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離婚,後分割財產可以嗎?

2025-03-31 06:00:25 字數 2501 閱讀 8344

1樓:張麗珍

您好,首先謝邀,雙方現在辦理離婚的,之後即可按照離婚協議辦理房產登記,變更為按份共有,各佔50%的份額,相應的居住使用權也可以協商,同意女方居住支付對應租金的另行約定。目前的森棗咐房屋登記是一方所有的還是共同共有的都先變更為按份持有。如果擔心之後有變的可以在岩基辦理離婚之後單獨向法院起訴離婚後財產糾紛,請求分割房屋,但是要注意相應的訴訟時效問題。

法律此純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第八十四條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2樓:點行**

法律分析:不可以。一般是雙方先簽訂離婚協議書然後辦理離婚登記後,再按協議書的約定分割財產,或者依據法院的判決書分割財產。

法律依據:《婚姻登仿擾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備逗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指凱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3樓:情號對大

先離婚後分財產可以,但雙方必須已達成書面的離婚協議,離婚之後再按該協議進行財產分割;另外如果離婚時未進行處理的財產,離婚後也可以 向法院起訴 請求分割。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可以先離婚以後再分割財產嗎

4樓:凌月知月

夫妻雙方經過協商是可以先 離婚 再進寬啟消行 財產分割 ,關於財產分割問題,可以在雙方離婚後再次起訴,或者協商分割。 根據《 婚姻法 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 夫妻共同財產 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 債務 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請求再旁凳次分割慎知夫妻共同財產。 在此情況下, 訴訟時效 適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對於離婚時沒有分割的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可不可以先離婚後分割財產

5樓:李婕

法律分析:可以,在向法院起訴離婚的過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關係,而不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法院是會受理的。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性,法定的離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沒有帶粗上述事由或者法院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梨的,那麼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一致同意離婚,但是對財產不講行分割,那麼法院會首重當事人的意願判決離婚,但是不對財產進行分割。子女撫養問題以及財產分割問題,在離婚時沒有一併處理的,在離婚後可以另行起訴要求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穗滾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蠢族鎮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關於離婚財產分割,關於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判例有哪些

明顯是他們母女不想分割這個財產給你。後補的借條應該是無效的,何況她們這是明顯規避法律的行為,是不是後補的條,通過鑑定,就能鑑定出時間來。現在的問題已不是汽車的所有權的問題了,汽車是在婚後買的,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毋庸置疑。現在的問題變成你妻子說他借她母親的錢買的這個汽車,她借錢的行為是否存在,如果存在...

關於離婚財產分割,關於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判例有哪些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 二 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 產 一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 住房公積金 三 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 破產安置補償費。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

離婚後子女能參與父母的財產分割嗎

一般來說是不會的。離婚是結婚的雙方解除婚姻法律關係,涉及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的分割,以及孩子的監護權 撫養費問題,一般不會涉及第三人。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的錢涉及到當事人父母賬戶的範圍,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記錄,但人民法院是否會同意該申請的內容,還要依人民法院決定。辦理過很多起離婚訴訟,其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