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庹甜恬
工傷鑑定申請60日或90日內會得出鑑定結果。勞動部門15日內受理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後再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60日或90日內作出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說到工傷認定,其實很好理解,概括起來就是3個「工」字。
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和工作原因。
首先,我們來說工作時間,也就是我們上下班的時間,但是有一點一定要注意,如果是加班的話,也屬於工傷的,不管是公司要求我們加班,還是我們自己主動去加班,都屬於工作時間,在這個時間之內發生的傷害,都屬於工傷的範疇,所以,不要認為工傷只存在於白天上班時間,如果晚上,在工作的時候,發生了身體上的傷害,也是可以要求工傷賠償的。
第二,我們來說工作地點,一般的工作地點就是指公司,但也有一些例外的情況,比如,公司派你去出差,在出差途中發生了傷害,也屬於工作地點,還有乙個就是上下班的途中,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比如,有人上下班途中,因為被汽車撞了,那麼也是可以按照工傷來對待的,但是,這裡有三點是不算工傷的,第一,如果是你自己摔倒受傷,那就不能算工傷,第二,你把別人撞到後,你自己也受傷,這種情況也不算工傷,總之,上下班能夠算工傷的,只有一種情況,就是因為別人的原因讓你受傷了。而且,對於上下班,必須是你經常走的路,比如,你家在西邊,但你下班後去東邊去約會,而受傷,那就不能算做工傷了。
第三,我們來說說工作原因,如果是幹體力勞動的工作,這個就比較好理解,比如,被電鋸劃破手,被石頭砸中腰,從高空摔下,這些都是工作原因引起的,但是,如果是因為工作原因的吵架行為,就不能算做工傷,比如,你和同事因為一面牆如何粉刷,而爭吵打架,出現的傷害就不能算作工傷。
2樓:諾言
員工發生工傷後,一般是由用人單位為其申請工傷認定的。但實踐中有些公司不願承擔員工工傷認定後由公司應當承擔的責任,如在員工**期間支付全額工資,會不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在員工申請工傷時也不予配合。那公司不配合工傷認定怎麼辦?
員工發生工傷後,一般是由用人單位為其申請工傷認定的。但實踐中有些公司不願承擔員工工傷認定後由公司應當承擔的責任,如在員工**期間支付全額工資,會不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在員工申請工傷時也不予配合。那公司不配合工傷認定怎麼辦?
公司不配合工傷認定怎麼辦?如果公司不配合工傷認定,員工可以自己申請,也可以通過仲裁確認雙方的勞動關係;[申請工傷所需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身份證影印件;3、醫院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4、工商企業登記檔案資料5、用個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廠牌、工卡、證人證詞、出入證、罰款單、警告信等)6、工傷事故報告書7、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認定書、路線圖、房東證明及身份證影印件、鄰居證明及影印件。
超過30天單位還能申請員工工傷認定嗎
3樓:姜超
超過30天的,單位不能申請員工工傷認定,而由員工個人申報工傷認定 。
工傷鑑定流程有三個步驟,分別是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待遇及救濟途徑。工傷認定申請既可由用人單位提出,也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申請人不同,申請的先後順序也不同。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遇有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時間從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個人認定工傷,公司不配合怎麼辦
4樓:姜超
一、個人認定工傷,公司不配合怎麼辦。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用人單位不認可是工傷,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責任。因此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要求用人中巨集巨集單位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果其拒絕舉證,那麼行政機關可以根據受害職工一方提供的證據,來做出工傷結論。因此對於受害職工一方,並不是可以依據該法律規定,等著單位來舉證,如果單位不舉證,就可以認定工傷了。
該條寫的是可以「做出工傷認定結論」而不是做出工傷認定。因此需要受害職工一方要盡力提供相應的證據,來協助行政機關更好的做出有利於自己的工傷認定結論。
二、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麼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等級判斷賠償數額。
三、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怎麼辦。
申請工傷認定,沒有證人證言有單位蓋章證明的,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的,依然可以認定為工傷。《工傷認定辦法》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絕昌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賣冊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公司不配合我認定工傷怎麼辦
5樓:趙勇
法律分析:單位不配合工傷認定做不了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員工出了工傷,30天內企業沒申請工傷認定,先需要員工自己去社保局申請,問題在於員工自己又不去申請
6樓:仰天質問
案例:中山市南朗鎮一家五金製品廠,只因其員工上班期間拇指壓傷,廠方超期申請工傷認定,致使自行承擔萬餘元醫療費,在事故發生的30天內向所在轄區的人社分局提交工傷認定書面申請資料,才算有效時限,並由工傷保險**來支付醫療費。
就上述案例來講,一名姓羅的員工今年1月1日在五金廠上班時,被衝床壓傷拇指,遂被送到中山市中醫院救治,該五金廠一直到2月2日才向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2月3日為受理工傷認定時間。「這時,已經超過了法條規定的30天時限,對此,2月3日之前發生的工傷待遇(包括工傷醫療、**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合計萬元由廠方承擔;2月3日之後至傷者**出院時所產生的2000多元費用則由工傷保險**來支付。
還有,企業導致職工工傷的最好不要選擇私了,以免在申請工傷認定及待遇稽核結算時無法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不給他付醫藥費就行了,不申請,吃虧的是他。
7樓:oo中國火
為什麼要私了?
