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沒有結婚證,跟老公分開了,然後跟別人同居非法嗎?

2025-02-09 06:24:46 字數 2985 閱讀 1717

1樓:fvs之驕子

這是正常的,也是不違法的,因為女方和男方並沒有領取結婚證,兩個人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關係,人家和誰談戀愛是自己的自由。

2樓:蘭的琴絃

女的和老沒有結婚證,跟老公分開後,沒有經濟糾紛,和老公沒有了感情糾葛,協商好了雙方同意了正式分手了,倆人就不負任何責任,沒有任何關係了。雙方都可以再婚了,跟別人同居也不違法。

3樓:溜到被人舔

非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和第三人同居的屬於重婚罪的範疇,建議不要這樣做,實在不行就先離婚再和別人同居,這樣才不犯法。

4樓:夏⾬初晴

如果乙個女的沒有結婚證,跟老公分開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然後跟別人同居也不是非法的,但一定要先領取結婚證才是比較好的,這樣才能讓身體更加健康的啊!

5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兩個人都沒有領結婚證,說明兩個人不是合法夫妻,兩個人只是同居的關係,兩個人不受法律承認,因為不領結婚證就不是法律認可的合法關係。如果女人和別人在一起,只能說他結束了同居關係,他是有自己選擇感情的權利,並不違背法律,感情要尊重個人的意願。

6樓:在慶源練習舞步的阿拉伯狼

只要是兩個人沒有結婚就同居,都是非法同居的。並且都是違法行為的。

7樓:彩虹色的土

如果他們已經簽訂了離婚協議,並且已經沒有了任何感情或者經濟糾紛的情況下,她重新在和別人生活在一起是不違反法律規定的,不屬於重婚罪。

8樓:網友

女方和老公沒有領取結婚證,他們並不是合法夫妻。只能說是同居關係。她和別人同居是不違法的。

9樓:琴韻博達

這種情況下,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兩個人以前的關係一定要處理,明白了,既然他們沒有。證明證明是那哈那可能分開了也算乙個自由人沒有約束。是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10樓:劍舞紅塵笑

沒有結婚證 就是屬於單身 和別人同居合法。

11樓:匿名使用者

女的沒有結婚證,她和別的男人同居,她也是屬於非法同居。

12樓:網友

沒結婚證在法律上就沒有結婚沒老公,跟別人同居算不上違法。

13樓:梵天蘭若

這種情況下他們分開了和別人非法同居的話,也犯不上什麼法,因為根本你們沒有登記也不受法律的保護。

結婚沒有結婚證有小孩老婆和外面的男人同居犯法嗎

14樓:

摘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您好親,不犯法的。沒有結婚證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只能算同居,妻子再與別人生活在一起,從法薯罩律上是可以的。但緩手鍵還有一種說法是事實婚姻,比如雖然沒有領證但兩人共同生活了很長時間並有孩子等。

但即使是有了事實婚姻,妻子再同別人生活要告她擾巧重婚罪也是很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局攜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銀臘握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鋒慶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沒有和老公領結婚證和別人同居犯法嗎?

15樓:林亦寶行呢掌號

非法同居。如果是雙方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並且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又沒領結婚證的話就是非法同居了,但非法同居只是一種同居關係,雖然不收到法律的保護,但也不會被判刑。

同居關係主要分為兩種:1、一方或雙方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即非法同居;2、雙方均無配偶而同居。依據《民法典》第1042條第2款,法律僅禁止前者,後者歸道德調整。

非法同居指得是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民法典的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婚姻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後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6樓:網友

如果只是同居,卻不對外宣稱夫妻關係,那麼就只能算是道德上的問題,不犯法。

沒有結婚證算非法同居嗎

17樓:毛潤澤

法律分析:沒領結婚證住在一起算是非法同居。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中明確規定:

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老公撕結婚證是我的錯嗎,老公撕結婚證是我的錯嗎?

先讓自己冷靜點,想想到底因為什麼而吵架?能不能解決?婚姻本來就維護就得雙方都付回出努力,答吵架了也要有一方先妥協。如果是你的錯就趕緊認了,道個歉,做一桌好菜。如果是他的錯,你可以先服軟,讓他別生氣,然後找機會雙方冷靜下來說這件事是他做錯了。但你會原諒他。衝動是魔鬼。離婚證是他撕的,這個錯肯定是他的。...

我結婚二十三年,沒有結婚證,現在老公又有別的女人算不算重婚他們辦結婚證合法

你所認為的婚因為沒結婚證只是雙方親朋好友的認可和現在訂婚無多大區別。無淪多少年只能是非法同居,但又有事實婚姻。你們無結婚證你老公和別的女人辦結婚證當然不算重婚,你們有二十三年事實婚姻下又不合理會受道德的謙責。但他們合法 好個女人怎麼二十三年是沒結婚,還是沒領結婚證,一辦結婚手續國家就給領證,怎麼二十...

你好,我結婚快兩年,沒有結婚證,現在有孩子,老公對家庭不負責任,經常在外面花天酒地,我想離婚

第一,沒領結婚證讓人對你負什麼責?要負也只能負子女撫養的責任,跟你沒關係。第二,沒領結婚證 需要離婚?就是個同居的朋友,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唄。有了孩子他必須對你負責任 你去法律事務所諮詢下 派出所也可以 這不是僅僅同居了 他跑不了 問題關鍵在於你想不想分開 其他的都好辦 樓下瞎扯 你孩子需要戶口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