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職場諮詢師
公司是可以員工請假過多為由將員工開除的。畢竟公司是乙個集體環境,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國家也規定了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勞動法也界定了有關職工合理休息的內容。
沒有任何理由而請假過多,影響了公司的效益,被開除也是必定的。
2樓:小相三
不可以,原因是請假也得用領導同意才可以,如果不同意請假,私自不上班的話屬於,曠工處理的,所以說請假這件事領導者也是有一定責任的。不能因為請假過多而,開除員工的!
3樓:業葉孤珈藍
理論上是可以的,因為本身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裡面應該就有乙個條款就是每年請假達到一定天數就可以自動辭退。
4樓:沙芷荷
這個要看公司的規章制度裡也沒有相關規定,這種規定屬於勞動紀律問題,相關規定必須明確規定請假過多屬於違反工作紀律,而且這種工作紀律應該是公開教育職工的。如果沒有規定,或者規定未對職工進行教育,是不能以此開除職工的。否則,屬於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5樓:財經三叉戟
你好,這個是不可以的,請假國家是有法律規定的,比如說事假婚假這都是有法律規定的,不會是因為你請假多而開除你。
6樓:網友
可以,只要符合勞動法規定。畢竟公司不是開善堂,非工傷而請假過多,耽誤工作當然能開除。
7樓:網友
員工請假過多,也要分情況的。主管領導批准的請假就不能作為理由來開除員工,另外一種就是員工自說自話的請假,就完全可以於曠工來處理的了,曠工到一定的天數就可以開除你了!
8樓:來自夾山寺率真的繡線菊
任何單位都有自己的制度規定,包括請假的天數。如果違反了工資的規定,或者是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如果請假的時間沒有超出這個範圍,那麼公司無權開除員工。
9樓:網友
一般情況下,公司開除員工是需要有確鑿的理由的,正常是需要按照員工入職時,雙方簽訂的用工合同,裡面會有關於員工違反公司的一些規定的時候,會有一些章程,如果按照這些規定,對於員工做出開除決定的話,是有章可循的,如果沒有這些規定的話,那可能是公司,做出不符合他規定,員工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訴的。
10樓:弭納
說公司可以員工請假過都為由開除員工嗎,不可以的,員工請假是有特殊情況,要是家裡有事情員工不請假的話怎麼辦呢,我說好好的員工,不能開除,
11樓:巨才捷
這要根據員工的實際情況而定,如果是在無特殊情況下總是無理請假影響生產,公司也可以作辭退處理,但必須要給於補償。
12樓:積極向上一起來
如果請假時間過長,違反規章制度,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3樓:網友
這個不可以,如果有證據證明員工有意礦工倒是可以。
14樓:網友
可以的,如果員工天天請假是可以。
15樓:全是三不沾
那得看你到底請了多久,要是一年一年請,是可以對你採取勸退的。
16樓:網友
這個要看公司的規章制度,自以及員工請假的理由,比如病假,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公司必須要給員工請假的,事假要公司結合實際情況解決。
17樓:pu西
只要想開除你,什麼理由都可以的。
員工總是請假可以開除嗎
18樓:王洪國
法律分析:員工一直請假,如果按照公司的流程請假,且經過公司同意的,用人單位不可以以此為由辭退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未按照用人單位請假制度執行,未經同意一直不上班,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相關制度應當是公示的,勞動者知曉的,勞動者因此提出勞動仲裁的,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請假多了會不會被開除
19樓:周慧群
法律分析:經常請假不會被開除,請假是經過部門領導稽核,有正當理由的,公司不能開除。但如果是無緣無故曠工,並且經過提醒未能改正的,可能已經違反公司相應規章制度,公司是有權開除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經常請假的員工可以開除嗎
20樓:管優優
法律分析:對於不按照程式請假的員工可以給與辭退的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經常請假的員工可以開除嗎
21樓:吳明慧
法律分析:《勞動法》是沒有明確說明員工請事假超過多少天可以被單位予以辭退的,一般情況下只有員工嚴重違反單位制度或者不能從事本人崗位等情況下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通常,是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適合公司的規章制度,並提前告知,我公司目前的規定是連續超過15天,全年累計超過26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經常請病假,公司能開除處理嗎?
22樓:知道
員工一直請病假 該怎麼辦?
23樓:是你吧
回答單位辭退請病假的員工,準確的來說和請病假的時間長短是沒有關係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病假期最短的也有三個月,在單位工作20年以上的這部分老員工可以享受到的病假期限就有兩年之久。單位並無權隨意的辭退病假職工,但可以根據職工的病情考慮辭退,不過都要付出經濟賠償的代價。員工生病期間,公司可以按照法定條件辭退員工。
24樓:我家黛西呀
疫情請病假被開除怎處理。
25樓:大神
1、首先公司因為員工請病假欲辭退的做法是違法的。 2、如果員工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的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對違紀員工,企業應及時鎖定相關證據,同時適用的企業規章制度應程式合法、內容合法、履行公示環節及員工的違紀行為屬「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情形,則企業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流程予以合法辭退,不存在風險。否則,容易埋下法律風險。
3、人事部門應當做好溝通和協調的工作,對員工曉之以強動之以理,並給予適當的補償金,協商一致辦理離職手續。 檢視原帖》
經常請假的員工可以開除嗎
26樓:普法小郭
對於連續請假時間太長的這些員工公司也是不能隨便辭退的,如果是請事假的話,在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計算工資,請病假的話職工本身就有法定醫療期。公司以員工請假時間太長為由予以辭退的,要按照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一、連續請假太長能辭退員工嗎?
梁衡 不能,以請假過多為由辭退員工是不合法的,員工可以要求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可以辭退職工的情形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知汪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但用人單位未提前30日通知員工的,應當支付該員工當年乙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員工在工作和生活當中都有可能遇到各種各樣的意外事故,有的時候連續請長假的這種狀況也不是員工個人可以控制的,如果公司並沒有其他任何正當的理由,僅僅就是因為自己橡猛做近段時間請假的時間比較長就被辭退了的話,可以選擇投訴或仲裁維權。
員工總是請假可以開除嗎?
27樓:盧翠新
法律分析:員工一直請假,如果拆和絕按照公司的流程請假,且經過公司同意的,用人單位不可以以此為由辭退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未按照用人單位請假制度執行,未經同意一直不上班,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相關制度應當是公示的,勞動者知曉的,勞動者因此提出勞動仲裁的,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棚旁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旅姿任的。
員工總是請假可以開除嗎 -法律知識
28樓:霍振明
法律分析:員工一直請假,如果拆和絕按照公司的流程請假,且經過公司同意的,用人單位不可以以此為由辭退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未按照用人單位請假制度執行,未經同意一直不上班,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相關制度應當是公示的,勞動者知曉的,勞動者因此提出勞動仲裁的,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棚旁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旅姿任的。
員工無合理的請假理由,企業以曠工為由,可如何扣罰員工
首先要強烈申明,你公司的制度本身是有非常嚴重的問題的,任何企業都應該鼓勵員工學習,每個員工都可以有自己的規劃,學習自己感興趣的東西,當然學的東西與公司工作無關,那公司可以不承擔他們的學習費用,如果學習與工作相關的,那就應該由公司出錢了。而且員工這請假的理由不能說不合理,如果你們這都要限制員工,說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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