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後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是多少

2025-04-12 12:10:08 字數 4020 閱讀 4240

1樓:網友

按照實際念啟工作時間計算。

既然你問。試用期後解除勞動合同。

就御高滲要看試用期多長時間。

如果沒鎮脊有超過半個月,那麼補償半個月工資。

前提是不是因為違反勞動紀律什麼的解除勞動關係。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怎麼算

2樓:何紅雨

法律分析:一、勞動者解除:試用期內,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該情形下,勞動者不需物氏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二、需要徵求勞動者的意見。

在勞動者同意的情形下,簽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並依據協議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在勞動者不同意協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沒有通知的要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當然也需要根據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櫻搜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罩頌散)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是多少?

3樓:姜超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金。試用期不會超過半年,因此離職補償金按照半年來計算。如果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最後賠茄飢償金的數額就是乙個月的工資。

如果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一、離職補償金的發放條件。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喚豎關係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和納大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試用期勞動合同解除賠償金嗎

4樓:吳濤

法律分析:動者在試用期內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的),並提前1個月通知輪培勞動者本人。但考慮到試用期的特殊性,試用期滿就要轉臘孫唯正,因此,一般採用支付乙個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勞動凱森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多少

5樓:劉偉長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分兩種情況:

1.用人單位有過錯的,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是,按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但是如果是由於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瞎巧除勞動合同的,沒有賠償。

2.若勞動者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磨埋鍵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後果。

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後果是要給員工支付雙倍工資的賠償(最多11個月)。

在乙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乙個月的,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液衫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二、試用期是不是隨時可以提出辭職。

試用期不可隨時提出辭職。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有賠償金嗎

6樓:孫曉建

看具體情況。試用期用人此臘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過失性辭退沒有經濟補償;是無過失辭退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補償。試用期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除非用人單位有過錯,否則是沒有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森慶滑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差察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違背用人單位真實意願的情形致無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怎麼算

7樓:肖紅

1、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在試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個月了,經濟補償為半個月工資,最後賠償金的數額就是乙個月的工資。

2、如果是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因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在錄用勞動者時,應當向勞動者明確告知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及法律依據。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在招聘時明確告知勞動者錄用條件,並且提供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那麼,用人單位就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迅頃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那麼,用人單位就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是用人單位無過失性辭退勞動者的情形,因此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什麼昌埋?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合同義務,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後悔或者難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為了保障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和勞動者勞動權的實現,法律規定在特定條件和程式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且不違背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進行;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

4、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耐昌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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