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用智慧為你解答
制定目的:為了規範公務員的管理,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督,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依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2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可以規範對公務員的管理;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督;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所以根據憲法,制定了本法.
3樓:匿名使用者
提高公務員的整體素質,約束公務員的執法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公務員工作機制,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務員及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權益,最終構建良好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4樓:匿名使用者
規範公務員的招考和工作
5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抄,天策教育老師溫馨襲解答:
頒佈實施公務員法是對我國新時期以來建立的公務員制度的完善和創新。
本世紀頭20年是我國改革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今後幾年,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公務員法的頒佈實施,正是適應了這樣的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它著眼於公務員制度的完善和創新,著眼於加強對公務員的管理監督和激勵保障,著眼於促進勤政廉政和提高工作效能,著眼於建設一支優秀人才密集、善於治國理政的高素質專業化的公務員隊伍。
通過公務員 法的頒佈實施,將把我國公務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從而有力地促進我國公務員隊伍的能力和素質建設,進一步推動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
促進管理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
制定公務員法的依據是什麼法
6樓:匿名使用者
制定目的:為了規範公務員的管理,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督,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依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我國《公務員法》的立法目的是什麼?
7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規範公務員管理,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督,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而制定的。
8樓:中公教育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我國《公務員法》規定: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是公務員的基本義務,並規定不得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或者命令,是公務員的紀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稱,這是保證令行禁止、政令暢通和機關效能的要求。
與此同時,公務員法還規定,公務員執行公務時,認為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的,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者命令的意見。上級不改變該決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執行的,公務員應當執行該決定或者命令。執行的後果由上級負責,該公務員不承擔責任。
但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立法目的是什麼?
9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規範公務員管理,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加強對公務員的監督,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促進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而制定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約束公務員的權利跟義務。。
11樓:匿名使用者
避免**非議。但是這個法是不用執行的。
制定、實施《公務員法》的目的、意義和作用
12樓:銀の藍博基尼
公務員法是我國第一部幹部人事管理的法律,一出臺就引起社會各方面的強烈關注。該法的出臺填補了我過關於幹部人事管理的法律空白,頒佈實施公務員法是對我國新時期以來建立的公務員制度的完善和創新。
通過公務員法的頒佈實施,將把我國公務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從而有力地促進我國公務員隊伍的能力和素質建設,進一步推動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
以下是該法若干亮點:
公務員包括哪些人
哪些人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公務員的職務和級別如何確定
公務員對上級的錯誤決定可以說「不」
領導成員因工作嚴重失誤應引咎辭職
哪些情況下公務員應迴避
公務員不得通過兼職「賺外快」
公務員有哪幾種情形應予辭退
聘任制納入公務員管理範疇
法律還確立國家建立人事爭議仲裁製度。
公務員法條文解釋,公務員法中公務員是指
總則是對bai法的一般性問題作 du出規定,主zhi要是對立法目的 dao依據 調整範圍 基 版本原則和管理體制等權問題作出規定。本法的總則共十條,內容包括 立法目的和根據,調整範圍,本法的指導思想,公務員管理的原則,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職責和許可權等。這些內容的確定和規範,為以後各章具體條文的設計確定...
2019公務員法在哪看,2015最新公務員法在哪看?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最新的公務員法是什麼時候釋出的 200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 有公務員法嗎?有的,我隨便把百科的文字貼在下面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務員法 2005年4月內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容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摺疊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
公務員法規定,哪些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 含試用期內公務員 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考生與招錄單位在職人員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係 即 夫妻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