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千千愛解說
首先,這是個難題。現在房產太貴,總是在你的財產裡佔比太高了,所以非常難處理。我覺得你愛她,就給。
如果不愛她,就不給!其實很簡單!我也知道你的顧慮,因為你擔心現在的社會離婚率太高,如果房子寫上了女方的名字,怕到時候女方會有一半的房產。
因為這個不是你和她一起打拼下來的房子,覺得如果她分走了,你會覺得冤枉!但是現在最新的婚姻法,你可以看一看,房如果像你這種情況,法院是不會判給女方任何房產的!
其實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真的沒有必要糾結房子不房子的事!因為如果哪一天你死了,房子又帶不走!而且,即使最後你和女方分了,女方難道就沒有房子住了嗎?
我覺得現在的人,把房子看得太重了!比人還重!房子沒有,可以租!
人總不至於沒有房子住吧!只要你肯做事,肯工作,**至於沒有落腳之地呢?真愛足夠壓倒一切外在干擾,就多付出一點,不計較收穫。
男方可以主動加個女方的名字,女方可以主動放棄加自己的名字。如果理性一點,考慮的更長遠,那就公平對待,屬於自己的那乙份,該拿;不屬於自己的那乙份,也別惦記。
在現實生活中,女方嫁人由男方來提供房子,這是普遍存在的乙個社會格局。看待這個問題必須明確乙個事實,很多的人都繞過了這個事實,把問題弄的複雜化。這個事實本身很透明很樸素,那就是男人是為了結婚買房子,是一種純意識,就像是餓了要吃飯天冷了要添衣一樣,是一種純意識的心理反應。
女方要嫁人,男方提供了房子,這是一種很自然的婚姻狀態。至於說男方買的房子沒有加女方的名字,究競合理不合理,那倒要問一下女方了,你的初衷是嫁人,不是拿婚姻來做交易,房子是用來過日子住的,不是用來牽制和防備對方的籌碼,現在就把心思用在房子上了,安的什麼心呢。
2樓:彩虹巧克力糖豆
我覺得女生提出這個要求是不合理的,男生可以直接拒絕,大不了就分手,我覺得在這件事情上面絕對不可以妥協。
3樓:行樂
這是非常不合理的。畢竟是男方自己全款買的。如果想要加名字的話,可以先付乙個首付,之後兩人一起去打貸款。
男方買的房子,女方沒有付錢,但提出要加名字,這是否合理?
4樓:蛋蛋獸影視娛樂
我認為這是非常不合理的一件事情,因為說的很清楚是男方買的房子,女方沒有付任何一分錢,憑什麼要加名字呢,這不是想要坐享其成嗎?你們兩個是現在在談戀愛或者是已經要準備結婚了,我覺得都是沒有任何資格去要求加這個名字的當年這乙個社會風氣出來之後,我就覺得特別的不能夠理解,我也是乙個女生,但是我並不能夠支援這樣的做法。
因為我覺得現在房子是乙個非常非常貴的東西,有一些人為了買一套房,真的是主權加幾代人的力量才能夠買回來,然後女方就因為結了乙個婚,所以就輕輕鬆鬆的要分走一半房子,那憑什麼呢?人家也不欠你的呀。當然如果你們兩個人能夠幸福的過一輩子,那麼是誰的都無所謂,但是現在的離婚率那麼高,誰都說不準的,誰都想要有乙個保障。
可能你學得這個房子有你的一半,你才會覺得在這個家裡面受到尊重,才會有一點保障,那誰給男方保障呢?從來都是對等的,不管是付出還是得到都應該要是對等的,那為什麼什麼都要男方去出呢?如果人家願意加你的名字,我覺得那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因為那是他自己願意的,但是如果是你主動要求的話,那麼意義就是不一樣的了。
所以我覺得如果沒有出錢提出要加名字,這樣的做法是非常的不合理的,我也是不能夠接受的,你要想一想人家辛辛苦苦幾輩子的人的努力才能夠買一套房,然後就這樣分給你一半,如果是你的話,你會覺得開心嗎?這可不是很便宜的東西,動不動就是幾十萬,上百萬的,誰都不願意做這樣的冤大頭。萬一到時候離婚了,那可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5樓:木妖璐
我覺得不合理,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兩個人如果沒有結婚,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我認為不應該加女方的名字。
6樓:羅文
這是不合理的,男生買的房子,女生並沒有付錢,提出加上自己的名字是非常過分的。
男方全款買房女方要求加名合理嗎
7樓:生活幫答主
男方全款購買的房子,女方要求加自己的名字,這當然是不合適的。女方沒有出一分錢房款,這套房子和她是沒有關係的。但是新婚姻法出臺以後即使在房產證上加了女方的名字,也不用怕。
如果兩人辦理離婚,女方並沒有分割房產的權利。
你可以向法院提供房產自己全款購買的證據。法院只會將其他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處理,這套房產屬於男方買的個人資產,是受到保護的。
8樓:我們不一樣
需要看你們的感情而定。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房產是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如果經過你的同意,房產證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結婚後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以後產生離婚糾紛,這個房產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共同財產你們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需要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建議你慎重加名字,避免日後的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9樓:網友
男方全款買房,女方要求加名和你媽不合理,那人家是婚前的房子,自己買房不加女方的名字。
10樓:網友
我覺得不合理,沒必要加她的名字,誰都不容易,最好是不要加,現在的女孩子太現實了。
11樓:網友
兩個人的感情問題沒有啥合理不合理的,難道還要籤合同不成?你可以要求去做婚前財產公證,但是婚姻算得那麼清楚真的好麼?
結婚之前男方買的房子女方要求加她名字離婚後她會分到一半財產嗎?
結婚之前男方買的房子女方要求加她名字離婚後她不一定會分到一半財產。一直以來,夫妻和準夫妻買房署名和歸屬問題一直深受廣大購房者的關注。很多人想當然的認為,房產證。上寫了我的名字。那麼房子肯定是我的,未來如果要分房產,就要分我乙份。其實不然,某些情況下,房產證上即使寫了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是你的。但如...
結婚後男方全額(貸款)買的房子,女方沒有花一分錢,離婚後房子歸誰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寫的男方名婚後和女方一起還貸款如果離婚了女方能得到什麼
女方可以要求婚後共同還貸部分一半的返還,以及其對應增值部分的返還。貸款人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 有當內地城鎮常住戶口 容18 65週歲的中國公民 2 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3 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