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被告方要準備哪些材料清單

2025-03-11 20:05:20 字數 1379 閱讀 9730

1樓:華律網

離婚訴訟中,到法院**應當攜帶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原件丟失的,可以攜帶燃棗臨時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等能證明身份的材料。除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外,還可以根據訴訟規定,攜帶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在法庭上出示,用以證明自己的訴訟請求或者皮蘆拆反駁對方的訴訟請求。例如1、如果被告也同意離婚。

1)提供感情確已經破裂的證據。(2)提供財產狀況的證據,比如:房產、存款、**、國債等有價**情況、傢俱電器情況、貴重物品情況、車輛擁有情況;公司股權等企業投資權益擁有情況;著作權等智財權擁有情況;接受贈與或繼承財產的情況;以第三人名義持有但由夫妻出資的財產情況;當事人雙方婚前財產擁有情況;其他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擁有情況;雙方有無婚前或婚內財產約定;雙方有無共同債權債務或個人債權債務。

3)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的證據。比如:自己受教育的程度、收入比較穩譁鬥定、對方不利於孩子成長的證據等。

2、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提供雙方感情比較好的證據。

2樓:網友

你好。離婚案件主要爭議就在於子女撫養問題和財產分割問題。

財產哪些是個人財產,哪些是共同財產,這個你能證明的就證明一下。

具體如何判斷,譽薯找個《婚姻法》就有詳細的介紹,在此不闡述了。

子女撫養,茄物是參照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顫虛液,要爭的話就講講自己的優勢、另一方支付撫養費。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證明另一方對離婚有過錯。

如重婚、與他人同居、虐待、遺棄近親屬等。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離婚案件被告方需要向法庭提交什麼材料

3樓:吳聖奎

法律分析:離婚案件被告方需要向法庭提交被告本人的身份證、書面的答辯狀、就案件爭議所涉及的證據原件,如果被告委託訴訟律師**參加審理的,要激讓準備好書面的授權委託書,以及律師要帶律師自高鉛答己的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戚慧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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