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起事件,請大家幫助分析

2025-01-23 18:00:09 字數 4554 閱讀 3094

1樓:網友

共同犯罪時至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共同犯罪分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團兩種。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在此之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加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共同犯罪人除主犯、從犯、脅從犯之外,還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

對於教唆犯,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犯罪客觀方面。

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行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標彼此聯絡,互相配合,結成乙個有機的犯罪行為整體。

一是各共同犯罪人所實施的行為都必須是犯罪行為;

二是各個共同犯罪人的行為由乙個共同的犯罪目標將他們的單個行為聯絡在一起,形成乙個有機聯絡的犯罪活動整體;

三是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都與發生的犯罪結果有因果關係。

犯罪主觀方面。

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認識因素:(1)各個共同犯罪人不僅認識到自己在實施某種犯罪,而且還認識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與自己一道在共同實施該種犯罪;(2)各個共同犯罪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為結合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認識到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與共同犯罪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1)各共同犯罪人是經過自己的自由選擇,決意與他人共同協力實施犯罪;(2)各共同犯罪人對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

主要形態有:犯罪集團與主犯(第26條)、從犯(第27條)、脅從犯(第28條)、教唆犯(第29條)

1.共同犯罪(第25條)的例外:2000年11月10日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眾所周知,交通肇事罪是最典型的過失犯罪,但在這種情形也存在共同犯罪)

跪求大家幫我分析一起經濟案件!!!

2樓:伊斯茂利

有錢還錢,沒錢坐牢 就這麼簡單 經濟詐騙起訴就行。

一起案件分析;

3樓:青島信用網

如果法院判決認定該20萬元是一般民間借款,而你又將其作為150萬你所謂的「詐騙贓款」中的一部分,公安就會認為作為整體的150萬是經濟糾紛。這昌畝旅涉及邏輯問題。從你表述案情來看,公安已經不同意立案;b非常善於利用法律規則;且耐凳你們比較熟悉,對方已經作為民事糾紛起訴啟動了民事訴訟程式,這已經無法改變,公安更不會立案。

反正你的目的是150萬,而不會是非追究其刑事責任耐蠢不可。你還是找個好律師,認真作為民事糾紛處理此案,同時你反訴對方索要150萬。打好了,反訴勝訴都贏,則對方拿不走20萬,你索回150萬。

關鍵是你如何證明對方從你這裡拿走150萬。無論啟動和贏得任何程式,切記,證據!證據!

還是證據!

今天看到的一起打仗事件,大家幫我分析分析

4樓:獵人皮皮

你必須接受這個現實,中國目前人均素質偏低。就算中國用再好的教育來改革。也無濟於事。

5樓:玥⑤痕

社會敗類居然人多欺負乙個人,就這麼簡單。

6樓:z走邊邊

其實這社會就是這樣了 即清擾使我們不想承認 仗勢欺逗稿人,狗仗人勢的人**都有 什麼時候都有 從古到今 不爽也沒辦法啊 這還只是學校呢 社山正孝會呢 ?!

請幫忙分析一起糾紛事件

7樓:網友

去醫院做個鑑定,如果嚴重的話就起訴這個男人,會受到刑事上面的追究的。

8樓:太原駱

可以,調解書無任何強制力,可以再協商,或去法院起訴,建議先去醫院檢查,看看傷情。

9樓:網友

有 必須證明當時的協議有欠缺的地方(比如程式不嚴格,有違個人意願等)

10樓:網友

有,但是首先要說這個男的真不是東西,打女人就是不對!

請大家幫我分析此事件對方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11樓:放羊的蛇

按照治安條例,對方私闖民宅,毆打他人,損壞財物,除了賠償被傷害人的財產損失,還要賠償由此導致的誤工費,營養費,看護費,住院和門診費用等。另外,打人者還應該收到拘留處罰,最少5天。

我建議你們首先和民警溝通,瞭解案情進展;其次,入院驗傷,如果你父親有骨折等傷害情況,那麼對方就屬於輕傷害,理論上可以判監禁6個月以上;就算沒有傷害,那麼就讓你父親住院吧,反正就說頭疼,腦**後遺症,這個費用,都需要對方承擔。

對方如果拒絕民警調解,那麼先安心治病,保留全部住院花費票據,收集民警出警記錄,找鄰居做證詞證言,然後到法院告他們。這個週期可能很長,但是一定會勝訴。

12樓:定時炸彈

1.要求對方賠償乙個手機。

2.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醫藥費等。

3.我建議去律師事務所問一下他們是否構成犯罪,如果構成了起訴他,不構成就算了(讓你爸爸去司法機關鑑定傷殘級別,這是他們是否構成犯罪的關鍵)

我的建議只有這些。

我遇到一起交通事故,請大家幫忙分析一下!

