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創作者
個人申請工傷傷殘鑑定需要下列手續:先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提交個人的身份證、工傷認定申請表等材料;然後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決定是否受理;如果決定受理的,再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最後將決定書送達給勞動者、用人單位、並抄送給社保經辦機構。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認定工傷決定書》和《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送達參照民事法律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四條。
工傷認定結束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儲存50年。
2樓:法律快車
鑑定工傷規定的時限為: 1、如果員工因工作受傷,則該員工所屬的單位應自發生事故之日起30日內向地區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 2、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的規定提交受傷員工或其直系親屬的工會要求的證明,則自受傷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在診斷出工傷或將其確定為工傷的那一天,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如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傷殘鑑定需要哪些手續
3樓:胡秀萍
法律分析:工傷傷殘鑑定的程式: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並詳細填寫**,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鑑定。
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託的**律師按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二)醫療終結後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後三十日內提出申請;(三)申請舊傷**鑑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後**終結前提出。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緻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鑑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被鑑定人或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短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用人單位單獨申請的,被鑑定人應已滿最長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受傷嚴重的,還可以由社會保障科介紹,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鑑定。
根據工傷鑑定結果,傷者可以得到因工傷引起的有關損失補償。在申請過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業不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鑑定的,那麼傷者必須憑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證明自己與企業的勞動關係,才可以辦理工傷鑑定。因此,有關部門提醒,外來務工人員在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的時候,應該一式兩份,自己手中留乙份。
這樣在出現以外糾紛時,才可以有所依據,通過正當途徑切實保障自身的權益。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傷殘鑑定需要什麼手續和材料
4樓:季金鳳
法律分析: 申請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提交工傷認定機構出具的工傷確認書影印件或工傷鑑定委託書乙份;2、填交《職工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表》乙份,加貼一寸**、用人單位加蓋公章;3、提交指定醫院醫生填寫的《工傷職工醫療終結臨床體檢與診斷表》乙份,並附醫院各種檢查報告單;4、全部病歷資料、醫療檢查報告單、診斷書等資料影印件乙份,身份證影印件乙份;5、職業病患者,應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職業病診斷組出具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書;6、肢殘、燒傷等體表傷殘者,應提交傷殘部位四寸彩照一張;7、工傷勞動者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的,不認定為工傷:(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殘或者自殺;(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傷傷殘鑑定需要哪些手續
5樓:李顯詩
法律分析:工傷傷殘鑑定需要的手續材料有:1.
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4.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七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二)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鑑定工傷傷殘需要什麼手續
6樓:孫全禮
法律分析: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時間),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工傷傷殘鑑定需要什麼手續??
7樓:創作者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傷殘鑑定需要哪些手續
8樓:季金鳳
法律分析: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做傷殘鑑定都需要哪些手續
9樓:神馬衫琅
工傷 做傷殘鑑定 需要下列手續: 1、申請人 勞動能力鑑定 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2、材料齊全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組織醫療檢查; 3、申請人進行鑑定評審;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出鑑定結論; 5、申請人在規定時間領取鑑定結論。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傷殘鑑定應需要哪些手續
10樓:惠企百科
1、做傷殘鑑定需要準備材料包括:(1)入院記錄;(2)出院記錄、(3)出院小結、(4)病歷本、(5)疾病診斷證明書、(6)損傷初期和**終結後的x片、(7)ct及診斷報告、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9)傷殘鑑定委託書。2、接著到當地的司法部門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鑑定。
11樓:孫全禮
法律分析:1、單位委託的,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個人委託的,應提供本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3、在鑑定機構需要時,從**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鑑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戶籍證明。
如無法證明的,應提供有關**部門的說明。5、鑑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終結為準,對**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6、接受傷殘鑑定者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傷殘等級去哪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去哪裡鑑定
傷者職工將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資料遞交給勞動局工傷科,由工傷科代為提交到市鑑定委員會,被受理後由市鑑定委員會隨機安排傷者職工到所在市具備工傷鑑定資質的醫院做檢查,由3到5名專家給出鑑定意見,最後鑑定委員會綜合專家意見得出鑑定結論。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 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 ...
工傷傷殘認定,工傷鑑定和傷殘鑑定有什麼區別
直接帶好工傷認定書和你的病歷,到勞動局去申報工傷傷殘認定的,這個一般是由公司辦理,也可以由個人辦理的,要交納幾百塊的費用的,然後勞動局會安排好時間,通知你去指定醫院去做認定的。這5種情況,應認定為工傷 工傷傷殘鑑定,可以先去勞動局拿一份需要的清單,然後按清單準備資料去鑑定就可以的。公司的說法並不對。...
工傷申請傷殘鑑定要多久的時間呢?
1.勞動局在接受工傷認定申請表後,30個工作日內下達工傷認定書 效率高的地方半個月就可以下來了 2.工傷鑑定是勞動局接受到工傷鑑定申請表後,囑咐你在指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傷殘鑑定,鑑定結論在60個工作日內下達,至少要30天以後才會出鑑定結論書 3.工傷鑑定是幾個月的鑑定人員集中一次鑑定,每年只有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