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梅子不能吃
不竣工驗收的商場投入使用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絕蔽:
1、商場會被責令停止使用並會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2、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罰款,造成損失會要求承擔賠償責任。
3、對於相關責任人可能會給予相應行政處罰、處分,涉及刑事責攜巨集巧任的可能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驗收不合格,擅自辯鍵交付使用的;
三)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單位罰款處罰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四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樓:岸芷
未經驗收而先投入使用可能面臨質量不合格時無法索賠的法律風險。
工程未竣工驗收擅自使用的承擔什麼責任
3樓:華律網
《建築法》第六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這是法律對工程交付使用的強制性規定,發包人不得因任何原因擅自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
如擅自使用,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根據最高法《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之規定,發包人擅自使用未經竣工驗收工程,視為其認可工程質量合格或同意對工程發生的質量問題自擔責任,放棄了對工程質量缺陷提出抗辯的權利,再以其使用部分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應得到支援。實踐中,適用最高法《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還應注意到:
1)發包人只使用了部分工程,僅在使用部分工程範圍內對質量問題自擔責任,承包人仍對未使用部分工程質量承擔責任;(2)即使發包人擅自使用工程,承包人仍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責任;(3)承包人退場,發包人僅僅是控制工程,不屬於「擅自使用」;(4)雖未經過竣工驗收,但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使用,同樣不屬於「擅自使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樓:法妞問答**諮詢
發包人擅自使用未經竣工驗收工程,視為其認可工程質量合格或同意對工程發生的質量問題自擔責任,放棄了對工程質量缺陷提出抗辯的權利,再以其使用部分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應得到支援。
工程未驗收擅自使用要負什麼責任
5樓:網友
在這種情況下,發包人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的時間界定成為應該明確的問題,《解釋》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這就明確了此種情況下實際竣工日期的確定,也即此種情況下工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發包人承擔,並且承包人有權按合同約定要求支付工程價款及相應利息。
竣工驗收是建設單位的法定義務,並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後才能使用,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的,除承擔前述民事法律責任外,還要承擔行政法律責任,《條例》第五十八條明確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一)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
水保設施未經驗收投入使用,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6樓:征戰天下家不還
合同完工驗收:是指所有合同專案已完工,且工程質量滿足相關規範和設計要求,合同工程完成後,應進行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投入使用驗收:
專案施工工期因故拖延,並預期完成計劃不確定的工程專案,部分已完成工程需要投入使用的,應進行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驗收。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應在工程建設專案全部完成並滿足一定執行條件後1年內進行。
不能按期進行竣工驗收的,經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同意,可適當延長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一定執行條件因工程類別不同而不同。這種提問感覺沒有意義這個可以自己找下資料。
工程未經驗收業主已經投產使用、是否已經預設該工程合格、有無法律依據。
7樓:
不能直接認為業主預設了該工程,應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條:「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並接收該建設工程。
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即竣工驗收是交付使用該工程的必要的前置程式,不可或缺。
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後,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援;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析發包人現在是否屬於擅自使用。
建議以後在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時,可以與對方當事人約定,在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檔案後,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覆,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檔案。
上述分析僅是根據問題提供的部分事實內容作出的初步陳述,僅作參考。建議可以向當地律師諮詢。
8樓:伯爵愛吃西紅柿
是的,次狀態下已經預設為業主已通過驗收。
工程未經驗收就投入使用可否認為工程質量合格
9樓:網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的責任義務很明確,處罰也是對建設單位,由此可見主要由建設單位承擔不驗收即投入使用的責任。 第十六條第2款: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釋義】 本條是對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組織驗收,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以及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的規定。 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是施工全過程的最後一道程式,是建設成果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誌,也是全面考核效益、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環節。 (一)對工程進行竣工檢查和驗收,是建設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無論是單項工程提前交付使用(例如單幢住宅),還是全部工程整體交付使用,都必須經過竣工驗收這一環節,並且還必須驗收合格,否則,沒有經過竣工驗收或者經過竣工驗收確定為不合格的建設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如果建設單位為提前獲得效益,在工程未經驗收即前投產使用是違法的,由此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建設單位要承擔責任。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
完工驗收與竣工驗收的區別,初步驗收,完工驗收和竣工驗收的區別
竣工驗收,是建設單位依據建設工程管理制度 竣工驗收技術標準,以及建設工程合同的約定,組織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進行查驗接收的行為。竣工驗收備案,是指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 公安消防 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案或者准許使用檔案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稽核的行為。根據 合同法 第...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的驗收結論怎麼寫
1 已按要求完成設計圖紙和合同約定範圍內的工程,驗收程式有效符合規定要求,同意驗收,本專案工程綜合評定 合格 或 優良 2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工程完成情況 驗收條件檢查結果 驗收組織準備情況 建議驗收時間 地點和參加單位 綜上所述,工程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懇請上級主管部門安排正式驗收。竣工驗收報...
工程竣工後甲方無故不驗收怎麼辦,做工程,甲方無故拖著不驗收
建設工程發包方不驗收時,承包方在工程完工 具備驗收條件時,即應主動向發包方提交 竣工驗收報告 即使發包方故意拖延不驗收,也不影響該報告的效力,承包方提交報告之日即可視為工程竣工日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司法解釋第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承包人已經提交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