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愛情來了擋不住
算是強制加班,因為沒有及時的下班,如果我遇到這種問題的話,我一般會默默的忍下來,畢竟你來到這個公司就代表著你要接受公司的這種文化。
2樓:樂樂在此呢
算是,個人會服從領導的安排,聽從領導指揮,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同時也會旁敲側擊的提供一些建議。
3樓:丁山學長
算,我會直接跟領導溝通。跟他說明這一情況。這樣才會更好的上下班。
4樓:行樂
算是。我會直接了當的走掉,根本不給他這樣的機會。因為他這樣做法讓人特別的生氣。
5樓:王祿
算是。我會積極的參加這一次會議的,因為我對待自己的工作還是很認真的,可能是有一些事情要宣佈。
6樓:李佳楠那男
當然算呀。如果是我的話我會詢問,是不是有加班費?如果沒有的話我就不想開,因為誰現在出來都是掙錢的。
7樓:小清新樂談
確實算是一種強制加班的行為,如果有這種現象發生,應該私下裡和領導好好溝通,避免這樣的現象。
公司臨近下班才開始開會,這算強制加班嗎?應該如何去應對?
8樓:慢慢來的節奏
公司臨近下班才開始開會,這算強制加班嗎?應該如何去應對?
在職場當中,員工屬於弱勢群體。下班開會,如果頻率過於頻繁,勢必要向自己的主管領導反映一下你的情況,作出調整,合理的安排一下,開會的時間未嘗不可,這也算是合理的訴求。一般情況下是人要適應環境,而不是環境適應人。
如果很重要的會議應該積極參加才是。不光給公司帶來好的印象,更能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如果是無味的形式會議這個可以向上級反應,總之要有大局觀做為公司員工或主管或領導都應該把公司的正確價值觀上傳下效,以提高公司及個人的管理水平。
借用下班時間開會加班,其實本身對個人的私人時間的佔有,當然會引起人們的反感,如果有相應的補償還好,要是什麼都沒有,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是持反對意見的。一般來說在會議上不會決定什麼重大的事項。如果領導喜歡開會的話,可以適當的讓領導寫出會議記錄,直接發到群裡面,如果是有什麼意見單獨和領導進行溝通,然後最終確定會議記錄的所有內容。
既然老闆認為佔用我們自己的時間理所當然,我們在工作的時候,在做好本職工作的時候,其他的,路過就好,沒有必要太上心,公司各個部門的工作,都是有交叉的,如果每個人都完成自己本職工作,最後就會發現,很多工作,總是缺那麼一環,詳細不用多久,老闆就會察覺,就會適當剋制綜上,老闆總是下班時間開會,其實是作繭自縛的做法,最終損失的,肯定是企業,而不是我們個人,對於個人來講,能調節自己的心態,就調整自己,否則,只有離開。
9樓:網友
如果佔用時間不多,頻率不高。其實不算加班,員工也會接受。如果多了就是加班了,提前和老闆談一下,讓他把想講的事情全部講完。如果不願意加班,也可以換乙個公司。
10樓:新初遊戲
公司下班才開會,屬於一種強制加班,因為開會也屬於工作時間。面對這種情況,可以和勞動部門舉報,要求取消下班開會,或者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11樓:雲清淺
這個確實是算強制加班的,公司這樣做應該是故意的,可以去勞動仲裁。
「臨下班才開會是否算強制加班」此話題被熱議,你認為這種現象是正常的嗎?
