此加蓋人事章也應該認定為是有效的,法律規定是簽字、蓋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簽字應是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規定,其他人經法定代表人授權也可以有效。

勞動合同專用章、人事專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屬於內部章,需經過用人單位授權後,在勞動合同書上加蓋這些印章應當有效。但該印章須經過公安機關備案,並按公開的形式經過公示。法人章就是公司章,你所謂的法人章是法人代表吧。

那就不一定要蓋。蓋合同章也是可以。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15樓:網友

都行,二者具有一樣的法律效力。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通常蓋公章或蓋合同章,勞動合同蓋公章和合同章具有一樣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有合同專用章,小公司沒有專門設定合同章,用公司公章代替。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簽訂後,簽字蓋章後生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16樓:之何勿思

勞動合同要加蓋用人單位的公章。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正式合同,其簽訂生效標誌著雙方勞動關係的正式確立,需要勞動者本人的簽字確認,以及用人單位的公章確認。

17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一般是合同專用章和公司章、財務章,很少有采購專用章,那得看看有沒有備案,如果有備案就沒什麼問題。如沒有的話,會比較麻煩點,但是還是可以從其他證據去證明的,如合的履行等,平時的往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18樓:亢桂枝喻綾

10#我單位籤的勞動合同是用合同章的,其實在某些時候,公章與合同章是具有同等效力的,無論單位給你蓋公章還是合同章,只要證明是這個單位的章,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9樓:解蕊慎水

勞動合同蓋公章和蓋合同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會蓋合同章,小公司不會分的過於細化,簽訂勞動合同時用公章,‍只要勞動合同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20樓:網友

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用在營業執照上備案的公章,簽訂其他專項合同時用合同專用章。

21樓:比比皆然

哥們,這很簡單。

通常情況下使用的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是利用職務之便偽造的。

22樓:巫馬菡

公司設立時,需要憑公安部門的介紹信去指定機關刻制公章,同時可以根據需要刻制合同專用章。

除了這個兩個章以外,公司還有法人章和財務專用章,這兩個主要用與銀行方面的"印鑑章".

不論哪個章,尤其是"公章""合同專用章"都可以視為是公司對於文字內容的瞭解和認可。

勞動合同作為員工與公司之間的合同文字,兩個章都可以用。

勞動合同上單位應該蓋的是什麼章?

2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的都是蓋的行政章。但是只要能證明合同另一方是用人單位的話,什麼章都可以的,甚至,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簽字也可以。

2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書單位簽章可以是公章、人力資源部章、合同專用章,以上都可以。

勞動合同法》無行政章的說法。

25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單位的公章。還有就是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26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正式的法律規定 應當加蓋的是合同專用章 這才是正規的。

勞動合同上沒蓋手指紋和勞動監察部門的印章有法律效力嗎?

27樓:網友

勞動合同以勞資雙方蓋章簽字即成立有效,不一定需要蓋指紋和鑑證的。蓋指紋只是輔助印鑑之一,簽字已經符合法律效力,你去銀行籤那些協議也不會讓你蓋指紋吧。而鑑證機構也是輔助的,根據實際需要才鑑證。

勞動合同印章可以是列印的嗎

28樓:安小姐的夏天

不可以,這樣是無效的。公章是乙個企業在開展業務、行使權力、作出證明等事宜時的最主要標記,公司的行政章應該只有一枚,應有專人妥善保管。

公司的空白文書如果有必要的話,可以事先加蓋公司的印章,並進行登記數量,避免無序使用造成麻煩。

使用電子手段,在電腦上繪製的「公章樣式」,在列印時附加在文件中,這種公章無任何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公司上蓋什麼章,公司公章還是合同章?

29樓:網友

你好!勞動合同上基本是蓋公司公章,但如果蓋合同章,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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