13樓:到處溜達的野貓

在沒有設定交通指示燈的十字道口,同時又沒有主輔路之分,通行原則是讓右側車輛先行。所以交警判你承擔部分責任是正確的,因為你沒有減速仔細觀察路口的交通狀況。

順便問一句:你肯定對交通法規中的這個要求全都忘了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說的沒有錯,你的全責,按道法規定,在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要避讓右側車輛通行,意思就是右側車輛有優先權。交警想到可能是因為你是小車,他是大車,還有就是考慮到他可能超載或超速,沒有完全剎住,所以沒有讓你承擔全責。如果讓你承擔全責也不為過。

15樓:網友

您行駛的路面寬度比右邊的窄,支線行車沒有減速或停車避讓主幹線行車,事故分析中有無輛車剎車距離,和您的是什麼車沒關係,您就有2-7成責任。

16樓:網友

對交警做出的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要求行政複議,但是得快,時間有限。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可以去申訴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向地人民法院得起訴訟!

關於共同犯罪的案例求解

19樓:網友

甲構成故意殺人罪。乙構成與甲共同搶劫共犯。

解析:1 甲有故意殺人動機,而且進行搶劫行為,根據量刑原則,同一事件中犯兩個及以上罪的,則根據重罪來定罪,故意殺人罪大於搶劫罪,所以定為故意殺人罪,2 乙並沒有殺人故意性,也沒有幫助甲實施殺害他人的幫助行為,所以不構成故意殺人共犯。但是乙在路過時看到了甲的搶劫行為並幫助甲並共同逃跑,故,甲乙構成搶劫罪共犯,甲為主犯。

請律師幫我分析一起民事糾紛案件

20樓:網友

1,**預約屬於邀約,你方同意,且允許汽車進入汽修廠,即為承諾。此時雙方已經達成維修協議。

是否開始進行維修,僅表明的是否開始履行協議~~~實質上,協議已經構成。

2,合同成立後,雙方應該依照協議履行。你方有提醒對方不要靠近車輛的安全義務~~~此案件對你方來講,是安全義務沒有到位。即使無法控制對方行為,但是你方可以做到在午休時間將門鎖住,防止他人進入地溝。

所以,仍舊是你方沒有盡到完全的安全義務。

3,賠償金額要根據死者當地的生活水平,加上喪葬費,撫養費等一系列費用,60萬在某些地方看起來很高,某些地方不高~

你方的賠償責任不是全部,至於是多少,要看雙方如何協商~~如果開始了訴訟,要看具體的證據。至於你放的賠償比例,暫不好說明。

21樓:網友

你們是不需要承擔司機的安全責任的,因為你們只是管維修,只要不是你們裝置上的問題,比如地溝坍塌導致塌陷,你們的責任就不大,主要責任就是你們應該告知地溝的相關危險性。建議還是找個權威機構協商一下,不行的話就起訴吧,60萬有些過了。

22樓:上海楊

法律問題最主要的是證據,重要的法律問題建議你最好到律師事務所當面諮詢。

23樓:網友

我個人的觀點:他的**預約,你們的修理廠的同意進廠修車,合同事實已經成立了,至於你說的進地溝是讓工人檢查,是合同履行的一部分條款,再掙合同我認為已經沒有太大的意義。主要是有修理廠有沒有盡到安全的義務保障。

但是從你所說的問題主要還是車主自己的造成的最終的後果,但是你方還是有一定責任的,不可能是無責任,但是他說賠償60萬是全部的賠償數額,實踐中我感覺應該是次要責任(20萬以內的),最好的結果也就是10萬左右。

請大家幫我分析一下謝謝啊請大家幫我分析一下情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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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幫我分析一下,請大家幫我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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