12樓:掌心和腳心的痣
臨下班才開會是否算強制加班」此話題被熱議,我認為這種現象是不正常的,任何臨下班的時候開會都能算的上是強制加班,因為其實有很多的會議,都可以在上班的時間結束的,但是無奈總有一些瑣事,去開會,佔用下班的時間,無償的壓榨員工的剩餘時間,我覺得這是不對的,有這種現象的企業也應該好好的反思一下自己。
一、臨下班開會應該算是強制加班。開會也是為了工作,加班時間開會,就算是強制加班。有些短小精悍的會議還好,佔用不了太多的時間,但是有些會議,冗長乏味,根本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東西,還總是選擇員工快要下班的時間開始開會,會議結束就會很晚了,這些無效的會議,其實是讓員工最方案的。
二、拒絕無效的加班。其實我很欣賞那種該工作的時候,就好好的工作;下班的時候就好好的放鬆這種工作模式。這樣員工的工作效率能夠得到保證,工作質量也能很好的完成,所以我是非常欣賞這種模式的。
但是總有一些公司養成了加班文化,下班時間到了,還要再加班半個小時,領導不走,大家都坐著加班的狀態,這隻會降低員工有效的工作時間,給員工形成摸魚的習慣。
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當然,上述說的是那種辦公室狀態,但是也有一些工作例外,比如說服務行業,還有需要倒班的行業,臨下班的時候開會是為了不降低為客戶的服務標準,合理的分配時間,是沒有辦法的事情,這種會議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要不要臨下班時候開會,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3樓:小豆子子梓
我認為這種現象並不正常,因為很多公司都在臨下班的時候才開會,無意中打亂了很多員工的原計劃。
14樓:樂樂在此呢
正常的,因為有很多領導在上班期間,他們其實也是特別忙的,有時候都見不到人的,只有下班的時候才有時間將大家召集在一起。
15樓:行樂先生
非常的不正常,如果有工作安排,應該在上個班的時候就進行安排,而不是佔用員工的私人時間。
16樓:夏見冬
這種現象非常的正常,很多領導為了不耽誤工作,都會在快下班的時候選擇開會。
17樓:王祿
是的。因為有很多的企業都有這樣的情況發生,而且很多員工對於這樣的方式是非常不滿意的。
18樓:王志剛剛剛
我認為這種現象是不正常的,既然在上班的時候就應該進行開會,不應該在下班才開會,這樣已經佔用了員工的下班時間。
19樓:愛唱的英侃
我認為這樣的現象並不正常,這就是一種變相的要求加班情況,會對員工造成一定的影響。
20樓:風風學姐
我個人覺得這種現象肯定是非常不正常的,畢竟我覺得下班的時間就是應該要下班,不應該佔用員工的私人時間。
臨下班才開會是否算強制加班引發熱議,如何看待臨下班才開會的行為?
21樓:卷卷
改變不了現狀就學著適應,適應不了可以選擇離開。
22樓:百科全書
不可否認,有些領導很奇葩,臨下班搞各種事,變相讓員工多幹活還沒加班工資。如果是公司的偶爾行為,尚可理解;如果是經常性做法,你要提高警惕,小心天長日久多幹活、不給錢成為常態。 對於我來說,一般下班後待2小時才離開公司:
一來,錯過北京下班高峰期;二來,每天寫工作日誌,梳理一天的成長與反思,保持每日進步。 所以,我這種主動在公司做事,並不算強制加班。我有個理念是:
所有時間都要花在自我成長上,不管別人要不要求,只要這件事有利於個人提公升,我就會主動去做。
23樓:愛的牛牛
臨下班開會,應該很多領導會做的事情,我覺得可以理解,畢竟工作第一,但是不能拖太久,要不然員工都是有意見的。
24樓:王志剛剛剛
在上班的時候不開會,在下課的時候佔用員工下班時間再去開會,這樣的領導真的很討厭。
25樓:春季的風啊
這樣的行為非常不好,他佔用了員工們下班的時間,說是不加班,但是實際上是有點像加班的跡象。
26樓:陳遠紅紅紅
這樣的做法真的非常的不好,而且也耽誤了員工的下班時間,開會應該要在上班的時候開,不能佔用員工的下班時間。
27樓:愛吃西瓜的熊
這樣的行為是非常讓人討厭的,但作為員工又無法反駁,只能一邊埋怨一邊接受。
28樓:愛唱的英侃
我認為這種行為就屬於領導在佔用員工的下班時間,而且還沒有辦法讓對方拒絕。
29樓:懶得可愛的小李
我非常接受不了這種行為,因為這對員工來說非常的不公平,每個人都想要給自己留一點時間。
公司要求下班以後開會算加班嗎
30樓:覃程
一、下班以後開會算加班嗎。
公司要求下班以後開會算加班,因為所謂的加班,就是指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外,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正常工作時間之外開會,已經屬於佔用了員工正常的休息時間,而開會也屬於單位為了落實本單位的工作而進行的活動,在活動的基礎上,已經延長了員工的工作時間,增加了員工的工作量,所以公司在下班後組織開會這一行為算加班,公司加班應當經員工同意,若員工不同意,不得強迫員工加班,加班職工可按照有關規定要求用人單位給予加班工資。職工可以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維護自己的利益。
二、下班以後開會算不算違反勞動法。
為了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和身體健康,我國嚴格限制用人單位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違反該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因此公司要求下班以後開會是不合理的,如果公司規定員工下班以後必須參加的有關工作方首悔面的會議,屬於工作時間,如果公司支付加班費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者鬥正如果經常下班以後開會而且不支付加班費,那就屬於違法行為,違反了勞動法規定,此外,員工可以選擇是否加班,員工加班後公司應當支付相應的加班費,加班費根據《勞動法》
確定,以勞動合同確定正常工作時間。
三、加班工資規定。
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可以超時加班,每天加班不可以超過3個小時,每個月加班不可以超過36個小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銷者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職工也可按照這個標準來衡量自己是否屬於超時加班,按照相關規定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支付加班費,如果超時加班侵犯了權益,可以向勞動部門進行舉報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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