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關於合同是否予以解除的問題

2025-03-01 20:35:16 字數 3211 閱讀 3638

1樓:熊又鑲

1、當屬無效合同。劉某在招聘過程中提供假學歷,騙取用人單位的信任,與其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且其實際能力與學識都與提供的學歷相去甚遠,屬於典型的欺詐行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尺脊六條第一項的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勞動合螞前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2、劉某違法在先,致使勞動合同無效,但劉某在單位的工作已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並從事了其力所能及的工作,不論其勞動價值是否達到原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畢竟是存在一定的價值,也就是說所提供的勞動是有效的,只不過效率低、價值不高不能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可以考慮依據其實際能力和學歷,參照本單位同等情況的勞動者所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支付其勞動報酬。 3、對於劉某的情況,用人單位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理由有二:一是,由於劉某本人的違法行為導致勞動合同失效,無效的勞動合同是不具有任何約束力的,可以從知曉勞動合同無效之日起隨時終止勞動關係;二是,就算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但勞動者違法在先,其工作能力又到不到崗位悶困清任職的要求,明顯屬於試用期內不附合錄用條件,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2樓:幻魔

無效,存在欺詐行為。

確認解除合同行為無效的案由 法律問題

3樓:宋小虎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賣茄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胡配碰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褲談予以撤銷。

判決解除合同的後果 法律問題

4樓:馮建華

法律分析:具體後果是: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宴桐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晌局坦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臘納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確認解除合同行為無效的案由

5樓:律臨胡興中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對無效合同主張解除的處理

6樓:馮建華

法律分析:無效的合同自始至終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無效的合同是不需要解除的,當事人不需要履行合同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芹擾高鋒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嫌念旦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合同解除之訴多發生於單方解除之中的原因為

7樓:孫旭權

合同解除之訴多發生於單方解除之中的原因:實踐中,往往以只有一方單方意思表示同意解除合同,故單方解除之訴較為常見。且單方解除權行使情形為:

1、因轎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

2、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3、其他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敗滾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察帆餘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重大誤解請求撤銷合同的案由 -合同解除

8樓:袁雄飛

法律分析:1、對合同性質的誤解。

當事人針對同一物訂立配笑合同,但對合同標的物本質或者性質認識錯誤,可以構成重大誤解。

2、對合同當事人身份的誤解。

在要求特定履約能力的合同中,對合同當事人身份的誤解也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在即時清結或不具有人身性質的合同中,對對方當事人的誤解一般不構成影響合同效力的重大誤解,因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不會因具體當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變。

3、對合同標的物的誤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禪賣蔽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賀州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關於勞動合同案例分析,勞動合同法案例分析,急!!!

案例1 陳某與某電腦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期限為6個月,如果該電腦公司與陳某約定的試用期是6個月,試用期內的月工資900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2000元,如果陳某在該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6個月的試用期工作,而且該公司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了試用期的全部工資,那麼該公司與陳某約定的試用期期限是否合法?如果違...

高二關於化學原電池的問題

1 根據題給裝置圖判斷,鋰離子電池電極反應式如下 電極c是原電池的負極,電極反應式為lixc xe xli c電極licoo2是原電池的正極,電極反應為li1 xcoo2 xli xe licoo2。2 鋰硫電池電極反應式如下 電極li是原電池的負極,電極反應式為li e li 電極s是原電池的正極...

一道高二關於圓的方程,高二數學 圓的方程?

在平面直角座標系xoy中,已知圓p在x軸上截得線段長為 在y軸上截得線段長為 求圓心p的軌跡方程 若p點到直線y x的距離為 ,求圓p的方程。直線與圓的位置關係 設圓心為p a,b 半徑為r,由題意知r b ,r a ,由此能求出圓心p的軌跡方程 由題意知。r?a r?b b?a 由此能求出圓p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