工傷保險條例本身就是為了保障工傷職工的權益的,不求助於按條例辦,反而會吃虧的。
走工傷正常程式好。否則企業完全可以以你自身的理由不給你工傷待遇。後面你就被動了。
8樓:韋哲海
回答:法律規定企業申請工傷期限30天,職工申請工傷期限是1年。如果一年期滿職工還沒有申請工傷的話,那麼職工將喪失勝訴權,也就是員工自己倒黴。
9樓:網友
請工會出面申請認定工傷。
超過30天單位還能申請員工工傷認定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超過30天能申請工傷,只是申請工傷認定前的醫療費用不可以報銷,只能由公司承擔。我就是帶員工去醫院檢查說沒什麼問題,休息一段時間就好了。最後超過1個月後,去醫院複查醫生說有骨折,建議去報工傷。
只能帶著相關資料去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前面花了兩千多元費用社保局說是不能報銷了,申請工傷認定後的費用可以報銷。
11樓:上海孫波法律小屋
回答您好!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但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可以延遲去申請工傷。比如:
如果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單位去申請工傷認定的,因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三十天內沒有下來,用人單位無法出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導致工傷認定期限超過了三十天,被耽誤的時間不會計算在工傷認定期限內,有可能時間過了半年也可以去認定工傷。當然,如果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也可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去申請工傷認定。
12樓:網友
一般不可以。但是,具有法定被延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時限的情形的除外。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人社部發〔2016〕29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延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時限內。
一)受不可抗力影響的;
二)職工由於被國家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請工傷認定的;
三)申請人正式提交了工傷認定申請,但因社會保險機構未登記或者材料遺失等原因造成申請超時限的;
四)當事人就確認勞動關係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民事訴訟的;
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申請工傷認定,老闆不配合,找哪個部門投訴
勞動糾紛去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還不能解決,就去法院告公司違法,堅持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蓋,加油 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工傷認定 享受工傷待遇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您好,我是平臺法律諮詢律師,我正在閱讀您的問題哦,請您多等待我一下 如果工傷申請老闆不配合,工傷認定後還需進行勞動能力等級...
自己申請工傷鑑定公司不配合怎麼辦
內容來自使用者 三一試題庫 公司不蓋章,不承認工傷 工傷材料給公司拿走了,該怎樣應對處理 自己申請工傷鑑定公司不配合,你只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同樣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並不一定需要用人單位配合的。因為現實,很多用人單位都是不配合的。用人單位不蓋章也能進行工傷認定的。去勞動局申請仲裁,或掛12333 投訴...
高分求助 個人怎麼申請工傷認定,個人申請工傷認定和單位申請有區別嗎
一 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是需要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申請。而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是需要在事故發生一個月之後自行申請,前提是單位在一個月內沒有申請的條件下。二 如果是個人在一個月之後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在認定為工傷之後,之前屬於工傷範疇內的費用應該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 不予報銷。工傷保險 僅報銷認定為工傷之後所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