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答辯書
1樓:吳莉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表現有;(一)租金違約糾紛(二)損害賠償糾紛房屋租賃關係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係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三)房屋租賃期間**的優先權糾紛(四)轉租糾紛現行法律法規允許房地產轉租,然而這方面的糾紛也不少,有的是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有的是層層轉租,主體混亂;有的是轉租期限遠遠超過原承租期限,造成連環糾紛;有的甚至收取轉租費後逃之夭夭。在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未經同意的轉租眼開眼閉,認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這種做法到頭來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
五)變更房屋用途糾紛一般情況下是住戶未徵得業主同意擅自將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變原議定好的用途,對房屋的損害比較大和甚至威脅到戶主的人身安全,而承租人又認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權,引發了許多糾紛。(六)單面解除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單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況下是出於無奈,但也有一些當事人為了更大的利益寧可損失較小的利益而故意單方面毀約解除合同。
一、房屋是否可以轉租。
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在得到房東的同意下,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因此,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燃派擅自轉租的,轉租合同屬於效缺段碼力待定的合同,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的,轉租合同有效,反之則應認定為無效合同。
最高院關於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司法解釋》第十七條: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伏哪追償。
合同糾紛答辯狀範文
2樓:劉政
法律分析: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常見的問題有哪些
房屋租賃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當事人約定了租賃期限的,為定期租賃 未約定租賃期限的,為不定期租賃 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而未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均不得超過20年。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出租人有權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明確租賃期限...
合同糾紛的,合同糾紛的特點有哪些?
即合同是否有效之爭議 合同文字語言理解不一致之爭議 合同是否已按約履行之爭議 合同違約責任應當由何方承擔及承擔多少之爭議 合同是否可能單方解除之爭議。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之後,理想的狀態是當事人各自分別按照合同規定之內容完成應履行之義務,直至合同圓滿終止。在實踐中,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既有合同當事人主...
合同糾紛要求賠償損失,合同糾紛造成的損失如何賠償
合同糾紛造成一方當事人損失的,一般是按合同的約定賠償損失,如果合同沒有約定的,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條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五百八十四條 損害賠償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