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婚姻法規定,夫妻失去任何資訊勾通,也無任何來往,還存在什麼嗎

2025-02-26 08:05:18 字數 4679 閱讀 3199

1樓:網友

還存在夫妻關係啊,只要不辦理離婚,一輩子都是夫妻。

2樓:北京甘貴賓

還是夫妻關係,夫妻只要沒有辦理離婚手續或者訴訟離婚,從法律角度來說,您們還是夫妻關係。

如果夫妻雙方一年以內沒有在一起也沒有任何聯絡,那麼婚姻法是否自動解除?

3樓:紫藤花開香萬里

你就是十年沒有在一起沒有任何聯絡,只要不離婚,依然是夫妻關係。

4樓:揚才哲

你好合法,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只有,起訴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並不存在這種自動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一般來說的話,當夫妻雙方分居兩年以後,法院會判決你們雙方感情破裂而判決離婚,但不會自動解除婚姻關係,這種屬於謠言,你的離婚理由是什麼?

5樓:網友

不會的,婚姻法中是分居2年才可以。

6樓:網友

好像不能,你查下婚姻法,好像是3年。

婚姻法新規定有哪些?

7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1、沒有所謂的新《婚姻法》出臺。

2、現在實行的仍然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 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的《婚姻法》。

3、如果是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則是於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5次會議通過,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

婚姻法規定夫妻之間互相忠誠和?

8樓:平安是福

這個當然沒有,忠誠與否全靠兩個人自己,婚姻法是管不了兩個人能否忠誠,婚姻法只能起著一種約束,不讓你隨隨便便,但真的到了非離不可的情況下,還是得離。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這樣的規定。只有婚禮上,司儀勸告了。

婚姻法裡面有沒有一條,夫妻三年沒有語音溝通算自動

10樓:三青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有協議離婚、起訴離婚兩種形式,沒有視為自動離婚的情況。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1樓:田禾陽光雨露

沒有自動離婚這個說法,如果你想離婚可以。

去法院起訴。法官必須確定你們夫妻感情是。

不是徹底破裂了。才能判決離婚。

《婚姻法》並沒有規定「夫妻有互相關心體貼的義務」,為什麼?

12樓:沫沫

不互相關心互相體貼還叫夫妻嗎。

那叫路人,兩個人走到一起不容易。

要相互理解,相互關心,相互信任,相互扶持。

這才是夫妻。

13樓:北峰

婚姻並不像你想的那麼美好,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後,要習慣付出而不求回報。

沒有人關心體貼,這才是成年人的世界,只能自己越來越堅強。

如果把這條寫到婚姻法裡,會有人把它當成是理所當然的。

14樓:諦聽者

因為婚姻法預設結婚自由,夫妻是自願結成夫妻的。這樣結婚就隱藏著雙方的情感比較好,能夠互相體貼照顧。而婚姻的三大功能包括感情的依靠,生活的扶持和合法的性與生育的權利。

現在的婚姻法有什麼變化?

15樓:高手如雲雲

第一條 當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申請。

當事人以結婚登記程式存在瑕疵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條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並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

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並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一方的主張成立。

第三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四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行為,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式要求變更監護關係;變更後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九條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參考現在的婚姻法。

17樓:大衛日讀

新婚姻法與舊婚姻法有哪些差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1、新婚姻法中,在家庭財產方面最大的改變是:舊婚姻定夫妻婚前個人財產經過一定期限,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其中重大財產經過8年,一般財產經過4年。而新婚姻法取消了這個轉化,婚前的個人財產永遠都不會分割給對方。

除此之外,另有補充條例,比如股權的分割、個人獨資企業的分割、合夥企業份額的分割等,以及夫妻雙方,責任如何承擔等。2、以債權債務為例,夫妻任何一方的債務原則上屬於共同債務。但是如果夫妻雙方事先約定,收入、債務分離,而且債權人知道這個約定,那麼另一方不必為對方承擔債務。

3、另外,新《婚姻法》還第一次明確提出「損害賠償」。一方有家庭暴力、重婚、配偶與他人同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另一方均可以提出損害賠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在時,沒有提出損害賠償,法院允許在兩年之內,再次提起。

與此類似,離婚之後發現一方在離婚之前、或者離婚時,發生隱匿、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發現財產新線索,可以在兩年內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訴訟。4、夫妻雙方簽署,並且辦完離婚手續後,如果由於當時存在脅迫或者是欺詐的情形,一方可以對離婚協議書反悔,要求變更或者撤消離婚協議書,有權利在離婚後一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提問。謝謝。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需幫助來電諮詢。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需幫助來電諮詢。

新婚姻法規定,分居多久可以申請自動解除婚姻

20樓:伊思情感歐老師

《婚姻法》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的情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起訴離婚,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所以沒有自動解除婚姻的說法,在我國,離婚只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訴訟離婚,協商離婚是指雙方協商一致自願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時指雙方就離婚達不成一致意見,一方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法院最後判決離婚的情形。

1.在我國沒有所謂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之說,除非是配偶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在我國,解除婚姻一者是協議解除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一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分居兩年2以上的,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之一。要求法院解除婚姻關係。

21樓:網友

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新婚姻法規定夫妻分居幾年就能自動解除?

22樓:網友

哪有什麼自動離婚一說啊?

自己去看看婚姻法吧,看看婚姻法關於離婚是怎麼規定的,可別胡信。

真奇怪,怎麼總有人認為分居兩年就可以自動離婚呢?不辦理離婚登記就像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一樣都是不合法的。

婚姻法離婚的規定,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是什麼?

下列是我國 婚姻法 關於離婚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

新婚姻法規定分居多久算是自動離婚

沒有自動離婚這一說,分居滿2年是離婚的法定情形之一,構成離婚,但仍須向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或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分居兩年以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離婚,而且法官在判決時,應准予離婚。但除了配偶死亡,婚姻關係不會自動解除 沒有分居規定自動離婚,離婚要麼協議,要麼訴訟,條件是感情不合無法一起生活。新婚姻法...

婚姻法規定二婚的能生幾個小孩?

三個,現在不是鼓勵生三胎了嗎,你離婚再結婚也就是從頭開始那不是要生三胎嗎。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乙個子女或者喪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兩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乙個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鄉鎮 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審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