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薯搜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由接案單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見,立案的標準有三條:
1、有犯罪事實。
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測;已有證緩鄭據證明,並非毫無根據。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如果其行為僅構成犯罪,而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擾手頌的,也不應立案。
3、屬於自己管轄。
如前所述,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管轄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職;不應當管轄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權。
好律師網參考。
2樓:羅爺法律
立案搏襪猛條件,是指案件在刑事訴訟中得以成立並進入訴訟程式所必需具備的法定要件。
一)有犯罪事實;
二)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只有同時具備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這兩個條件,才好差能立案。 對於依照法律基橋規定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即只要屬於《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安司法機關就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不予立案,即使已經立案的,也應當撤銷案件。
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的條件是什麼?
3樓:丁嫣
法律分析:立案標準的性質:判斷案件是否成立的初始標準。
立案的條件是指決定立案所必須具備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決定是否正確的依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實事條件,即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2)法律條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立案追究的行為,必須是具有社會危害性和刑罰應罰性的行為,只有當這種犯罪事實確需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時,才予以立案襲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拍春蔽、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森消,不予立案。
刑事訴訟立案的條件是什麼
4樓:葛勇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立案的條件是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屬於立案機關管轄。公安機掘激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應當予以立案的,應當及時立案處理;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判肆襪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決定不予立案後又發現新的事實或者證據,或者發現原認定事實錯誤,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雹兆當及時立案處理。
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有哪些
5樓:殷新財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刑事案件立案的條件是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茄納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並且具有管轄權的,就可以立案偵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棗談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顫巖沒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
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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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王煥坤
1、有犯罪事實有犯罪事實,是指危害社會的行為確已發生,而且危害社會的行為已達到犯罪的程度,也就是犯罪事實確已發生,包括犯罪行為已經實施、正在實施和預備犯罪,並需要有一定的事實材料予以證明。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是指根據刑事法律規定,對實施犯罪的行為人有追究刑事責任的必要,並需要啟動偵查、起訴、或審判程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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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體情況,**重視會立案,而去派出所立案首先應該考慮的是是否已經具備立案條件,瞭解派出所立案程式,立案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有犯罪事實指客觀上存在著某種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這是立案的首要條件。有犯罪事實,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
要立案追究的,必須是依照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行為。立案應當而且只能對犯罪行為進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為,就不能立案。
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指依法應當追究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當有犯罪事實發生,並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
二、立案偵查和立案偵查有什麼區別。
乙個是訴訟行為,乙個查處行為。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決定將其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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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手機使用者
1、有犯罪事實。 有犯罪事實,是指危害社會的行為確已發生,而且危害社會的行為已達到犯罪的程度,也就是犯罪事實確已發生,包括犯罪行為已經實施、正在實施和預備犯罪,並需要有一定的事實材料予以證明。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是指根據刑事法律規定,對實施犯罪的行為人有追究刑事責任的必要,並需要啟動偵查、起訴、或審判程式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圓旅 》第一百一十二條 對 立案 材料的審查和處理 立案的條件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 自首 的材料,應當按照 管轄 範圍,迅鋒嫌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橘基凳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刑事訴訟立案條件是什麼?
8樓:成都張伯樂
刑事訴訟中立案的條件: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屬於其管轄範圍的;或者接收到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屬於其管純森轄範圍,並且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予以追責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戚桐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高褲坦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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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訴訟中需要運用證據加以證明的事項。證明物件是與定罪 量刑及保障程式公正有關,從而具有訴訟意義的事項。在訴訟中,並非所有事項都需要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一般只有訴訟兩方當事人之間存在不同意見的事實爭議和法律爭議需要提供證據加以證明。解決的是審判過程中由誰提出訴訟主張並加以證明的問題。偵查人員 檢察人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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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刑事強制措施包括 拘傳 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 拘留 逮捕五種,這五種措施是依照強制力度由輕到重的順序依次排序的。1 拘傳 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 人民法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強制其到案的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方法。2 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 刑事被告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