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鑄就輝煌
來期與正式聘用期主要是企業內源部薪資待遇和相bai關考核工
du作有差異,在與
zhi企業的勞動關係和法dao律意義上是沒有區別的。所以,除上面所說的不同之處外,其它所有的都與正式聘用一樣對待,尤其是安生生產責任書這種與勞動者安全密切相關的,必須簽訂。
企業各級領導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是地方**在每年制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制度時的附加規定,是**命令地方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監局進行的強制性任務。
從安委會或安監局的角度來說,這個責任書是必須簽定的,以明確各級安全生產責任。
從企業的角度來講,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或地方性法規規定必須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但是一但發生了安全生產事故,由於沒有簽定責任書,安全生產責任不明確,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地方安全生產條例,要對企業處以十萬元以上的罰款。
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明確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因此,試用期應按要求籤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新員工什麼時候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剛入職?轉正?
3樓:王子殿下
責任書要在**教育抄培訓後,真正
進入工作崗位第一天簽訂。進入工作崗位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培訓的第一天就算剛入職,但還不算真正進入工作崗位。
不管簽訂不簽訂,不管什麼時候籤,其實在出現事故之後,該書沒有法律效應,一旦發生事故,公司各級憑一張責任書是無法規避責任的,畢竟安全生產企業是責任主體。但是相應責任人都會受到處罰。 對於安全管理部門來說,要求各級責任人簽訂責任書,是履行了工作職責, 如果未要求責任人簽訂責任書,屬於未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旦出現事故,要付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書是必須簽訂嗎
4樓:村口毛哥哥
企業各級領導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是地方**在每年制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制度時的附加規定,是**命令地方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監局進行的強制性任務。
從安委會或安監局的角度來說,這個責任書是必須簽定的,以明確各級安全生產責任。
從企業的角度來講,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或地方性法規規定必須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但是一但發生了安全生產事故,由於沒有簽定責任書,安全生產責任不明確,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地方安全生產條例,要對企業處以十萬元以上的罰款。
5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必須,但一但發生了安全生產事故,將被處罰款。
從安委會或安監局的角度來說,這個責任書是必須簽定的,以明確各級安全生產責任。
從企業的角度來講,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或地方性法規規定必須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但是一但發生了安全生產事故,由於沒有簽定責任書,安全生產責任不明確,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地方安全生產條例,要對企業處以十萬元以上的罰款。
責任書明確了全年安全責任目標、職責,堅持把安全生產作為企業發展的生命線,一級抓一級、一級保一級,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持企業安全穩定執行。
責任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了各單位安全責任主體、安全生產目標、獎懲制度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具體要求。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字眼很明確的規定。可以參照你所在省或市級頒佈的這方面的相關規定,找找應該有的。你是哪的我不知道,我是山東的,有這方面的規定,僅供參考。
「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
第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懲等事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主要負責人、其他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二)職能部門及其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車間、班組及其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其他崗位及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激勵和約束機制,逐級、逐層次、逐崗位與從業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對完成崗位責任目標的,給予相應的獎勵;對完不成崗位責任目標的,給予相應的處罰;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7樓:匿名使用者
一定要籤!!!!!!!!!!!!!!!!!!!!!!!
8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還是籤的好,責任明確
安全生產責任書不簽訂可以嗎?簽訂與不簽訂責任劃分?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簽訂不簽訂,
出現事故之後相應責任人都會受到處罰。
對於安全
管理部門來說,內要容
求各級責任人簽訂責任書,是履行了工作職責,如果未要求責任人簽訂責任書,屬於未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一旦出現事故,要付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所有,我認為要求各級責任人簽訂責任書是安全管理部門必須要做的。
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是不是一定要每個人都要籤?
10樓:匿名使用者
安全生產責任書分不同的級別,你這個班組長籤就可以了,
安全生產責任書籤訂時間有規定麼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簽訂不簽訂,出現事故之後相應責任人都會受到處罰。 對於安全管理部門來說,要求各級責任人簽訂責任書,是履行了工作職責, 如果未要求責任人簽訂責任書,屬於未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一旦出現事故,要付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試用期自離要負責任嗎,試用期自離要負責任嗎
試用期內,員工自離有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三天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其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一 ...
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試用期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或被辭退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是要籤試用期合同,還是籤勞動合同?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可以對新進員工設定試用期,但是許多企業為了使自己佔據主動,往往不同試用期內的員工簽訂不同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只簽訂試用期合同,實際上這種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
試用期員工下班後高血壓摔倒,用工單位有責任嗎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關於工傷認定的規定,員工必須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以及患職業病的 還有在上下班路上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的,應判定為工傷。另外條例第15條規定,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